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行能力与自由
1.功能性活动
阿马蒂亚·森非常强调人在发展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功能性活动”和“可行能力”的概念。功能性活动 ( functioning)是一个人认为值得去做或达到的多种多样的事情或状态。有价值的功能性活动很多,从初级的基本生存要求,如有足够的营养和不受可以避免的疾病之害,到非常复杂的活动或者个人状态,如参与社区生活和拥有自尊。一个人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反映了此人实际达到的成就。
2.可行能力
在阿马蒂亚·森看来,一个人的可行能力 ( capability) 是指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可行能力是一种自由,是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 ( substantive freedom) 。
3.实质自由
阿马蒂亚·森认为,实质自由是指免受困苦 (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 的基本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方面的自由。人的实质自由是发展的最终目的和重要手段。经济发展的本质是扩展人的自由。
4.工具性自由
工具性自由,其实是自由的工具性作用,能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人们按自己合意的方式来生活。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中,阿马蒂亚·森着重考察五种工具性自由:(1) 政治自由;(2) 经济条件;(3) 社会机会;(4) 透明性保证;(5) 防护性保障。这些工具性自由能帮助人们更自由地生活并提高他们的整体能力,同时它们也相互补充。
5.自由的构建性
自由的构建性,指的是自由是人们的价值标准与发展目标中自身固有的组成部分,它自身就是价值,因而不需要通过与别的有价值的事物的联系来表现其价值,也不需要通过对别的有价值的事物起促进作用而显示其重要性。
6.社会机会
社会机会是指在社会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所实行的安排。这些条件不仅对个人生活 (例如享受更健康的生活、避免可防治的疾病和过早死亡),而且对有效地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都是重要的。它们影响人们享受更好生活的实质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