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众捐款:谁在捐,怎么捐,捐给谁
- 韩俊魁等
- 8987字
- 2025-04-11 03:19:25
上编 定量研究
第一章 中国公众捐款的基本特征
一 慈善事业的发展及其挑战
慈善事业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获得较快的发展。中国慈善联合会的统计显示,中国慈善捐赠的规模在2017年已经达到1500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7.68%,捐赠总额占全年GDP的0.18%。其中,互联网捐赠的发展更为迅猛,相较同期增长了118.9%。截止到2019年8月,全国登记认定慈善组织超过7500个。与此同时,我国慈善事业的政策环境也逐渐完善。2015年出台的《慈善法》,推动了慈善事业进一步的规范化发展。慈善行业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等监管机制。2018年,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开通了全国慈善信息平台,其中特别强调政府对互联网募捐活动的监管。民政部先后指定了20家网络募捐平台,试图通过多种措施督促互联网救助平台的自律发展。2019年2月,在新一轮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中,民政部组建了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司,这将有利于更好地整合慈善社会工作领域的相关职能和资源。可以说,政府与社会公众对于现代公益慈善的意义已经形成了较多共识,中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然而,还必须要看到,慈善事业仍然面临很多挑战。我国慈善事业的规模仍然较小,慈善事业发展不平衡。相较于企业、基金会等的慈善捐赠来说,我国公众慈善捐赠的参与度尤其是公众捐赠的比例和规模都有待提升。中国的公众捐赠在2008年由于汶川地震而达到最高峰,公众捐赠比例占到全部捐赠数额的54%,但到2014年则逐步下降到11.09%,2016年和2017年公众捐赠比例分别回升到21.09%和 23.28%。不过,中国公众捐赠规模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相比较仍然是非常低的,如美国2018年的公众捐赠占到全部捐赠的70%,总额达到2860.65亿美元,约为中国的57.3倍。另外,根据慈善援助基金会2018年的世界捐助系数报告,中国在全球144个国家(地区)中的排名仅为第142名。公众捐赠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石,慈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依赖于普通民众在其中的广泛参与,但我们对于公众捐赠的研究还很不足,尤其是缺乏关于日常捐赠的可靠经验数据。
本章的定量研究主要基于2019年全国六省份(北京、浙江、吉林、江西、四川、甘肃)的抽样调查,尽管样本的覆盖地区和人群还存在一定局限性,但作为国内首次较为全面的公众捐款调查,这一数据仍然能够很好地反映当前中国公众捐款的意愿和行为等的基本特征。捐赠或者慈善捐赠(charitable giving)一般是指出于公共目的而进行的时间或有价值资源的私人赠予活动(Salamon,1992:10)。捐赠常常包含了捐助金钱、物资和时间等几个维度,不过较多的相关研究集中在金钱和物资两个方面,时间捐赠也可以包含于志愿活动范畴。捐款是测量捐赠行为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在定量研究中,我们将主要聚焦于对公众捐款特征的描述。同时,本研究也将结合中国特殊的制度文化情境,从理论和经验层面深入分析公众捐款行为的内在逻辑以及影响机制,包括分析网络捐款的行为特征、公众对自身捐款行为的认知满意度、公众捐款的社会经济地位影响、公众捐款与志愿服务的关系、组织信任对公众捐款的影响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与公众捐款行为的关系等,以期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社会转型背景下公众捐款对于中国慈善事业及社会发展的意义及其未来走向。
二 定量研究设计与样本特征
本次定量研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主要调查对象是15~69岁的普通公众。研究者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街道(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分层多阶段抽样的方法选择调查样本。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乡差异,我们从东部、东北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确定抽取北京、浙江、吉林、江西、四川、甘肃六个省份,之后依据2017年本省(直辖市)各市(区)GDP与人口数量计算出人均GDP水平,并根据人均GDP水平划分上、中、下三级,将中间一级确定为中等发展水平的行政单位(地市级)。研究者从若干中等发展水平的行政单位中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使用PPS抽样抽取2个;在每个抽中的地市级行政单位中,根据各市区/县一级单位常住人口数量,再随机抽取1区1县(或县级市);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从每个区中抽取1个街道,从每个街道中抽取3个社区居委会;从每个县或县级市中抽取1个乡镇,从每个乡镇中抽取3个村委会;最终共抽取72个基本执行单元(村/社区一级)。随后在每个省份和地区的抽样单元(居委会/村委会)中,调查人员通过控制年龄和性别结构选择调查对象,以方便抽样的方法在每个村(居)委会抽取60名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访问。研究最终获得有效问卷4404份,各个省份地区之间的样本量分布均衡。该问卷调查包含了较为详细的有关公众捐赠以及社会人口背景等基本信息,是研究公众捐款行为较为理想的数据。表1-1呈现了被访样本的基本特征。
表1-1 样本基本特征

样本的性别比例比较均衡,平均年龄为37.34岁,97.2%的被访者为汉族。受教育程度方面,小学及以下者占13.9%,大专及以上者占到26.4%。此外,有接近40%的被访者为城镇户籍,家庭人口数平均为4.07人,63.4%为已婚人士,个人平均月收入为2703.60元。
三 公众捐款的不同层面特征
公众捐款特征的描述性统计中既包括捐款发生的比例、规模等较为一般性的活动状态,也包含了捐款的方式、受益对象选择、信息获得以及认知等不同层面的行为特征。
(一)公众捐款的规模
公众慈善捐赠的比例和规模一直以来是研究所关注的核心,然而不同的统计口径所反映出来的结果并不一致。以家庭捐赠为分析对象,中山大学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的数据研究显示,在2012年、2014年、2016年三轮调查中参与捐赠的家庭比例分别为25.39%、16.16%和20.51%(杨永娇、张东,2017)。依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的研究则显示,2010年、2012年和2013年,中国家庭捐赠过钱物的平均比例分别为28.3%、27.1%和19.3%(晏艳阳等,2017)。这两组数据所显示的家庭捐赠比例比较相似,不过它们是以家庭而非个人为单位。直接针对公众个人的捐赠比例研究比较少,虽然中国慈善联合会所发布的捐赠数据包含了公众捐赠比例,但数据结果是以各个慈善机构所获得的捐赠数额来进行总体统计,并未统计到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捐赠次数或比例。国内也有个别的研究统计到特定区域的公众捐赠状况,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基于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的城市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发现,65.32%的城市公众在过去一年捐过钱,平均捐款额度为217.42元(刘凤芹、卢玮静,2013)。基于部分城市地区的抽样调查也显示,公众在2011年进行过捐款的比例超过70%(77.16%)(张进美、杜潇、刘书海,2018)。不过,既有有关公众捐赠的研究较多局限于城市地区,未能反映公众捐赠的城乡总体状况;此外,许多研究都没有将捐款与其他捐赠行为进行区分。
以六个省份的公众个人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本研究试图较为准确地反映当前公众捐款的比例和规模。我们分别对过去三年和过去一年的捐款次数、比例进行了统计(见图1-1和图1-2)。

图1-1 过去三年的捐款比例

图1-2 过去一年的捐款比例
数据结果显示,中国公众在过去三年里捐过款的比例为39.31%,在过去一年也即2018年度捐过款的比例略低,为32.54%。这一比例与既有国内公开数据如家庭捐赠统计相比略高,但远低于西方主要国家的公众捐款比例,如2017年度英国公众捐款的比例约为60%(CAF,2018),美国公众捐款的比例约为70%(Giving USA,2019),英美两国公众捐款的比例约为中国的两倍。
除了捐款比例之外,本次调查也统计了公众捐款的频次与金额(见表1-2)。
表1-2 公众捐款的频次和金额


图1-3 公众捐款金额的分类
数据结果显示,已有捐款行为的被访者在过去一年捐款的平均次数为3.18次,平均捐款的金额为336.41元;以全体被访者(包括有捐款者和无捐款者)为样本进行统计,那么公众捐款的平均次数为1.04次,捐款金额的均值为109.39元。在已捐款的被访者中,约30%年平均捐款为50元及以下,超过一半(55.41%)的捐款者平均捐款为100元及以下,只有不到10%的捐款者年平均额度超过500元(见图1-3)。此外,统计也发现,大部分被访者的捐款行为没有什么规律,只有1.9%和1.1%的被访者分别表示每季度都捐和每月都捐。
如果用六省份调查样本的统计结果进行推论,那么我们可以估算出2018年度全国公众捐款的总金额约为1526.35亿元。而根据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的统计数据,我国2018年度社会捐赠总额超过900亿元,这一结果和我们根据问卷调查的估算有一定的出入。需要注意的是,民政部统计的社会捐赠额度主要是民政部门及各类社会组织所接受的社会捐赠,并不包括公众个人向亲戚朋友等的“日常捐助(everyday giving)”,后者在日常生活中其实更为常见,是社会成员之间实现互助的重要形式(Titmuss,1970)。另外,中国慈善组织联合会所公布的2017年度公众捐赠总额约为349.17亿元,这一数额仅为本研究所估算金额的22.88%。与既有的研究具有一致性(朱健刚、刘艺非,2017),这可能说明有较大比例的公众捐赠(约77.12%)实际上是直接指向受益者,并没有包含在民政部门及各类社会组织主体所接受的捐赠统计口径内,也说明与以慈善组织为主体的捐款相比较,以互助为主的日常捐款可能是更加常见也更加主流的捐款方式。
(二)公众捐款的领域
中国公众倾向于向哪些领域捐款得到较多关注。本研究数据结果显示,公众捐款领域按照响应率的百分比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见图1-4),分别是医疗健康,减灾与救灾,扶贫与发展,教育,不特定领域,宗教活动与组织,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和艺术,社会倡导,科学研究以及其他类别,其中超过半数的公众捐款至医疗健康领域。除去“其他”类别,捐款最少的领域依次是科学研究、社会倡导、文体艺术类。这一调查结果与既有的官方统计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有区别。如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9)的统计显示,全国社会捐赠领域中,排名前三位的类别分别是教育、扶贫与发展、医疗健康。不过,这一报告并没有把公众个人的捐赠或捐款的领域另行区分统计。在本次调查中,减灾与救灾领域在公众捐款中仅次于医疗健康领域,但在全国社会捐赠的统计中仅位列第八名,这或许是因为全国社会捐赠统计同时包含了企业、基金会等组织性的捐赠主体,相对于组织主体而言,公众个人对健康、灾害等所带来的影响以及救助需求更能感同身受,当然这还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来验证。

图1-4 公众捐款领域统计
无论是全国的社会捐赠统计还是本次公众捐款的调查结果,都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中国的慈善捐赠带有较强的救济扶弱取向,也即捐款者更加愿意向较为急迫性的事件或需求进行捐助,如大病、灾害救援及贫困等,而非捐助那些更具有公共参与性或倡导性的社会文化、政治性议题,这与西方国家如美国的社会捐赠形成较为鲜明的对照。如根据“捐赠美国”的年度报告,美国2018年度的社会捐赠中排首位的是宗教领域,其次则是教育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公益以及文化艺术类等捐赠领域也占比较大,医疗健康领域的捐赠则仅占到9%(Giving USA,2019)。英国2017年度的公众捐赠去向和美国类似,宗教组织类排在第一位,之后是国际援助类、动物福利、医学研究等领域(CAF,2018)。公众捐赠的中西差异一方面或许体现不同文化背景下公众慈善捐赠偏好的不同,比如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中国民众较少向宗教领域进行捐款;另一方面也可能说明中国当前兜底性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仍有待强化,相对于发展性的需要,社会福利政策对于生存救助等的紧迫性需求回应还存在一定缺口,这类需求也常常更多地得到社会公众的同情与关注。
(三)公众捐款的方式
以什么样的方式捐款也是公众对于慈善捐赠通道的选择,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捐款渠道的可及性以及可信赖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将互联网公募平台与网络个人求助和互助平台进行了区分,前者特指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简称互联网公募平台),后者是指水滴筹、爱心筹等网络个人求助和互助平台。2016年,民政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公布了首批13家互联网公募平台,2018年又公布了第二批共计9家互联网公募平台,并出台相应的互联网募捐信息标准[1]。而网络个人求助和互助平台尚处于相关规定的灰色地带,缺乏严格统一的信息审核机制。不过由于网络个人求助和互助平台进入门槛比较低,容易使用,是普通民众在遭遇困境特别是大病求助或者进行捐款时常常依赖的信息平台。近年来,互联网公募平台的影响力日渐扩大,民政部的官方统计显示,2018年20家互联网公募平台的捐赠总额超过31.7亿元,同比增长26.8%,共有超过84.6亿人次网友的点击、关注和参与。其他非指定的网络个人求助和互助等募款平台也同样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本调查数据结果显示(见图1-5),网络个人求助和互助平台是公众捐款的主要方式,比例达到55.5%,通过指定互联网公募平台的捐款比例为8.9%,两类网络信息平台相加的比例达到64.4%。网络捐赠已经成为公众捐款的主导选择,这也与来自官方的统计结果具有一致性。

图1-5 公众捐款的方式
除了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的捐款方式之外,有接近1/3的公众选择直接捐给受益人,有16.0%的公众选择直接捐赠给慈善组织。此外,单位动员也在公众捐款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通过单位或集体组织捐款的比例达到15.4%,与捐给慈善组织的比例相似,这也说明单位捐款仍然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式。通过民间互助团体和宗教团体或场所进行捐款的比例则比较低,分别只有7.0%和2.2%。
需要深入讨论的是,如何将网络众筹募捐形式与传统的民间求助和互助形式进行更加准确的区分。在某种意义上,网络众筹或仍然被看作一种民间互助平台,特别是类似轻松筹、水滴筹等较为直接的个人大病救助模式,个人或群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点对点求助,众筹的目的较多是寻求单一的或一次性的资金支持,以缓解自身和家庭的暂时困境,它与西方现代慈善事业中的依托专业性的慈善组织进行的服务提供有较大差异。但随着网络众筹形式的日益正规化、组织化,由慈善组织所运行的网络募捐平台越来越常见,网络求助、互助等方式也在社会争议中处于转型过程中。总的来说,基于本次调研的数据结果可以发现,公众直接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捐款的比例很低,多数人更倾向于直接或间接(如通过网络众筹形式)捐给受益人,这与西方国家或地区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可以说体现了较强的中国本土慈善文化特点。
(四)公众捐款的受益对象
公众倾向于捐给谁是慈善捐赠研究中值得关注的主题。从慈善捐赠的关系论视角来看,捐赠可以被视为一种捐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对于受益人的考虑是影响捐赠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本研究的数据统计结果显示(见图1-6),公众捐款的前三个受益对象群体分别是儿童青少年、残障人士和老年人,排除“不知道”类别,儿童青少年的比例几乎与其他群体类别之和相当,可以看出,儿童青少年是吸引公众捐款的最主要群体。

图1-6 公众捐款的主要受益对象群体
除了主要受益对象的特定群体类别,本研究也调查了有关受益对象与捐款者之间的关系特征。数据结果显示,接近60%的受益对象为不认识的人,而也有较大比例的受益对象为熟人,包括朋友、亲戚、邻居、同事(见图1-7),捐款对象是熟人的比例为31.6%。

图1-7 公众捐款主要受益对象与捐款者的关系
从捐款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特征可以看出,中国公众在捐款时并非仅仅考虑关系的特殊性,也很愿意向陌生人捐赠,陌生人占据较大的受益比例是否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众慈善捐赠文化的转型值得进一步解释。许多学者曾指出,中国的慈善活动是特殊主义的,它较强地受到“爱有等差”或者“差序格局”的儒家文化影响,常常基于血缘或地缘关系的路径而展开,而西方的慈善文化则奠基于博爱主义精神,具有普遍主义的特征,这种中国和西方的慈善二元视角可以说是当前慈善事业发展的主导性话语。在这一话语的影响下,从传统的特殊主义慈善向西方的普遍主义慈善转型是必然也是必要的途径。不可否认,中国与西方的慈善传统及文化有深刻的差异,但这种简单化的二元对立视角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慈善活动本身的变迁发展特点,公众日常的慈善捐赠活动应当被置于其发生的特定历史情境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我们还需要更多基于经验数据的研究来深入分析捐款人-受益者关系与捐款行为之间的影响机制。
(五)公众捐款的信息获得
本研究进一步了解了公众的募款信息获得渠道。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社交媒体、家人或熟人口头介绍以及公益网站(见图1-8)。显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社交媒体如微信、微博等已经很明显成为公益慈善相关信息的主要投放媒介,公众也主要通过网络募款信息平台捐款。不过我们也看到,即使在互联网时代,家人或熟人的推荐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或许反映出中国公众在慈善捐赠行为中较强受到所处熟人社会网络的影响。

图1-8 公众募款信息的获得渠道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社交媒体的广泛运用,公众在日常信息的获取上有了更大的便利性,慈善捐赠参与的信息可及成本也大大降低,但公众在募款信息的获取上相对来说比较被动。在问及被访者是否会主动搜寻各类求助或募款信息时,只有3%的被访者表示会主动搜寻,65%的被访者从不主动搜寻相关信息。与此相对应,公众对捐款完成之后的后续信息关注度也不高,超过一半的公众在捐款之后并不会特别关注捐款所带来的影响等信息。不过,也有31.8%的被访者表示会关注受益人的状况能否得到改善,只有20.6%的被访者关注所捐款项能否得到合理使用。当然,另外一种可能性是公众在捐款之后常常无法收到相关的信息反馈,这也使得他们对所捐款项如何使用无从得知。

图1-9 捐款去向关注情况
(六)捐款行为的自我评价
捐款行为体现了捐款者个体对捐款的价值性认知,尽管这种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个体所嵌入的社会制度文化情境的形塑。本研究调查了公众如何评价自身捐款以及不捐款的原因。
统计结果显示(见图1-10),公众对为什么捐款的评价中,前三位重要的原因分别是“有余力者应该帮助别人”(60.2%)、“被求助或募捐信息感动”(36.6%)以及“捐款体现了公民责任”(18.4%)。这三个原因也都可以被视为一种具有内在价值性的判断,体现了具有利他主义以及道德责任精神的伦理观。而除“其他原因”以外,“求助对象是自己熟悉或相信的人”、“有灵活方便的捐助途径和平台”以及“捐赠可以获得税收减免”则被列为最不重要的原因。可以看出,公众在对自身捐款行为的评价中,倾向于对自身行为做出内在价值性的判断,而较少进行工具层面的考量。

图1-10 公众捐款原因的自我评价
而对不捐款原因的自我评价(见图1-11),超过一半的被访者表示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进行捐赠,其次是因为无法辨别求助信息的真假,第三则是因为周围的人很少捐款。可以看出,在公众不捐款原因的自我评价里,经济条件构成了最大的限制因素,被访者多认为捐款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也有较多的被访者认为信息不充分构成了对捐款的限制。另外,个体所处的社会互动环境也影响捐款行为,有近30%的被访者认为周围的捐赠环境对其形成了制约。在公众的自我评价中,个体内在层面的价值动机如捐款是否能带来回报、求助者状况是否能够引起共鸣等原因较少被提及。

图1-11 公众不捐款原因的自我评价
从对捐款行为的自我评价状况来看,公众捐款行为的发生似更强受到利他主义动机的驱动。在公众的理解和认知中,慈善捐赠更多带有“做好事”的标签。在是否捐款的决定过程中,工具性的考量并非不存在,如也有一定比例的被访者选择对捐赠回报(如以后需要帮助时别人也可以帮我)以及服从外部要求(如单位组织动员或要求捐款)等的考量,但是总的来说,内在价值的驱动是影响公众捐款更为重要的因素。与此相对应,非捐款者则倾向于淡化个体内在价值层面的影响,而较多强调客观环境的制约,比如经济状况的限制、捐款信息的可信度以及款项能否得到合理使用,等等。这一发现的启示是,公众没有进行捐款并不意味着他们缺乏爱心或利他主义精神,他们可能更加在意捐赠环境的状况,因此,如何改善捐赠环境、提升慈善相关信息的透明度与可信度应该说是引导公众捐款的可取途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有关自我归因的调查可能受到个人社会偏差的影响,如被访者可能倾向于合理化或者“美化”自身的行为,但自我评价的特征对于理解、引导公众的捐款行为仍然具有必要且重要的启示。
四 公众捐款基本特征小结
本章通过对全国六省份公众捐款行为的抽样问卷调查,较为全面地呈现了公众捐款的规模、比例、领域、方式以及自我认知评价等不同维度的特征,相关研究发现对于更好地理解及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本章基于描述性的样本统计结果得出如下研究结论。
(1)中国公众在2018年度的捐款比例为32.54%,平均每三个人中约有一个人进行过捐款。中国公众平均每年捐款的额度为109.39元,捐款次数为1.04次。基于抽样调查统计的估算,2018年度中国公众捐款的总金额约为1526.35亿元,这一数值与民政部门的官方统计有一定的差距,可能说明较大比例的捐赠来自以个人互助为主的日常捐款。
(2)医疗健康、减灾与救灾、扶贫与发展是中国2018年度公众捐款最多的三大领域。从捐款领域的比例分布来看,中国公众捐款带有较强的救济扶弱取向,偏重于生存和救助性而非发展性的需求回应,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捐赠行为取向有较为明显的差异。
(3)网络众筹平台是中国公众捐款的主要方式,多数公众倾向于通过“轻松筹”“水滴筹”等网络个人求助与互助平台进行捐款。此外,向受益人直接进行捐款的比例接近1/3,而向慈善组织直接进行捐款的比例较低。公众捐款的方式可能体现了慈善救济的文化传统,但也可能说明了当前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4)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和老人是中国公众捐款前三位的受益对象群体,其中儿童青少年作为受益对象的比例几乎相当于其他各群体差别之和(除“不知道”类别之外),是公众在捐款时最为关注的人群。公众捐款的受益对象多数为陌生人,但也有较大比例面向熟人的捐款。
(5)社交媒体是公众获得求助与募款信息的主要渠道,家人或熟人的口头介绍在信息获得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数公众在捐款之后并不会特别关注后续信息,在信息获取方面较为被动,但也有一定比例的捐款者会关注受益人状况能否得到改善或者所捐款项能否得到合理使用。
(6)已捐款者对捐款行为的评价更加侧重于内在价值层面的判断,利他主义以及责任伦理是促使其捐赠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而非捐款者则更强调客观环境对其捐款行为的制约,较多关注经济状况、求助信息的可信度以及他人的影响等。
[1] 民政部2016年9月公布的首批13家互联网公募平台包括:“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淘宝网、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博(微公益)、轻松筹、中国慈善信息平台、京东公益、基金会中心网、百度慈善捐助平台、公益宝、新华公益服务平台、联劝网、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平台。2018年5月公布的第二批9家互联网公募平台包括:美团公益、滴滴公益、善源公益、融e购公益、水滴公益、苏宁公益、帮帮公益、易宝公益、中国社会扶贫网(见民政部官网,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