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新渠道
- 康珑 李晴
- 942字
- 2025-03-30 19:25:30
三、开发性金融的基本原理与特征
(一)开发性金融的基本原理
开发性金融的基本原理是组织增信。组织增信是指以特定组织的信用来提高某一企业或者机构的信用水平。在开发性金融的实践中,开发性金融机构依托国家信用发挥自身的融资优势,再加上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两种优势相互结合补充,把政府的力量化为市场的力量提高市场主体的信用能力。开发性金融与政府双方通过共建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来防范风险,体现一种共识、共建、协调、合作的关系。
在组织增信的运作过程中最基本的要素是国家的信用体系。开发性金融的运行基本条件之一就是政府的信用保障,有了国家和政府的信用体系,组织增信才能顺利进行。国家的信用体系建设能够推动相关市场制度的发展完善,开发性金融机构与政府一起创建合理的信用体制、制度体制,可有效地避免信息不全、金融风险,指导市场在标准的范围内运行,对现有金融体制中的缺陷给予及时的补救。
(二)开发性金融的特征
1.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宗旨
开发性金融以国家利益为重,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出发,主要扶持符合我国国家政策方向的项目进行融资,率先进入市场中薄弱的领域参与市场培育和制度建设,弥补制度缺陷和市场失灵,引领其他的社会资本以实现政府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共同服务国家发展的大方向。
2.以国家信用为依托
开发性金融机构享有准主权级的国家信用。主要体现在: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将主权信用运用到金融市场中变成筹资能力,将金融机构的短期存款和社会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在尚未成熟的领域与将要成熟的领域搭建桥梁,对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和区域提供大数额的长期贷款。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国家信用的途径是国家及政府组织增信。通过与政府合作增信,开发性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弥补现有金融制度的缺陷。
3.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为原则
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运营不以营利为首要目的,而是按照“服务发展、管控风险、适当盈利”的经营方针,在实现国家政策目标的同时兼顾资产质量和一定的收益,保持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
4.以市场化为基本运作模式
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使得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更高、影响力更大,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