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制造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统计测度研究
- 张虎 周楠 韩爱华
- 21字
- 2025-03-17 19:27:29
第一章 制造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基本理论分析
第一节 研究范围及产业协调发展概念界定
一、制造业范围界定
关于制造业概念的界定,学术界尚未给出一个权威的定义,事实上在其具体应用中制造业涵盖范围的界定比其内涵界定更具有现实意义,基本沿用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的行业分类,最新的分类标准(GB/T 4754-2017)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考虑到本书的研究时序为2005—2016年,参照2002年与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2011)的修订版本1, 2 ,选择制造业二位数代码为13~43区间的子行业,分别为:农副食品加工业(C13),食品制造业(C1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烟草制品业(C16),纺织业(C17),纺织服装、服饰业(C18),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0),家具制造业(C21),造纸和纸制品业(C22),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3),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C2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医药制造业(C27),化学纤维制造业(C2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金属制品业(C33),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汽车制造业(C36),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仪器仪表制造业(C40),其他制造业(C41),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C43)。由于两次发布的行业分类版本在名称、代码和统计口径上存在一定差异,在后面章节指标测算及实证分析中,部分子行业进行了调整与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