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导论》:中国古代治理中的道德与政治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要立足现代政治发展理念,也要回溯古代的治理思想与实践,发挥古代治理经验与智慧的滋养功能。中国古代治理的典型特征是德治主义,优秀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对治理的道德层面给予深切关注。“什么样的政治生活是符合道德的生活,社会政治生活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原则,统治者应该如何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对待民众,一直是历代思想家反复讨论的问题。”[1]优良的社会政治生活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现代化的治理也必须符合道德意义上的正当、检视与反思古代治理的道德基础,可以为新时代的治理现代化提供借鉴。

一 治政的道德与道德的政治

道德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性要素,影响着国家治理的各个维度。虽然思想家对道德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理解,亦无法给出一个科学主义式的确定答案,但是,对社会政治生活做出伦理学解释的价值在于,为政治制度与政治过程提出道德诉求,为国家治理的好坏善恶提供价值判断,为政治统治的良善做出道德承诺。就此意义而言,政治根本上以道德为基础,“政治不能超越道德价值,独立于善恶之外的政治是不存在的,政治社会必须以社会主流的道德信念为依据为基础为保证”。[2]近代以来,随着科学主义的兴起及政治学与伦理学的分家,政治科学的研究越来越崇尚工具理性的价值,“在‘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下,高举工具理性的奥卡姆剃刀把德性、自由、公平和正义等价值理性从人的政治生活中剔除出去,导致政治与道德日益分离,政治学与伦理学之间的隔阂不断加深”。[3]这种主张严格界分伦理与政治的二元分析模式,被用于解读中国传统政治实践得出的结论则是,中国古代治理存在着严重的政治泛道德化与道德泛政治化。

毋庸置疑,中国古代治理中道德与政治的边界是模糊的,它是一种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确立合法性根据的“德化的统治”的治理形态。但是,如果依据二元界分的方法将其全盘否定显然过于简单,这种政治去道德化的观点不仅无助于对古代治理的深层次剖析,也会把现实治理实践引向危险的路途:“它会把政治只变成一人一票的选举游戏,使政治对社会、秩序、伦理、道德都无所承诺,导致社会政治生活的道德缺席,若再没有传统道德力量作为砥柱,政治便可能把社会引向道德混乱。”[4]显然,站在民主政治与治理理念的立场上,古代治理所崇尚的尊卑、等级等伦理道德观已经不能再被接受,但是,现代国家治理与政府事务仍要追求道德意义上的正当性,从而保证政治之治的目标和结果是行德为善。就这一点而言,现代治理与古代治理具有一致的追求。如果否认了这一点,治理的正当性就无从谈起,政治本身也会变得冷酷和残暴。

在中国的古代治理中,治国理政要遵循政治的道德,即政治应受道德的规范和约束,同时,理想的治理形态是一种道德的政治,即政治体现了道德的要求和目标。在此,道德不是政治的手段,而是政治存在的前提,是政治的灵魂,政治与道德完整地契合为一体。“‘道德的政治’是要建立以‘道’为导引、以‘德’为贯通、以‘仁’为内核、以‘礼’为框架的融个人、国家、天下为一体的道德和政治的共同体,是以家国天下的整体和谐为根基的价值追求与价值理想。”[5]这种德治主义的实质是以“道德的政治”为指向的价值追求与价值理想。虽然有批评认为,中国古代政治实际上是“阳儒阴法”之治,“秦以前,儒自儒,法自法,世主能苦儒不能亡儒。自叔孙通首以法乱儒,媚泅上群盗,而武帝时曲学以阿酷吏者加甚焉,于是儒法混而儒乃几亡”。[6]但是,历朝历代的治理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德治主义的引导和规制,否则中国政治史将会呈现黑暗残酷的面相。

二 儒家政治哲学中的善政之治

儒家政治哲学为中国传统德治主义提供了思想支撑。政治哲学本质上是以哲学的方式解读政治,“是对政治事物的内在本性进行形而上的反思,对政治事物进行善恶好坏之别的价值判断,它为人类的政治活动提供理念支撑,即为合理的社会秩序的建构提供理念基础”。[7]中国自商周之际已经开始尝试思考并回答此类问题,此时形成的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等观念都成为传统政治哲学发展的思想资源。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思想家针对政治与道德的关系也展开了广泛的辩论。儒家思想在此阶段开始系统地反思伦理政治问题,“先秦儒家对于‘天下有道’的追求使其‘道德的政治’拥有普遍而超越的道义原则,其对德性内涵的不断追寻则使其德治主张在政治实践中得以落实和发展”。[8]秦汉以后,儒家的德治学说确立了政治上的主导地位,其进步则主要表现为哲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即以形而上学的方式解释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把社会政治生活所要遵守的道德原则提升到本体论层面,德治学说也逐渐发展成为内容完备的理论体系。

儒家政治哲学首先关注的问题是政治的普遍道德法则。思想家对于道德法则的理解,是其全部思想学说的理论前提。儒家强调政治与道德不可分离,政治有其应遵循的“一贯之道”。“道”是社会政治生活中抽象的道德原则,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价值,只有遵循和实现“道”的政治才具有合法性。孔子常用“有道”“无道”来品分国家治理,“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9]“道不行,则乘桴浮于海。”[10]有道是理想的治理状态,称为“王道”,而无道则是对政治最严厉的批评。有道和无道是儒家对治理是否具有合法性的根本判断,表达了思想家对于社会政治生活普遍道德法则的追求和坚持。通过对道德法则的认识和理解,儒家又发展出了一整套“道义优先”的思想观念,“志意修而骄富贵,道义重而轻王公”。[11]道义是国家治理应坚持的首要价值,任何权力和功利的目的都不能成为侵犯道义原则的理由。中国思想史上持续的“王霸义利之辨”,即表达了对此问题的关注和不同理解。

儒家政治哲学把人的道德属性作为治理的人性论基础。思想家对人性做出的判断决定了他主张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人。“人是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体,在每一历史时代,社会政治生活总是在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因为每一个人都需要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对待他人,同样,每一个人也都应受到符合道德的对待。因此,合乎道德便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而社会政治生活所以能合乎道德,在于每一个人都是道德自律的主体,人类的群体生活之所以能够从野蛮走向文明的真实原因就在于此。”[12]儒家把人视作具有道德能力的存在,即“皆可以为尧舜”的道德人。“‘道德人’是指具备道德能力的人,指能够知善恶,明是非,具有道德判断的能力,并愿意服从道德要求的人,自觉履行道德义务,主动承担道德责任的人。”[13]因此,通过教化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便成为提升社会政治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大学》三纲领“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就要求执政者修养自身的美好德行,垂范教化社会民众提升其道德品质,最终达到“至善”的理想治理状态。至此,儒家把政治的道德与个人的美德结合为一体。

儒家政治哲学还要求以符合道德的方式治理国家。仁政是儒家德治主义治理思想的核心主张,优良的治理应施慈爱之心于万民百姓。儒家思想家始终对法家的“非道德政治观”持有警惕和批判的态度,认为桀纣式的酷政、暴政从根本上是失去了道德的指引。因此,统治者以合乎道德的方式使用权力,如此才能以合乎道德的方式对待民众,进而才能兴德教、施仁政、兴民利。在如何才能以符合道德的方式治理国家这一问题上,儒家给出的答案是执政者要做道德典范,要有追求和实现道德价值的理想和信念。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取得成就的根本原因是,“古之圣贤,从本根上便有惟精惟一功夫,所以能执其中,彻头彻尾,无不尽善”。[14]正所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15]显然,儒家学者注意到了个人道德品质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性。“政治领域是为人民的道德福祉而建构,是被道德的典范人物所统治,也是属于具有德行的人物的活动领域。”[16]而且,强调治理者政治德行的意义还在于,道德规范不仅仅是对民众提出的要求,而是更加突出其对执政者的要求。有学者认为这是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转变,道德规范的重点从“民”转移到执政者身上,在思想和观念上预设了儒家对道德表率的根本信任,也建立起了政治与道德的根本关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