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方社会学理论的逻辑
- 谢立中
- 1065字
- 2025-03-27 18:35:54
导言
本书所称“结构论社会学”理论,指的是建立在以下基本理论预设基础上的社会学理论。这一理论预设认为,社会虽然是由个人构成的,但它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不仅外在于个人、有着自己独立的结构和运行机制,而且反过来还对个人具有约束力的客观实体。这样一种理论预设,在社会学文献中通常被称为“社会唯实论”。
结构论社会学理论是现代西方社会学在其形成之初最早具备的理论形态。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早期的社会学家面临着要将“社会学”作为一门与生物学、心理学等“学科”相区别的现代科学门类确立起来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因而不得不首先对“社会”现象相对于个体的生物属性、心理属性而言所具有的独特性、外在性加以强调,以从逻辑上论证“社会学”的独特性和必要性。结构论社会学理论由此成为现代西方社会学的逻辑起点。
正如笔者在导论中指出的那样,结构论社会学理论包括两大思想阵营的社会学说。一个阵营是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另一个阵营则是古典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即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学。这两大思想阵营构成了唯心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和唯物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这两种现代社会学取向之间的对立。尽管如此,在认同和接受上述基本理论预设方面,这两大思想阵营则是完全一致的。
可以将孔德、涂尔干、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以及列维-斯特劳斯的社会人类学理论视为上述实证的唯心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最主要的代表。这种唯心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首先在孔德那里得到了初步的阐述,继而在涂尔干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表述,然后在帕森斯和列维-斯特劳斯那里得到了不同的发展。在本卷的上编中,我们将通过对这四位主要代表人物的社会学/社会人类学基本理论的梳理,来对这种唯心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和特征进行描述。
唯物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首先就是它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反对和矫正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对精神因素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所起作用的片面强调,从前期到后期,马克思在社会历史观方面的结构主义和唯物主义倾向日趋明显。这种倾向也强烈地影响了部分马克思主义者。这些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中的结构主义和唯物主义因素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构建了一些后来被更具建构主义倾向的马克思主义者称为“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机械唯物主义”甚至“庸俗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体系。阿尔都塞、柯亨等人所阐释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就是这类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当中的一些重要范例。在本卷的下编中,我们将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及阿尔都塞、柯亨等人的社会学基本理论的梳理,来对唯物主义结构论社会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和特征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