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案件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
- 汪海燕 王志远主编
- 43621字
- 2024-05-31 17:03:33
第二十二条 【基本原则】
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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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基本原则】
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