
会员
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研究
更新时间:2021-10-30 02:02:22 最新章节:作者简介
书籍简介
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公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国家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履行了公共职能,发挥了调控作用,构建了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然而受“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公共服务出现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矛盾。存在供需不平衡、发展不充分和供给碎片化等问题。农村公共服务治理整体性治理是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从学理层面剖析整体性治理的六个子系统,即主体子系统、供需子系统、价值子系统、理论子系统、技术子系统和制度子系统进。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从农民关于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强烈程度,得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性治理九项专题的优先发展顺序。以客观数据为支撑逐项分析每个项目的现状和问题,从整体性治理角度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品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上架时间:2021-04-30 00:00:00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数字版权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最新章节
赵成福
同类热门书
最新上架
- 会员容隐是指庇护亲属的犯罪行为,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这种因私废公的行为被确定为法律权利,若在主张个人权利为国家权力之本的近代社会,尚属正常,但出现于强调君权至上的中国古代,则显得有些超前,不合时宜。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设立容隐制度的目的何在?社会文化与国家司法是否做好了真正接受这一制度的准备?容隐行为的正当性是否会被真正认可?容隐权究竟只是法条层面上的虚拟权利还是有司法保障的实际权利?本书依据法典及法律15.4万字
- 会员本书实例代表了作者对全国各地法治一体建设典型实践探索样本的深度观察和理论思考。这些来自实践的制度创新,涵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基层协商民主治理、普法责任制、行政应诉、滥诉治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诸多领域,是一幅法治一体建设实践画卷。法律16.2万字
- 会员本书不仅要介绍经典的解释方法,还要在跨学科与法教义学的背景下超越之。具体的主题有:法源、古典与现代的解释方法以及宪法和欧盟法作为更高位阶法律的影响。此外,还有要求更高的法律之具体化(如处理一般条款、法官法和法律原则)、确定法续造的正当界限、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检验顺序,以及与实践密切相关的案件事实诠释学。法律62.4万字
- 会员本书作者基于对保险法上保险事故之证明问题的理论分析,在解决保险事故证明难问题方面提出了白己的独立见解和理论框架,包括适用第一眼证据、外观证据规则,区分权利障碍要件与权利成立要件,将权利障碍要件交由保险人承担证明责任,将意外险中“非本意性”要件倒置给保险人、将“疾病性”要件交由保险人间接反证,在因果关系证明中区分当事人与法官责任界限,在未履行出险通知义务的案件中强调保险人对要件事实的逐一证明等。法律18.2万字
- 会员本书秉承客观理解的态度,以回溯宪法理论元问题为起点,以大量一手资料和前沿文献为基础,全面展现全球化进程对世界范围内宪法发展的重大影响,特别是以合宪性审查为中心、宪法解释的跨国交互、司法介入社会争议为特点的总体态势,力图为比较宪法研究的“文档”点击一次“刷新”,为其“地图”点击一次“放大”,为其“软件”启动一次“升级”。法律34.9万字
- 会员“龙山经验”发源于浙江永康,正从诉源治理经验逐步发展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龙山经验”孕育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强调公平正义,也强调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注重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调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诉源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通过系统化的流程再造,统筹组织多方主体,使法治力量不断向前向基层延伸,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少和预防。本书对“龙山经验”的缘起与确立进行了介绍,对“龙山经验”法律12.5万字
- 会员本书是“犯罪参与:模式、形态与挑战”,来自中德等国的刑法学者分别就“犯罪参与模式”“间接正犯”“中立帮助行为”“帮助自杀/安乐死”“参与理论面临的新挑战——数字化与互联网”等展开了讨论。法律20.6万字
- 会员《刑法修正案(十一)》设置妨害安全驾驶罪以及实践中出现的诸多交通犯罪,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交通领域犯罪的热议。同时,自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置危险驾驶罪以来,该罪已实施十年有余。有必要研究刑法应如何防止交通犯罪,尤其是如何设置交通风险管控法网,从而守护交通安全。本书借助于危害原则及其衍生的间接危害行为,对我国刑法规制没有实害结果犯罪立法的完善予以分析。并引入英美法系的危法律19.9万字
同类书籍最近更新
- 会员著作权合同是著作权人以私立规则方式进行的利益再分配。在完美市场下,基于契约自由的著作权交易能实现资源向最优利用者流转,提高版权产业的整体效益。但市场通常是不完美的,在市场失灵而法律制度的矫正功能发挥不足的情况下,著作权合同往往易被强势一方用作攫取不当利益和扩张权利的手段,从而打破著作权法的初始权利配置平衡。裁判者采用传统的阐明解释方法和补充解释方法显然很难解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著作权法公共政策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