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传统形象

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提高了广大民众的历史地位。用毛泽东的话来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红旗》,引自1971年11月6日《纽约时报》。然而,不管中国传统农民多么值得称颂,历史学家对老百姓的欣赏,仍旧只能停留在情感层面。虽然历史上不乏他们的身影,但即使在当代人眼中,那些耕种王土、养活了统治阶级的“黎庶”的形象,依然是抽象的。以前,这些无法享受教育的无名之辈只能由统治者来定义。直到近代,他们才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利,并学会为自己说话。

20世纪革命以前,对中国广大农民的形象,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描述。第一种形象是勤劳的自耕农——儒家本书中,“儒家”指盛行于唐朝(618年—906年)之后的正统政治道德观。重农主义者将他们视为农业社会的中流砥柱。因为农业被奉为“本业”,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农民社会地位崇高,远超工匠和商人,仅次于管理帝国的士。这些被理想化的农民勤劳节俭,不畏劳作的艰辛,乐于缴纳赋税,以回报统治阶级所谓的家长式关爱。

不过,农民也会被视为乱党。对于他们的第二种形象,儒家同样给出了令人熟悉的描述:这些黎庶被视为用以驮重的沉默牲畜,很容易转变成“红巾军”或狂热的叛匪,时不时就揭竿而起,与统治者作对。时局动荡和饥荒肆虐时,农民军便会在绝望和愤怒中不断壮大,攻城略地、袭击地方官员。中国政治理论家们认为这些民众运动意义非凡,相信他们代表了反对帝王统治的天意。尽管几乎没有任何叛军首领真正夺取政权,但他们领导的那些运动,却预示着新的朝代即将到来。

这两种并存的不同形象并非难以调和。相反,它们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或许,也可以将之放入“天命”理论的历史背景中。(见第四章)农民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基础,这点直到今天依然未变。他们扎根于土地,随着季节更替,一生都在重复繁重的日常劳作。然而,政治腐败和民生匮乏时,他们也会抛开自己的传统角色,立刻坚定地追随叛军首领。那些叛军首领可能是激进的佛教预言家,也有可能是雄心勃勃的土匪。作为1898年“戊戌变法”的参与者,梁启超认为:清朝数百年的统治史,就是一部漫长而血腥的农民叛乱史。仅19世纪,中国官方资料有记载的叛乱行动就多达数千起,给人留下了一种社会秩序长期混乱的印象。然而,这种看法也存在片面性,是晚清阶级矛盾激化下的扭曲的产物。到19世纪,国民经济已经举步维艰。毫无疑问,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要归结于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农民不断带来的非暴力改变。

农业与土地所有权

理解农民双重性的另一途径,就是考察有史以来,一直以不同方式存在于中国南方和北方的农业制度和土地所有权。中国北方的农业发源于黄河流域。公元前7世纪,定期耕种已发展成熟。但相对来说,这片孕育早期中华文明的心脏地带比较干旱,整个华北平原的年降雨量仅二十英寸左右。因此,此处农作物的生长季较短,只有四至六个月,且最适合耕种小米和小麦这类耐旱作物。华北平原西部(即如今的北京以西),土壤是被称为“黄土”的肥沃风积土。松软多孔的地表下富含耕种所需的各种矿物质,但要将这些利于作物生长的养分吸纳至地表,则需要大量水分。因为雨量不定,所以农民都依赖黄河水来灌溉。开渠引水属于公共事业,在商朝(约前1523年—前1028年)和周朝(公元前1027年—前222年)初期,水利工程便是重中之重。之后,直至第一个伟大的帝国——汉(公元前206年—220年),水利工程都是国家最关心的事业。公元2世纪,汉朝开始瓦解时,公共水利便是最先受创的事业之一。黄河一再泛滥,不断迫使农民放弃耕种,加入叛军。汉朝政权日趋衰落,中亚部落劫掠华北,也迫使耕种者们向地方割据势力寻求庇护。公元311年,前朝东汉首都洛阳被蛮族洗劫指永嘉之乱。——译者注,中国逐渐出现一种“半封建”的军事豪族。他们修筑城池,组建私人武装,以监视奴隶和佃农为其耕作封地。

公元6世纪,中央官僚体系重新控制了广大农民。隋(589年—617年)唐(618年—906年)时期设置府兵,以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军事豪族的依赖。土地收归国有,经过划分,按户籍分给由政府编户的农民。官员可以凭借优秀的政绩获得封地,但禁止私自扩张。然而,这种“均田制”推行起来却困难重重,终究没能熬过中央政权日趋衰弱的8世纪中期。9世纪,地方豪贵再次拥有大量私人土地。

这种受限的封邑制与欧洲封建制不同。朝廷仍保留正式的军事任免权,并且不承认军事豪族们可以用封地抵消兵役的特权。即便安史之乱(755年—763年)后,节度使拥有了地方统治权,但地方上最有权势的官员仍然是并未成为封建贵族的朝廷官吏。10世纪早期,中国虽然分裂为数个小国,但仍在960年再次被宋统一。后来,虽然宋朝被女真和蒙古侵略者夺去了华北地区,但从概念上讲,帝国仍是统一的。就地缘政治而言,中国可能早已成为数个拥有各自方言的小国。但在官僚体系运作和文化认同的作用下,“天下”(即中国人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仍是一个整体。因此,到了帝国晚期,皇权概念下的“王土”,势必依然等同于整个中国的版图。

从理论上讲,华北自明朝(1368年—1644年)起便存在成千上万亩封地。它们不是被用来赏赐朝廷重臣,就是成了皇室庄园。到了清朝(1644年—1912年),这些封地更是要负责供养满蒙精兵。1644年,满洲人占领北京后,清皇室不仅将明帝国的封地据为己有,还将十六万九千名为清朝打下江山的八旗子弟安置在首都周围,占据了以首都为中心,半径一百七十五英里,总面积达两百多万英亩的土地。清政府抱着让自己的精兵远离汉人的想法,提供了这些田产。然而,这一期望却落了空。很快,八旗子弟便发现他们只能将汉人奴隶当作称心的佃农。因为在战乱年代,农民都能逃离封地,轻易在别处开垦出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较之农村的土房,满族八旗子弟更喜欢昂贵的北京民居。他们很快便将自己的封地租给汉人佃农耕种。这些旗人负债累累时,便将土地永久抵押给高利贷者和地主。1740年,乾隆皇帝(1736年—1795年在位)试图通过重新没收土地的方法来恢复满洲人的田产。然而,同样的情形再次上演。19世纪早期,华北大部分土地都被分割成一块块小家田。而且,因为中国不遵循长子继承制,所以,在随后的整个世纪中,这些家田越变越小。

华北的土地与劳动力

满洲人的奢侈和诸子平分财产的做法已足以解释这些封地为何会四分五裂。但中国北方农业技术的发展,显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华北平原主要的食物和饲料,一直都是一种叫“小米”的谷物。满洲人攻入华北各省之后,小麦和棉花也渐渐成为主要作物。清朝统治期间,人们也开始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烟草、大豆、花生、鸦片。这种粗放农业要是有技术和机器相助的话,人们定能更有效地广泛种植其中的一些作物。然而,农学家们并未改良设备,而是通过增加家庭劳动力的投入拥有土地并不能带来高利润。到20世纪30年代,河北农田的资本收益率只有大约百分之三,而城市房地产或当铺的年投资回报率却能达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五。,来达到增产的目的。于是,增产靠的便是农民个人的体力。鉴于劳动力决定生产力,所以每个家庭的耕种面积都是有限的。养活一个五口之家需要四英亩田地。一个家庭要想摆脱勉强糊口的现状,就得在现有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动力,然后用剩余利润购买更多土地,以达到最佳土地配比,让所有现存劳动力都有适量土地可以耕种(比如,清初便有很多未耕之地,所以很多家庭都采取了上述做法)。因此,一个五口之家大约需要二十五英亩土地。

随着每个家庭实现最佳土地配比,总产量也会成比增加,产出能养活更多人口的粮食。因此,人们应该在土地承受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劳动力供给。然而,这种不断增加人数的做法,最终却减少了每户农家可耕种的土地。18世纪晚期至19世纪,农田面积不断缩小。最后,很多农民的生活水平都降到了生存线以下。

于是,为了生存,华北的农民只得为闲置劳动力寻找新的出路。诸如棉纺业一类的家庭手工业,便是这样一种可以提供额外收入的产业。此外,季节性地到城市里打工,也是出路之一。有些经济史学家甚至认为,这些额外的收入让佃农有了购买一小块地的能力。佃农和自耕农之间的区别向来不太明显。一户农家可能在租用地主田地的同时,也拥有自己的田地,并雇有佃农。因此,他们便拥有了一些在谷物歉收时用以抵押的财产。经济史学家们认为,这种土地转让不仅能缓解旱灾或洪灾的冲击,还能实现劳动力的平均分配。


那些租用和出租田地的家庭只想更有效地利用土地,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家庭收入。作为信贷制度的一种副产品,土地转让并未给农村经济带来不良后果。因为在贷款从贷方转移到借方的过程中,土地以一种类似于金钱的形式,发挥着重要作用。引自Ramon H. Myers, The Chinese Peasant Economy: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Hopei and Shantung(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P.234.


由此可见,农民并非被地主欺凌的无助佃农或散工。相反,他们谨慎地将额外收入投资于土地,然后拿土地做抵押,从城里的放贷者手中贷款。1940年,华北农业经济之所以陷入危机,都是因为技术落后,而非财富分配不均。

有些农民找上高利贷者和当铺老板,期望未来的大丰收能让自己逃脱债务缠身的困境。对他们而言,农村信用制度似乎并不怎么有利。和曾经的中国农民痛苦地描述其革命前的经历一样,当时的利息之高,让更加贫穷的农民完全陷入了高利贷者的掌控之中。当然,早在革命之前,人们就开始厌恶和痛恨放债者。但在帝制晚期,他们的出现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农民别无选择,只能求助于当铺老板。当然,他们无法掌控的外部因素,也是促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人们只能焚香祷告,杀猪宰羊,祈求上天赐雨。在生存环境丝毫不受重视的年代,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便是大自然。

在华北,人们最害怕的就是旱灾。例如,1876至1879年间,山西省持续干旱。在随之而来的可怕饥荒中,人们先是吃谷种,接着吃野草,最后则吃人。尸体或被堆积在“万人坑”中,或被投入枯井。朝廷用骡子运来救济粮,但饿极的农民却杀了这些驮畜充饥,导致更多补给无法继续送达。在1877至1878年的艰难岁月里,中国华北足足饿死了一千万人。

然而,洪灾也同样致命。已有数千年耕种历史的山西山脉,大片森林被砍伐殆尽,露出地表。冲蚀的泥沙足占黄河水流量的11%。随后,这些泥沙慢慢沉底,逐渐抬高了水位。蜿蜒曲折的人工堤坝高出地面三十英尺。正常情况下,黄河都被挡在堤坝之外。然而,维护堤坝的费用高昂,疏浚淤泥也颇为不易。或许皇帝宁愿重修一座被烧毁的宫殿,也不愿治理黄河。或者,可能是他派遣负责黄河水利工程的官员中饱私囊,所以这滚滚浊浪才会越涨越高。一旦降雨,暴涨的河水就会冲过堤坝,冲向下方的平原,寻求新的入海口。每每此时,黄河便有可能改道数百英里,淹没沿途所有省份。1938年,中国国民党故意破坏黄河堤坝,以阻挡向南推进的日军。黄河从山东改道淮河,直到1947年才再次改道。保守估计,那次洪水淹没了四十四个县,导致九十万人丧生,三百九十万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一说为八十九万人丧生,一千二百万人流离失所。——编者注)

遭遇如此自然灾害时,华北的农民也跟这股自然之力一样,迅速席卷这片被洪水吞噬的平原。叛乱的中坚力量往往都是一大群惯匪,但逃避旱灾、洪灾或税吏的难民,和其他土匪的加入,则壮大了他们的队伍。若用地形学术语讨论这些社会运动,那便可以说:华北的叛乱已如此处的平原和河谷般广阔。骑马的叛军可以轻松穿越所有省份,极难控制和镇压。然而,洪水退去,或新王朝承诺的和平到来之时,农民们又会重返村庄,再次耕种曾经被遗弃的土地。

华南的人文地理

华南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人文地理。长江以南高山与河谷交错分布,人口分布不均。集贸中心周围肥沃的三角洲和灌溉发达的平原上农业发达,靠近山区之地则多是土匪和部落原住民的天下,人烟稀少。各宗族争权夺利,各民族也纷争不断,扰得四处不得安宁。

这些农民都是来自北方的汉人“汉”是一种自我称谓,以和帝制晚期居住在中国的其他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苗族、瑶族、儸族、满族、蒙古族和穆斯林等)进行区分。。长江流域以北周期性的天灾和人类不断向自然施压的行为,渐渐迫使汉人离开黄河流域,向南方迁徙。比如,南宋时期便出现了一次大迁徙。不过,人口的流动往往都不易察觉。如今,历史学家们将地方志中提到的水利工程统计制表后,已经可以肯定地说,公元3世纪便有很多中国人渡过长江,进入拥有季风气候和热带丛林的南部。迁徙人数在唐朝急剧增加,到13世纪晚期达到顶峰后逐渐下降,最终在18世纪初趋于稳定。至此,中国已有略多于一半的人口,在长江以南定居。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民族的差异将人口分成两大区域。北方人说腔调各异的官话,而身量较小的南方人则发展出互不相通的方言,比如广东话、客家话或闽南语。宗教差异也存在。此外,华南宗族团体的规模,也比别处庞大得多。

迁徙而来的人们在长江这头发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新天地。这里雨量充沛,年降雨量在三十至六十英寸之间。人们开拓新地(围田),修建新式堤坝,设计出脚踏式水泵,灌溉高营养的水稻。11世纪时,因为更为温和的气候使作物生长期延长了三个月,所以帝国从东南亚引进了一种新的早稻。南方的农民使用这些新种和有机肥料,每年可丰收两至三次。到14世纪,华南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农业技术,为人口激增提供了条件。当时,中国全国的总人口超过一亿人。

虽然南方水田灌溉系统的规模比北方蓄水工程小得多,却需要更多劳力和持续的维护管理。治理黄河是国家的责任,但大多数运河、堤防和长江下游的水坝则由私人负责。在18和19世纪,此类工程由士绅负责。这些士绅并非总是大地主。然而,18世纪以前,长江三角洲水利工程的主要费用,似乎都来自靠地租为生的富裕地主。在中国,“领地”一词并没有南北之分。就这一概念而言,英文中存在的那两个词也并非完全不同。但其中一个较大的差别为:北方的“领地”是朝廷的馈赠,得到了正式认可(比如,明朝江南的“公共用地”就是非法的)。我对南北“领地”所做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与此有关的复杂术语表和史料编纂学,可参见Ramon H.Myers, “Transformation and Continuity in Chines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February, 1974), P.265~277。

那些地产曾经可能是完整的领地,但至少到明朝,它们便分成了以下几个部分:地主的房屋、其直接监管的劳动力以及由佃农耕种的边远分散之地。这种地主制在中国华南的发展与官绅阶层的兴起密切相关,这点将在下一章讲到。免除徭役是士绅的特权之一。此外,士绅的政治影响力往往也意味着他们的土地可以免缴地产税。因此,随着免税的领地越来越多,自耕农身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于是,缴不起赋税的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将土地转让给更有影响力的地主和士绅,并成为后者的农奴或佃农。农奴和佃农的界限并不明显。一旦卖身为奴,农奴就可以像奴隶一样被买卖。而且,他们的后代往往也会继承这种身份。而佃农则跟土地为一体,可能会在土地转手时被一起卖掉。只有官宦之家才能合法地拥有农奴,但非士绅家庭也会打着收养贫苦孩子的名义暗行此事,从而拥有一批能为其耕种领地的劳动力。

14世纪晚期,明朝第一位皇帝将长江沿岸的土地悉数充公,还给自耕农。然而,在南方士绅看来,明朝的税收系统依然存在诸多漏洞。在这种制度下,农民们再次被迫将自己的土地委托给大地主。到了16世纪,尽管经济商业化已经开始削弱这种佃农和农奴身份世代相传的体系,但佃租还是和以前一样高。随着越来越多的集镇为下层农民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个体对屈于人下的怨恨,逐渐演变为群体对长江下游大地主的怨恨。1644年,明朝北方沦陷,南方的农奴和佃农暴动,要求撕毁他们的卖身契,或归还他们的土地。

18世纪30年代,清朝废除农奴制。尽管佃农制依然存在,但中国华南约一半的土地,最终还是为农民所有。这也是投资农用地利润下降的结果。富人们发现,投资城市房地产或放债获得的利润更大。然而,地主所有制在南方比在北方更为显著(见图1-1)。中农和富农的财产分布情况,长江南北大致相等:约百分之三十的人口拥有百分之四十的土地。不过,南方贫富差距极为悬殊,百分之三的人口掌控了近一半的耕地,导致南方的贫农数量几乎是北方的三倍。

图1-1 20世纪中国华北与华南的土地占有情况

来源:以上数据源自陈翰笙著《中国农民》,牛津出版社印度事务分社,第22页。陈教授对地主所有制评价过高,引来了部分学者的批评。他采用的这些数据都是20世纪实地考察的结果

公有财产的数量庞大是华南分配不均的原因之一。富有的宗族在由族长掌管的信托和地产业上投资巨大。为了赚取收入支持家族仪式、福利和教育,他们也会购置土地和当铺。士绅开办的慈善机构、乡村联盟(乡约)、水利局,甚至秘密的会社等,让华南的乡村社会显得比北方的复杂得多。这种复杂性也反映出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的商业化程度更高。帝制晚期,随着地区间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增长,以前的农民逐渐独立,基本不再受市场关系的影响。例如,在湖南和福建的商业区,农民向城里的地主交租时,都会小心翼翼地尽量利用和控制粮食交易价格,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就这方面而言,个体耕种者都被卷入客观经济力量织就的大网里——遥远省会城市的粮价波动、伦敦对茶叶需求的变化或大阪丝绸服装款式的变化,都可能对他们产生影响。

人际关系与阶级冲突

有时,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卖方与买方之间的个人纽带能缓和客观的市场关系带来的直接影响。17至18世纪之间,尽管许多地主都居住在别处,但乡村生活的不确定性和公认的阶级冲突,还是在精英阶层的家长作风下有所缓和。从明朝晚期以来的佃租契约可以看出家族关系延伸,并最终代替租约的过程。佃农们为家族婚丧之时提供特殊服务,以期在特定的宗教节日受到地主的宴请。在中国最南端,许多农民就是其家族的佃农,因此,如族中长老重诺守约,他们的后代就有可能享受到福利和饥荒时期的赈济,甚至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存在家族关系时,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间也可以通过一系列交往(感情)来加深彼此的交情。如此一来,歉收或粮食价格下跌时,佃农或许就有希望说服地主减租。当然,他能否成功要视经济情况而定。有时,某些相对来说人烟稀少的地方(比如,17世纪晚期的湖南中部),对佃农的需求量就会较高。地主也会特别留心,以维持佃农的忠诚。但在劳动力过剩,土地不足时(如19世纪20年代的江苏),地主对佃农需求的关注度,便会大大下降。

矛盾是家长式统治不可避免的结果。正如上层阶级带着复杂的心情看待农民,佃户或散工对他们的感激中,也夹杂着怨恨。如果经济状况有变,他们签订的保证其租赁权利的租约,也会成为一种束缚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有不少人持这种观点。把佃农和土地绑在一起、令地主能像出售农奴一样买卖农民的租赁契约,也可保护佃农免受任意驱逐。“随田佃户”(佃农与土体是一体的)的惯例意味着新地主无权抛弃随新购土地而来的佃农。只要佃农继续交租,地主就要保证他们的租用权。“一田两主”的惯例,也起到了相似的保护作用。。土地和劳动力分派均匀时,地主和农民都会坚持较为友善的做法,从而相处融洽。然而,如果人口给土地带来的负担太重,社会关系就会变糟。经济上的小康与现实生活的需求仅一步之遥。两者过于失衡时,农民就会发现,那些为牟利而学来的技能(协调与地主的关系;为快速便捷的信贷而依赖放贷者;为可供销售的农作物,依赖多变的市场价格),反而会束缚自己的生存能力。接着,憎恶会演变成敌对,锄头会变成武器,富人们的大宅也会被焚烧殆尽。然而,经济情况一旦好转,农业产量又超过人口增长速度后,农民们便会重拾往日最熟悉的生活方式,再次过上规律的乡村生活。

整个帝制晚期,有序与无序、耕种与反叛这两种状态,一直都在全中国农民身上交替上演。只要自然资源足够维持人类生存,农村就会趋于稳定。然而,持续增长的人口终究打破了这种平衡。16世纪后,葡萄牙和西班牙水手将他们在美洲发现的作物——玉米、番薯、爱尔兰马铃薯和玉米——介绍给中国人,更是加剧了上述情况。这些新作物在以前从未耕种过的沙土地和干旱的山坡上茁壮成长。17世纪至19世纪中叶,中国耕地面积翻倍,人口几乎翻了三倍,从一亿五千万增长到四亿三千万。连人烟稀少的长江上游地区,也有人安家落户。数百万南方人移居海外,更多的北方人则融入了满洲。尽管如此,人口的压力依然持续增加。到18世纪70年代,中国人口增长的速度远远超出土地的承受能力。1796年,白莲教起义爆发。尽管这场起义以失败告终,但它只是一系列大叛乱的开端。这些叛乱将动摇王朝根基,打破农民与士绅之间自古以来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