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外交部致北平档案保管处转王劼孚电(1932年4月14日)

去文亚字第2004号

事由:抄寄东省韩侨归化纠纷有关文件。

劼孚公使吾兄勋鉴:接奉文电,祗悉壹是。东省韩侨归化纠纷问题,其案卷大抵存在各该地该管官厅。此间自十七年以来,即有一二件新案亦无关重要。兹就北平档案保管处调来旧卷中,择要检抄两件,航邮寄上,以供参考。专此奉复,顺颂勋绥。弟徐谟谨启。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二)》,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