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全4册)
- 曹德明主编
- 776字
- 2025-04-07 15:12:34
第二章 德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研究[1]
【摘要】 2012年12月,德国议会批准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虽然德国加入该公约时间较晚,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德国起步甚早。本章围绕德国在联邦政府、联邦州、城市等政府机构以及教会、学校、民间团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组织结构、理念宣传等方面展开介绍、分析,探讨德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推广的成功模式,总结德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织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内容: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②表演艺术;③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④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⑤传统手工艺。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较于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活态性、独特性、变异性等一系列特点,同时也因其蕴含丰富的民族精神价值而成为联结民族情感的重要纽带,有助于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在政策支持、理论思考与具体实践中都与先发国家有着不小的差距。本章拟以德国法律法规文献和文化保护机构为依托,从立法、机构组织与层级、传承方式等方面出发,系统分析德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进一步揭示其特点及成效,并为中国这方面的工作提供国外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