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江山就是人民 人民就是江山的价值意蕴的发展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鲜明表达,是依靠人民力量实现人民幸福立场和方法的集中体现,贯穿于100年来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事业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和现实需求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生动诠释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引导全党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通过全面把握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价值意蕴,为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的人民力量。

一、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鲜明表达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这是改革开放40多年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新时代,改革开放再起航,坚持党的领导是坚定不移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必须是坚定不移的。正如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是基于对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深刻体悟一样,新时代改革开放同样必须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满足人民现实需求,党的初心和使命才能得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才能够实现。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渊源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基础上的新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丰富与拓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民群众主体论的思想。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中都未曾离开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坚持,“人是社会的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等一系列理论的提出都是建立在历史的人、社会的人基础之上,并且社会主义革命的最终价值指向是实现全部人类的解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首先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群众史观的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探索的结晶。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涵界定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在政治领域的新界定。马克思首先是在实践活动中发现人的存在,“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3]。在政治领域对人民群众的发现主要体现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4]。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5]对人民主体性的关怀在政治体制中的再次重申,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的党,是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党。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充分显现于40多年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6],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党章指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最终要实现发展成果的人民共享。自改革开放以来,党致力于改进人民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福祉,人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中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并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角色,人民不仅可以享受来自世界各地的物质产品,还可在世界分工中自由充分地发挥自身能力。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间,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得到了巨大提升。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充分展示的人民主体地位是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一思想的主要线索。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现实基础

践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关键在于实现人民诉求愿望。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7]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价值遵循。当历史的巨轮航行至工业革命时代,西方国家利用科学技术的进步迅速发展并逐步成为称霸世界的工业强国。然而在世界的东方,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却闭目塞听,依旧徜徉在华夏帝国独尊的幻想中。在民族生死存亡的历史关头,中国共产党毅然决然地肩负起了实现民族独立与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正是因为这一初心和使命的呼唤,才能使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受住28年血与火的战争洗礼,最终迎来新中国的诞生。新中国的成立不仅预示着党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的独立,同时也开启了人民当家作主与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新篇。新中国的成立同样预示着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人民的解放和独立,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8]中国共产党始终围绕着以人民为主、为人民建设新社会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这些建设和探索为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实现人民幸福、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基础。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初心和使命深刻地体现于改革开放40多年辉煌的历程中。基于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我们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9]。改革开放40多年,国家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中国军队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的力量得以凝聚并迸发出强大的创造力,我们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实现了由不可能到成为可能的巨大转变。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79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14.4万亿元,同时社会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居民预期寿命由1981年的67.8岁提高到2021年的77.3岁,人民幸福与国家富强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亲历者,也是改革开放的主力军。

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价值意蕴

践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实践,始终做到人民至上。“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高政治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人的主体性,并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也是一切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作为主体,作为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在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具有自我增值的特性。因此,中国共产党不仅把人民群众作为执政的根基,而且把始终为人民群众服务、毫无政党私利可求作为一条价值信念。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立党、执政的内在规定。

(一)坚持人民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生命至上,这主要是因为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一贯反对把人看成纯粹的“自然人”,反对把人的自然属性说成是人的唯一的或根本的属性,反对单纯地用生物学的规律、自然法则来解释人的行为和社会现象。马克思说:“‘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它的胡子、它的血液、它的抽象的肉体,而是它的社会特质。”[10]但无论如何强调人的自然属性的第二性,人的生命作为人的自然属性最核心的表现,必然是讨论人、人性的初始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关于唯物史观论述较为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继续重申了这一观点:“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1]在《资本论》中,他指出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而“这些自然条件都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等)和人的周围的自然”[12],劳动过程就是“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13]。因此,无论是从人的本质属性的角度去看,还是从历史创造者的角度去看,人的主观能动性之所以能够发挥,并且成为世界的真正主宰者,正是因为有生命体征的维系,正是因为人是有生命的个体,当生命结束时,一切历史活动、一切创造活动也就结束了。此外,从人自身的生存需要看,人的第一需要就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吃喝住穿等物质需要,人对生命的渴求,也是促进人不断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原始动力。因此,无论何种社会制度,若没有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置,不仅是违背人性的,而且在这种制度下的任何承诺也只不过是为了给“利益至上”“资本至上”“权力至上”等盖上了一层遮羞布。

(二)坚持人民地位至上

坚持人民地位至上,这主要是因为人是社会存在物。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念中,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更重要的是,人是社会存在物。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人的社会性是通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交往而形成的,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交往规则、交往途径、交往结果都必须把人的地位放在首位,以免在交往中产生危及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并且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具有交往的需要,社会交往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14]在马克思这里,社会是一个由各个独立的个体相互联合起来的产物,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15]。换句话说,人的社会群体是由人的合作及其关系形成的,所有个人都具有与他人合作的属性。因此,“人民至上”必须把人作为社会人,把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当作人在社会中生存所必然面临的关系问题,协调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人民”作为一个政治术语存在以来,就成为各政治家为获得政治支持而争相角逐的对象,但对“人民的地位”却始终讳莫如深,或避而不谈,或直接视而不见,反而把人民置于统治和奴役抑或是被压迫的地位。历史唯物主义可以说是撕开了这个令人羞耻的面纱,第一次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主角推上了历史舞台。马克思主义坚定地指出了人民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主体,是一切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体和决定性力量。但是对人民地位认知的思想变革,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家非但没有承认,反而极尽所能地贩卖“人民大众是乌合之众”的思想,人民的力量是可怕的,人民的地位始终也未能被确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建立的新中国,一经成立,就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了人民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6]。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并且,在国家名字的设定上,新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共和国,“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17],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兑现对人民地位至上承诺的重要表现。同样,这个人民群体是包括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内的属于国家主人的部分。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承认人民既是历史的主体,也是新中国的主体和主人。这不仅体现在政治话语的表达上,更体现在一切社会实践中。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改革的所有实践活动,都是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而实现的。而中国共产党本身则是以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而存在和发展的,“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18]。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切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属于顶层设计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以及制度完善等实践活动中,最终的决定者和评判者依然是人民群众。可以说,否定了人民至上的地位,党和国家的一切事业都将无法开展。

(三)坚持人民权力至上

坚持人民权力至上,对于“权力”这个概念,自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权力始终都为强者所拥有、所垄断。人民作为权力的实际拥有者,却把权力的使用权上交给了统治阶级。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所有统治阶级的权力名义上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或是与人民之间达成的契约,但在本质上都是对权力的剥夺。只有实现最大多数人的统治,彻底消灭阶级统治,消灭剥削和压迫存在的经济基础,人民的权力才能复归。新中国成立后,不仅在政治制度上赋予人民主权,坚持人民的国家人民自己建设,尤其是在经济制度上,稳固建立了公有制这一所有制形式,这就在经济基础上确保了人民有足够的底气和实力成为国家权力的实际拥有者。

坚持人民权力至上,其一要看权力主体是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由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力的使用只是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意志、诉求和愿望,并且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这一重要执政理念。因此,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是彻底践行“权为民所赋”的执政党。尤其是随着执政时间的不断增长以及当前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更需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做好理论上的分析,在政策方针顶层设计上做好制度建设和完善,在一切社会实践中落实和强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的:“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我们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19]。维护好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力是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重大任务。

其二要看权力的使用是为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权力来自人民,自然也应当利用党的执政权去为人民谋福利、谋利益、谋发展。同时,为人民谋利益也有一个限度的问题。当前在各国执政党中获得人民的支持,尤其是获得最多数选票,越来越成为多党制下的重要执政议题。因此,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多大规模人民群体的利益,也是评判一个政党是否真正能够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还是只是换了一种表述,本质依然是为少数利益集团、利益阶层服务。在当代中国,剥削阶级已经被彻底消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切实做到了人民权力至上。此外,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制度设计安排、完善发展以及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因此,新时代背景下,制度的“人民权力至上”也越来越体现在人民对“赋权”的监督上。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决不谋私利,决不搞特权”[20],要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要让人民监督权力的使用。

(四)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马克思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21]这里,马克思主义把人的需要称为人的本性。它强调了需要在人性中的基础地位,说明它是人存在的内在的规定性。它还强调了需要在人的活动中的重大作用。在某种意义上,需要也可以作为人与动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区别的一种标志。马克思说:“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22]需要,一种是直接的物理的身体的需要,另一种则是在实践中被培育出来,也是有意识的需要。因此,动物只有出于自身种群的、类的需要,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而人却不同,人的需要是多样的、社会性的,乃至是具有历史性的。因此,人作为生命物体的最高存在形式,以其需要的特征和特有的满足方式,与动物区别开来。

在新中国成立70余年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时间里,在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与完善的实践活动中,都始终贯穿着一个至高的价值标准,那就是能否为人民群众带来利益,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现实的、多样化的需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由党的性质和国家性质所决定,又由党所进行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去贯彻、执行与落实。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在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之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探索中,所有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以及新时代背景下,对这一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生产力发展与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始终成为党和国家一切方针政策的核心参考与目标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人民利益至上”,并通过一系列重要讲话不断传达这一价值思想,告诫中国共产党人要时刻不能忘怀人民的利益是第一位的,我们党所做的一切工作都要始终围绕着人民群众不断发生的变化的需要。当前,我们最主要的目标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是在基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都得到一定满足的基础上,对生活的更高层次的需要,是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因此,我们党不仅要致力于进一步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更要加强生产结构的转型升级。在制度完善上,一方面要在能够实现发展成果更多上做出努力;另一方面是能够使发展成果,尤其是那些能够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成果,在分配中得以更加的公平与平等。

(五)坚持人民标准至上

标准不是简单的数量、数据上的评判标准,也不是部分人的评判意见,而是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人民群众的评判标准。一个政党的执政水平以及政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只有人民有权去评价,只有由人民来监督和考核,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人民至上。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的评判标准,其中既涵盖了社会层次对生产力发展方面的评判标准以及国家层面的综合实力增强的评判标准,更强调了人民更高层次的生活水平提高的评判标准。这种评判标准的设定主要鉴于当时基本国情的需要,生产力的发展与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也是人民对制度好坏的重要考量标准。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需要的多样性与多层次性,这些评判标准也在具体细节方面发生变革。例如,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样性的需要,这些需要就是最实际的评判尺度和标准。也正因为这些评判标准的存在,以及对制度设计与完善提出的及时性要求,才使得当前人民在实际获得上的满足感、在幸福指数上的提升感以及在安全需要上的满意感都不断得以实现和满足。

三、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实践旨归

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必须回答好“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这三个事关改革开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这是做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实践要求。今天,改革开放再出发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开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真正实现人民的党为人民的庄重誓言。

(一)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

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要解决的是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回答“发展为了谁”的根本指向,只有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找到发展的主体目标。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23]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使人民群众参与到国家治理的历史伟业之中。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的治国理政理念的重要转折点,把“治理”纳入国家统治之中以取代“管理”,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人民主体力量的巨大进步,使人民群众更好、更广泛地参与到社会治理的一切领域之中,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更是党的领导的全面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有利于更好地释放群众力量、积聚群众智慧,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把群众力量纳入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层面,既是党积极主动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所呈现的社会多元化趋势的现实需要,又是党对人民群众主体力量理解的不断深化,必须牢牢坚持并与时俱进地扩大群众发挥主体地位的广度与深度。

(二)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

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确保人民群众在政治层面的民主,这回答了“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地位直接体现在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及政党统治是为谁执政上。中国共产党是完全为了人民的政党,至此已成功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并满足群众政治诉求的政治制度,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24]社会主义民主是各个层面的民主,不仅体现在社会生活中保障人民群众的物质福利上,更体现在政治生活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体现人民民主的政治机制和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不代表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因此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为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要求。改革开放40多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加验证了我国制度的优势所在,尤其是政治制度这一最广泛的代表民意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有效调动了人民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进行改革开放,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适应人民群众对政治参与的需求,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同时,实现国家制度优势的效能转化,就必须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即要在对制度执行的评价和监督体系中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满足人民的利益和诉求。以人民至上为价值指引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反馈,最重要的就是让人民监督权力,让人民参与到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民监督合力,形成对制度执行全覆盖的监督局面。人民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之本,也是制度执行之基,在对制度执行监督的环节,就是要把人民至上基础价值理念贯彻到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当前,我们已经形成了包含政党权力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人民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中央纪委监察委监督、舆论监督等全方位的监督系统。其一,让人民监督制度执行,监督公权力运行,必须坚持和完善群众对制度执行的评价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至上为基础价值,因此制度的设计、完善和发展都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要为基准,这就决定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只有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认可和信任,制度执行才算是成功的、有效的,制度的价值优势就成功实现了向国家治理效能的转化。其二,让人民监督制度执行,监督公权力运行,需要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是人民群众行使自身权利与义务的重要表现,也是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人的本质的理论映照。人民群众参与到公权力对制度执行的实践过程中,能够及时修正制度执行的误区,避免制度执行的软化,确保作为国家主要治理主体——政府等国家机构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中的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目前,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通道早已打通,但在现实治理实践中,群众的参与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国家决策的程度越来越高,得到的效果反馈也越来越有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5]这就把制度执行系统的整个脉络关联到每一个事关人民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切实践行了人民的事情人民自己决定的执政理念。

(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终指向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这是回答“发展成果由人民享有”的理论价值。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实际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变化了的现实需求。实践证明,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依据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顶层设计所承载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直接地显现于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事业的巨大发展,尤其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上实现了民生事业的发展与党的全面深化改革同步进行,个人发展与经济事业的总体发展相互协调,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了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因此,新时代新征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最直接、最现实的是要抓好民生建设,要积极回应民生事业的多层次和多需求性特点,把检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践成效放在人民现实需求是否满足以及满足程度上,在需求满足的基础上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注释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82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6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7页。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7页。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83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1页。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82页。

[8]《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31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24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9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1页。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60页。

[17]《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36页。

[18]《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8页。

[19]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0、230页。

[20]《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93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页。

[2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69页注(63)。

[2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97页。

[2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70页。

[2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38—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