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变量名

变量名是变量参与分析的唯一标志,定义变量结构时首先应给出每个变量的变量名。否则,系统默认为VAR00001、VAR00002、VAR00013等。变量命名要遵循如下规则。

(1)首字符必须是字母或汉字,后面可以是任意字母、数字、句点或除“!”“?”“*”“+”“-”“=”之外的任意符号。

(2)SPSS变量的变量名长度应不超过64个字符(32个汉字)。

(3)不能用下划线、句号和圆点作为变量名的最后一个字符。

(4)SPSS的变量名不能与SPSS的保留字相同。SPSS的保留字为ALL、AND、BY、EQ、GE、GT、LE、LT、NE、NOT、OR、TO、WITH等。

(5)SPSS系统中的变量名唯一,并且不区别变量名中的大小写字符,将FAN与fan看作同一个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