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网络金融的发展分析
1.3.1 网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1.网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网络金融的发展在为金融业带来前所未有繁荣的同时,也给金融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很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
(1)安全性问题
安全性问题是发展网络金融中需要克服的最大障碍。引发安全性问题的原因与引发网络金融操作风险的原因大致相同,即网络犯罪、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传播、系统设计缺陷、系统实施和维护不当等。虽然西方国家在网络技术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但它们同样受着网络金融交易安全问题的困扰。根据美国官方统计,银行每年在网络上被偷窃的资金达6000万美元,能够查获的只有1/6。而每年在网络上企图电子盗窃作案的总数高达5亿~100亿美元。通常只有2%的网络窃贼被抓获,只有1%的人被捕进监狱服刑。“电子扒手”平均作案值是25万美元,而持枪抢劫银行只有7500美元。
(2)网络金融的标准问题
网络金融最重要的特性是安全标准性,当前网络金融活动主要基于SSL和SET这两种安全交易标准和身份认证的CA [1] 协议。SSL协议是由网景(Netscape)公司研制的,采用公开密匙和私有密匙两种方法进行网络安全管理,能够对信用卡和客户私人信息提供较为安全的保护。1997年12月,VISA和Master Card公司联合开发了SET协议,采用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安全证书等方法,来解决用户、企业和银行之间通过信用卡支付的交易安全性,以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SET协议较SSL协议复杂,因而理论上安全性更高,因为前者不仅可以对两个端点间的单人会话进行加密,而且可以加密和认定三方面的多个信息,这是SSL协议不能解决的问题。但SET协议也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即SET协议过于复杂,对消费者、企业和银行技术操作要求非常高,形成了技术扩散的阻力。目前,基于SET和SSL这两种方式的网络金融活动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陷,仍无法避免受黑客干扰的威胁。网上的安全保障通常是在被攻击后,才有相应的技术方法和防范措施,是攻击—保护—再被攻击—再加强保护的过程。这就要求网络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技术不断加强和完善,它是一个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3)网络金融的法律问题
金融业务广泛电子化和大量的计算机犯罪活动集中于这一领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计算机记录、卡片数据、终端收据的法律价值和举证责任的转移等法律问题,还包括“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利用计算机进行金融诈骗的适用法律等问题。这些法律问题如果解决不当就会引发网络金融的法律风险。在解决网络金融引发的法律问题方面,美国走在世界前列,如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美国已明文规定它与手写签名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虽然美国政府为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对其法律法规做出了一些适应性调整,但由于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其创新活动的不断发展,必然会不断引发新的法律问题。
(4)网络金融的税收问题
首先,网络金融的虚拟性增加了税收部门全面而准确地获得交易信息及证明文件的难度。网络金融条件下,传统税收工作所依赖的书面文件所起作用不大,一些原有审计方法无法适用。例如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其征税对象为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而互联网的无纸化交易不但使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而且也令印花税的凭证贴花无从下手。税务机构在获取可被法庭采纳的证明文件方面遇到新的困难。即使税务机构能够出具网上企业或个人进行交易的证据,但这些证据能否满足税收法庭规定的文件和证据的标准,仍然是个不确定的问题。此外,网络金融交易是一种虚拟交易,许多金融交易在网上进行,其电子记录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地加以修改,使确认该交易的过程复杂化。
其次,网络金融的匿名性,增加了税收部门跟踪交易过程、确定纳税主体和纳税地点的难度。在互联网中使用的姓名与真实姓名不一致,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不可追踪的网站是轻而易举的事,网址是一个虚拟的地址,通过它并不知道服务活动实际发生地,这就增加了税收机构确定交易者身份、交易所在地的难度。
另外,作为确定服务提供的重要因素的“常设机构”这个概念,由于服务通过互联网联机提供而逐渐失去意义。这样一国就无法根据“常设机构”标准,对向本国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外国网络金融服务商征税,这会刺激逃税和避税行为的产生。例如国际避税地安提瓜和巴布达已经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址,并宣布可向使用者提供“税收保护”。这会助长跨国财团进行利润转移,助长金融机构向避税地的迁移,以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
最后,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就涉及各国的税收管辖权协调问题,目前世界各国都同意选择由收入来源地国优先行使税收管辖权。但是,出现国际电子商务以后,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这给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一文,其政策取向就是要加强居民税收管理权而不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不会被抛弃,但可能会大大削弱。但有关服务发生地通常是根据始发地办法、非纯粹始发地办法以及服务执行地等办法进行确定的,如果通过互联网提供金融服务,那么又应该将何地认定为税收管辖地呢?而且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潜在冲突会进一步加剧,这也为一些跨国集团的避税、逃税提供了方便。
2.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问题解决的对策
(1)加快支付系统和金融网络系统的建设
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实现真正的支付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仍需要加快进行,一个现代化支付系统是现代化金融系统的物质基础,也是未来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内,我国支付系统建设应加快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未来我国支付系统的主要基础是建设中的中国国家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它以中国国家金融网(CNFN)为通信网络。该网络使以前主要依赖于卫星通信解决异地信息传递的银行网络通信,现在可以利用以光纤通信为基础的宽带高速数字化通信技术和帧中继技术来解决中心城市之间的金融信息传输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使银行间资金支付效率大大提高。但是,各个商业银行的专用网络和CNFN之间存在着网间互联的问题。为了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络,在建设中应注意使用统一的互联网协议来实现不同的网络接口协议之间的互联。
2)支付工具的问题。支付工具是实现支付系统高效运行的关键,我国在支付工具的开发上还比较落后,应该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改善现有支付工具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加快研制新型的更先进、更安全的网上支付工具。
信用卡在一定时期内将成为我国最主要的个人支付工具之一。尽快实现信用卡的跨行结算,将极大地推动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同时也将极大地推动网上支付的发展。在市场管理方面,中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银行卡管理机构,由独立于银行和商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银行卡业务处理。这样就可以制定统一的标准,避免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集中力量开发信用卡的新业务。
在开发全新的网上支付工具方面,银行应该注重与信息技术企业的合作,在研究开发的过程中注意技术标准统一的问题,以免发生与信用卡一样的重复建设。
3)安全问题。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支付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技术上我国在这方面还比较落后,很多电子设备和信息技术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其中一大部分是美国产品)。金融系统应该与信息技术企业密切合作,大力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加紧开发适合我国金融系统安全需要的有关技术。
(2)建设现代化的金融法制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未来的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经济将更加强调法制。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法律的制定有时跟不上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例如1995年制定的《票据法》就出现了明显不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内容:它规定票据出票人或持票人必须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票据方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事实上否定了经过数字签章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很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电子商务和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因此必须修改现有法律条款或重新制定适合电子货币结算特点的法律法规。
(3)改革专业化金融体制
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金融机构将引起很大的变化,整个金融系统由分业经营开始向综合化、全能化发展。在向信息化、网络化方面转变的过程中,应该在体制方面有所准备,研究和设计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全能型金融机构的模式,在保持金融系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改革专业化的金融体制。
1.3.2 网络金融发展的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络金融市场的成熟,目前,网络金融的创新模式已有多种,并各自占据不同的市场。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传统金融机构电子商务化
传统金融机构为适应客户的需求,在继续提供传统业务服务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建立金融网站,提供网络金融服务。它是原有的金融机构与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的结果。金融网站相当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个分支机构或营业部,既为其他非网上分支机构提供辅助服务,也单独开展业务,但其业务方式和侧重点不同,一些必须依赖于手工操作的业务需要依托于传统的分支机构或营业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同时以传统分支机构和金融网络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可以自己选择需要的服务模式,即实现了在线业务与离线业务的结合。例如我国由传统金融机构所开设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就属于这种模式。
(2)纯虚拟的网络金融
该模式完全依赖于互联网,由纯网络金融机构提供虚拟的金融服务。这类金融机构一般只有办公地址,没有砖瓦型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网上进行。采取这种模式的代表有:亚特兰大互联网银行(Atlanta Internet Bank)、休斯敦的计算机银行Houston-based CompuBank)和E*Trade。前两家纯网络银行的核心业务是提供远距离的服务,以互联网为中心,以电话和自动提款机作为补充设施。E*Trade则通过创意大胆的广告在网上股票交易中异军突起,并引起华尔街巨头的注意。它有一条惊世骇俗的广告语“踢开你的经纪人”,完全以互联网方式向客户提供虚拟的服务,不论交易金额大小,对每笔交易收取的佣金不超过19.95美元,其主要目的就是以低价格吸引那些对价格在意而对服务要求不高的自助投资者。目前,我国也出现该模式发展的领导者,如阿里银行。
(3)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跨界金融领域所发展起来的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涉及电子支付、网络信贷、网络理财和网络融资等领域。例如,以支付宝和快钱为首的第三方电子支付模式,是金融创新与互联网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的综合实践;以拍拍贷、红岭创投为首的P2P [2] 网络借贷模式,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资金需求者的商业模式,其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以阿里借贷和京东供应链金融为首的大数据金融模式,主要面向自身平台客户,以大数据分析的优势,评估贷款人风险,实现面向小微企业和个人的网络融资;另外,还有主要面向创业者的众筹平台,如点名时间网;面向小额闲散资金投资理财的网络平台,如余额宝;面向金融产品和服务搜索、集成的金融搜索引擎和金融超市等平台,如融360等。
(4)移动金融
移动金融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有关金融服务的总称。它将金融服务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等特点,能够使人们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享受优质的金融服务。手机银行是移动金融的主要工具,利用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为银行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服务,一方面可以减轻银行柜面压力,另一方面可以达到方便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目的。技术变革是移动金融发展的主要动力。技术的更新换代是推动移动金融用户规模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例如随着微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微信支付已成为移动支付的主要发展模式。
1.3.3 网络金融发展的趋势
(1)更全面的网络金融服务和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创新
基于庞大数据库和数据处理的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网络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发展空间和改进空间。因此,在日渐成熟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下,在日益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中,为了能够保持竞争力,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更全面的网络金融服务和更为丰富的网络金融产品必将出现,从而不断推动网络金融的发展。
(2)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打造
未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和网络的推广,网络金融客户必将需要将所有相关业务融为一体的全面综合服务,即只需有一个界面,就可以满足网络金融客户的绝大部分需求。因此,为了满足这个需求,未来,一体化的网络金融服务系统必将会被打造出来,同时,为了使客户能有多样化的产品选择,金融机构也必将加快重组、兼并的步伐,充分吸收和融合相关资源,从而不断丰富网络金融产品,打造一体化的服务平台。
(3)被广泛认同的服务品牌的出现
未来,网络金融将成为客户使用金融服务的一种主要方式,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金融服务提供者出现,客户也必将对其进行甄选,这也就要求网络金融提供者的品牌具有广泛的认同度。这种品牌将是客户对网络金融服务质量的认可,因此,基于信誉、安全、规模、技术甚至独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方式的品牌战略将是未来金融机构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4)标准化和个性化的网络金融服务
网络金融的工作环境决定了需要在网络间进行数据的传输与交换,因此网络金融服务的标准化是至关重要的。同时,由于网络金融服务商的增多,为客户提供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也必将是大势所趋,网络金融服务商必将会根据不同客户的交易偏好等因素,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服务产品,从而不断满足不同客户主体的需要,加深网络金融服务的根植性。
思考题:
1.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的定义?
2.网络金融的经济特征有哪些?分别对网络金融的发展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
3.你认为网络金融产生和发展的动因是什么?
4.你认为网络金融发展中最关键的问题及发展趋势是什么?
上机操作:
1.利用互联网,运用截图的方式表达出你对网络金融概念的理解,即截取各种网络金融运营模式。
2.利用互联网,调查我国传统金融企业网站平台,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站,中国平安保险、华泰证券等官方网站,总结一下它们都开设了哪些不同于传统服务渠道的新业务和服务,这些创新业务在不同的金融领域有无融合发展的趋势?
[1]CA为Certificate Authority的简称,即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也称电子商务认证中心。
[2]Peer to Peer的简称,即个人对个人。第5章会有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