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交通部致外交部电(1932年3月15日)

外交部勋鉴:密。亚字第一三一二号元代电敬悉。嘱件已照办,特复。交通部长陈铭枢。删。印。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发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一)》,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