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史馆藏档(一)
- 陈海懿 常国栋 刘齐
- 211字
- 2025-03-28 06:10:58
37.外交部致国联调查团中国代表处电(1932年3月11日)
去文亚字第1291号
上海静安寺路沧州饭店国联调查团中国代表处勋鉴:密。真电悉。本日适收到林椿贤君所拟之万宝山案及朝鲜暴动案节略一件,兹由航邮寄上,即请察收。其中关于万宝山事件,可与九日寄沪之程经远节略互为参照。至朝鲜暴动案,仍在查阅案卷,如有可资补充之材料,当续用英文编寄。徐谟叩。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