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迁中的亲职与抚育(代序)

施芸卿

作为一名五岁孩子的母亲,选择这样一个主题,很大程度上源于自身的困惑。生养抚育,为何在当下越来越脱离原初的自然状态,变成一件极为复杂、专业的事情?作为父母,为何当我们自身看似已拥有更高教育水平、更多资源和选择的时候,反而好像越来越不知该如何当好父母?进一步地,作为母亲,无论是“工作妈妈”还是全职主妇,为何似乎始终处于一种怎样都不够称职的境地,面临内心的冲突和挣扎?当面对现代社会倡导的自我鲜明的独立女性形象和家庭生活中的以其他成员为中心的照顾者角色产生内在文化冲突时,除了成为“超级妈妈”外,是否还有别的出路?

这些困境,与而今席卷全球的抚育私人化、精细化趋势密不可分。拉鲁在《不平等的童年》中以阶级的视角,呈现不同阶级间的抚育模式断裂,揭示了背后隐秘作用于阶级再生产的文化机制。这部开始于三十年前,以美国中产阶级、工人阶级和贫困阶级为田野的关于儿童成长的民族志研究,在当前的中国背景下读起来毫无违和感,尤其是中产阶级的那部分育儿片段,与我们当前城市中所体验到的抚育境遇极为相似。不过在中国,我们的画面更为混杂与碎片化,而弥漫在个体与家庭之上的情绪,更为焦虑和无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抚育方式的混杂。拉鲁的研究受布迪厄的影响,揭示了不同阶层之间的文化再生产机制的断裂,视阶层内部同质而阶层边界清晰。而当前中国,从抚育方式来看,一方面,中间阶层内部不同经济社会地位的家庭教养方式出现较大的混杂和交错。协作育儿、精细育儿的理念辐射面较广,尽管不同的教养方式所需消耗的资源壁垒日益森严,但受独生子女政策、女性普遍外出工作等历史因素的影响,祖辈介入育儿、家庭的资源大量向下集中,成为中国特有的现象,支撑了在一定范围内教养方式的跨阶层看齐。另一方面,在教育市场上,中西教养模式和理念混杂。在教育市场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大量的西方中产乃至上层的文化生活方式涌入,如早期的乐器、绘画,到当前风靡的马术、冰球、击剑等运动,与大量被市场化的中国传统教育方式,如诗词、书画、围棋等,构成儿童教育市场上名目繁多的产品。但这些不同的方式之间,除了最直观地在价格和所耗费的时间上形成鄙视链外,内在的区分机制却并不明确,全家集中资源想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但是对于“好”的定义在不同阶层、代际、地域却参差不齐。

二是抚育向私人领域的高度内卷化。就中国改革后的状况而言,在国家撤退、市场渗透的两股力量下,人类本身再生产的重任被抛向家庭。为了支撑精细化育儿的高昂成本,核心家庭向扩大家庭求援,每代人、每个人的生活都“以孩子为中心”被高度挤压:被定义为“养家者”的父亲需要不分昼夜地工作来提供经济支持;大多数母亲要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平衡,为家庭提供经济补充的同时,还要扮演好“教育妈妈”的角色;与此同时,由于公共托幼体系的不健全,祖辈常常需要牺牲自己的生活来辅助小家庭,提供生活照顾。在这个场景中,抚育的标准被市场力量裹挟着专家话语而不断抬高,但可依赖的公共资源非常少,市场提供的替代选择成本高且规范性不够,致使家庭不堪重负。

可以说,从现象上来看,当前“拼盘式”的抚育方式、被不断制造出的专家话语和市场选择,在抚育责任向私人领域内卷化的前提下,共同造成了抚育心态的焦虑。背后反映出对阶层固化的担忧,从名牌幼儿园到名牌大学,像多米诺骨牌,环环相扣。尽管在一个大范围的中间阶层内部,资源向孩子集中,以支付高昂的抚育成本,谋求持平或向上流动的可能;但与此同时,对于当前研究中还涉及较少的弱势群体,阻碍大幅度跨越阶层流动的壁垒正日益加剧。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哪个阶层,在当前中国,个体对亲职和抚育困境的应对都局限于私领域,而缺乏对国家、社会的想象力。但是,仅仅是在一代人之前,儿童还是被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国家的共同财产,抚育并不完全是家家户户自己的事,与此相关的对孩子的理念、母亲的责任以及理想的抚育方式的理解也截然不同。因此,编辑这样一期集刊,是想将个体在当前亲职与抚育中所遭遇的迷思拉回至较为宏观的层面看待,通过集结本领域各视角下的优秀研究,探究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生养抚育作为联结人类生产与再生产之关键环节,是如何在“公”与“私”之间穿梭的?又是如何呈现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的?各种在个体层面呈现的迷思,受到怎样的结构性力量的形塑?作为母亲,其作为主体的生命体验又是如何?对于孩子,我们的抚育理念又如何被时代要求所浸染?而我们的抚育方式在被市场化力量所不断裹挟向前时,又该如何重新找回对国家、社会的想象?

一 问题的兴起

儿童的生养抚育是关系到人类社会自身再生产的关键环节,通过对“儿童价值”、“父/母职”叙事、“养”和“育”中侧重点等的重新定义,社会变迁的结构性力量透过家庭抵达个体。家庭作为承担抚育工作的重要场所,成为联结“公”与“私”的场域。面对当前日益凸显的抚育焦虑,有必要重新审视儿童抚育成为热点话题的历史条件。

回顾历史,这样一种全球范围内、以中产阶级为代表的、较大规模的精细化育儿模式,并非源于长期的经验,甚至哪怕是践行这套理念的父母,他们本身大多也并非被这套理念抚养长大,其中存在明显的代际断裂。这一现象的兴起,与家庭经济模式从前工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型、儿童价值观的转变以及当前市场力量对私人领域的渗透日益加剧密切相关。

一是家庭经济模式的转型。在前现代社会的小农社会,家庭作为生产单位,将人类的生产与再生产整合在一起。在资源短缺、技术落后的情况下,维持整个家庭生产体系的运作是一项首要而艰巨的核心任务,多数家户必须依赖家庭全体成员的人力才能完成,其中包括被视为生产性劳动帮手的儿童。此外,在居住安排上,为维持家庭生产体系的运作,常有一些非血缘的人共同居住,儿童在其中难以引起父母的重视。因此,在前现代社会,并不存在独立的“儿童”概念,儿童照顾模式以成人需求为中心来安排,儿童往往被“视而不见”。伴随着工业化,劳动力被商品化,家庭经济模式发生转变,薪资养家理念出现,家庭规模开始缩小,两性在家庭内部出现分工,女性被逐步排除在生产体系之外。这才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再生产被逐渐从生产性劳动中剥离,家庭日益被划分进私领域的范畴。同时,伴随着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家庭居住的空间安排也出现变化,从原先“家户”式的共同体居住向血缘家庭、核心家庭转变,由此,儿童逐渐进入成人的视野,现代“儿童”观念才开始出现。

二是儿童价值观的转变。在家庭经济模式转型的背景下,儿童从事生产性劳动被逐渐禁止,社会对儿童的价值判断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从19世纪以经济价值为衡量、“有用却廉价”的儿童,变为20世纪“经济上无用”但“感情上却无价”的儿童(泽利泽,2018)。随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义务教育的延伸以及晚近大学教育的扩张,儿童对成人的依赖周期被不断拉长,与此同时,父亲养家、母亲抚育的这一亲职模式也被不断强化,使得“密集母职”(intensive mothering)(Hays,1996)出现,母亲投注全部心力在孩子身上。这一照顾方式在制度上与现代家庭性别分工安排相互依存,显示出对儿童照顾“从以成人为中心向以孩子为中心”的转变(洪惠芬,2015)。

三是市场力量的渗透日益加剧。霍克希尔德(2014)在《我们如何捍卫私人生活》一书中深刻地描述了私人生活被商品化的各种状况,市场无处不在,甚至侵入生命最神圣的“生”与“死”的环节,过程的外包造成了生活中意义和社会联系的丧失。从亲职和抚育来看,工业社会使家庭的抚育责任私有化,而当前全球范围内消费社会的兴起,又使市场力量裹挟着专家话语对抚育方式进行了全方位的指点。当“生”与“育”的过程,在诸多环节上被拆分,进而在各种“科学技术”的话语下被商品化的时候,亲职的内容被不断扩充——对于一个理想的照顾者的要求被层层加码,从生存照料到认知培育,再到情绪回应。履行亲职成为需要学习的技能或是需要购买的服务。市场使公共领域被边缘化,限制了人们的想象力,并忽略了国家的责任,与此同时,父母乃至祖辈作为抚育的履行主体被不断施压,而其与孩子之间原有的最本质的意义联系却被渐渐掏空。

可见,伴随着这样的历史进程,儿童抚育经历了一个先私人化后市场化的过程,导致当前我们在现象层面感受到诸多问题。而对于中国,因特定历史事件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其中的某些问题被进一步放大。

一是特定历史阶段带来女性主体体验中内在冲突的加剧。社会主义时期对女性劳动力的全面解放,使中国女性外出工作具有合法性,降低了母亲就业时的道德压力,但同时加剧了母亲在面对“理想照顾者”和“理想工作者”时体验到的内在文化矛盾。与此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儿童中心主义,使精细化抚育模式得到普遍认同,在转型后国家从公共抚育中撤退的背景下,代际合作育儿在中国尤为突出,形成家庭内部资源的代际挤压,重任尤其落在祖辈中的女性身上。

二是国家、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不平衡状态加剧了消费社会对亲职的商品化渗透。阎云翔(2017)指出,在中国,私人生活的崛起是由国家推动的,由国家将家庭从亲属结构中分离,再直接带入现代社会体系而实现,形成的是一种“不完全的个体化”,片面地强调个人的权利与利益,而不重视对他人的义务,且没有公共生活的能力,完全依赖集体和国家,导致后集体化时代的出现。国家的全面撤出为社会生活、道德留下大片的真空,私人生活在消费主义、市场经济和其他价值观的侵入下发展,但公共生活却迅速衰落。在这一背景下,“消费”本身被建构成一种社会认同方式,这对亲职与抚育同样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各种市场化产品将亲职外包,依据其所消耗的资源(时间、金钱)形成鄙视链,增加了抚育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并对亲子关系的实质产生了挑战。

可见,抚育问题在当下兴起,其背后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变迁进程中,抚育责任是如何在国家、市场、社会、家庭之间,或进一步在家庭内部不同成员之间被划分和重组的?在中国的情景下,这与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息息相关。

二 亲职变迁:社会建构与主体体验

如果说生孩子依赖于女性独特的生理构造,那么,养育孩子并非母亲的天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养育孩子是整个共同体的责任,女性可以借助的帮手有很多。且不说从前工业时代到工业时代,即便是仅从中国进入现代社会的近一百年,甚至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近几十年来看,关于抚育责任的分工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在中国的历史背景下,社会结构诸要素是如何对抚育职责进行调整,以使其契合社会发展的需求的?在这个过程中,家庭及其中的个体又体验到了什么?

(一)社会变迁与母职加码

首先,社会变迁中的亲职建构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国家、市场、社会等外部的结构性力量是如何透过家庭,对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需的劳动力及生产与再生产关系进行塑造的?在近一百多年间,中国至少经历了三个具有重要特色的阶段:一是清末民初从传统儒家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二是新中国成立后“以生产为中心”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三是市场转型后以消费主义为中心的当下。那么,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再生产的职责是如何被一步步从原来的共同体中摘出,被划归到家庭,并主要落实到其中的女性身上的?其次,女性又是如何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被纳入现代工业大生产体系中的?最后,在市场经济时代,兼顾生产与再生产双重责任的母职又是如何被“釜底抽薪”,且被不断加码的?

王向贤(2017)着眼于从传统儒家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阶段,分析了在国家兴起、家庭代际关系剧烈变革的背景下,为将母职纳入现代工业大生产,国共劳动法是如何“承前启后”地提供了书写清晰的文本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制度。一方面,法律中继承了清末以来对女性生产和再生产双重任务的整合,对于女性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法律着眼于女性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保留女主内的职责分配;另一方面,通过妇女劳动保护框架——雇主责任制和只提供给女性的带薪生育假、托幼服务和禁忌劳动,从而在事实上将女性转化为劳动力市场上的次级劳动力。通过这样的性别逻辑,为母职的两项任务划分了优先顺序:无酬照顾为主、赚钱抚养为辅。对于父职,则依旧延续资本家和男权的“双头兽”,侧重于其养育者的身份和权威,建构以赚钱为主、很少照顾子女的缺席父亲。由此,清末以来的变革奠定了中国现代母职和父职的基本框架。

宋少鹏(2011)则分析了在“以生产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时期,国家如何有意识地把性别化分工编织进大生产体制,由妇女无酬承担起绝大部分的再生产职责,以实现高积累、低消费的经济体系,追求超速发展。她认为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公私分离型,这是一种将“私”嵌入“公”中的“公私相嵌型”结构。一方面,这一结构使家庭的实质被掏空,成为公共目标的辅助部分。其对于市场转型之后女性处境的深刻影响在于,正因为对妇女家内责任的刻意保留,20世纪90年代急剧市场化转型时,国家从与再生产有关的福利中撤离并私人化这一领域,鲜有遇到抵抗而顺利地实施了市场化的经济改革。但是,妇女的家内责任却使工人阶级妇女和中产阶层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利的地位,成为“劣等”的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公私相嵌的结构致使“私领域”被极度挤压,随之又被市场转型为“公私分离”,致使妇女的家内责任被自然化甚至被美化。因此,对于中国现代亲职框架下兼顾生产与再生产双重职责的女性,要理解其当前所处困境,必须看到两种经济体制之间的历史延续性。

金一虹(2013)进一步通过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的“工作母亲”的代际比较,为上述困境提供了更生动的注解。在计划经济时代,大规模的妇女就业依赖于初步建立起的公共托幼系统。这一公共化的再生产体系不仅提供了对幼儿的实际照料,而且为传统以家庭内照料为职责的母亲进一步承担公领域的“工作”职责提供了价值观上的支持,以期从工作中获得的自我尊严、成就感弥补母亲因传统角色压力带来的负疚。随后的市场转型,带来单位制解体和公共托幼体系瓦解,再生产职责被重新私人化,并毫不含糊地落在母亲身上。由此,“工作母亲”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是高度市场化的劳动分层,使其在“工作”身份上被视为次等劳动力;另一方面是消费主义带来的文化转型,使其在“母亲”身份上被加码,不仅要承担起对幼儿的照顾,而且必须成为符合现代性标准的全知全能的“教育妈妈”。

纵观这一百年的历程,国家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在建构现代化的家庭和亲职框架后,国家将女性纳入生产体系,在其传统的照顾职责之外增加了工作职责,为后续计划经济时期鼓励女性全面参加劳动奠定了基础。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家在社会化育儿体系上的先予后取,对“工作母亲”无异于釜底抽薪,使得内在“工作者”和“母亲”双重身份的冲突加剧。近年来,随着转型的深入,市场化的力量更是侵入这双重角色实施时的各个环节,使得女性在承担生产与再生产的双重职责时,其履行的细节也被不断加码,加重了女性的负担及内在的冲突。那么,“密集母职”是经由何种路径被不断拓展的?

很多研究通过对主流媒体进行内容分析发现,主导话语中理想化的母职建构与国家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陶艳兰(2016)以中国大陆地区的流行育儿杂志为样本,发现主流媒体在不同历史阶段提供了不同的理想母亲形象,从20世纪80年代的国家话语、90年代的素质话语转变为当前的多话语并存。在当前的多元话语中,科学的母职、消费的母职及在双重职责中以孩子和家庭为重的母亲角色重叠,显示出消费市场和父权制的共同建构,满足了国家在追求现代性过程中对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消费及公私领域性别分工等的需求。陈婷玉(2010)的研究则以台湾地区的流行育儿杂志为对象,呈现一种主体性受挤压的、技术专家宰制的、美化的、中产阶级的、消费的母职经验以及勇于展演的、受到严密监控的母亲身体。研究着重强调了这种建构是浪漫化的、选择性的,着力于呈现其中美好的、理想的一面,并简化母亲所遭遇的困难与解决之道,同时淡化、琐碎化,甚至完全忽略作为母亲所承受的矛盾、压力与痛苦。这些负面的真实体验,在主流话语中是被排除的。凭借母职的再现,流行杂志协助维持并再制新自由主义的、后工业社会的、晚近资本主义的、科学论述的父权体制。

除主流媒体的影响外,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实践中,消费社会的兴起和市场化力量在后工业社会加剧渗透,携手科学主义和专家话语,不断对母亲进行着“母职再造”,在中国尤其体现在教育领域。在国家撤退、市场进入的背景下,教育领域重建私有化,能否成为一个合格的“教育妈妈”被纳入母职评价的范畴,其“密集化”的程度和方式被不断延伸出去。金一虹、杨笛(2015)提出“教育拼妈”和“父亲缺席”并存,既是“男外女内”性别分工在教育领域的表现,也从加大教育权重的角度,对母职及观念意识进行重构,加重了一个理想妈妈标准对女性自我的挤压,强化了母职中限制性的一面。杨可(2018)的研究则为这个节点进一步提供了一枚放大镜,她通过对“影子教育”机构的研究,提出城市家庭中的母亲角色突破了私领域内照料子女的传统内涵,母亲教育方面的职责陡增为一种“经纪人化”的新特征。杨可的研究的有趣之处在于:母职之密,始于抚育私人化,但当其密到极致时,竟又与“公”领域关联上了。一个成功的母亲经纪人需要扮演家庭、学校与市场之间的枢纽,意味着她需要用到自己在工作中培养出来的能力及社会资源。正如拉鲁(2018)在研究中指出的,中产阶级父母更多地帮孩子与正式机构打交道,利用自己在社会中的结构优势,为孩子争取到起跑的先机。这种能力,在传统概念中仅局限于“私”领域的家庭主妇是不具备的。从这个意义上,合格的母亲需要拥有一种在“公”与“私”之间自由穿梭的能力,可见,这对母职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此外,信息时代也为母职的加密提供了新的可能,从对“密集母职”延伸的角度,本集刊收录了彭铟旎、黄何明雄(2012)对香港菲佣的研究,讨论了跨国母亲在面对地理距离时,如何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沟通技术(手机和因特网)重新建构她们的母职。研究指出,频繁且便利的远程通信能使母亲在完成雇主家庭中的劳动之余,为她们的孩子建构一种母亲的“虚拟在场”,使其得以从情感和道德教育两个层面履行母亲职责,为“母职”一词提供了新的诠释。需要指出的是,以全球化的保姆链条为具体所指的“母职商品化”与“母职剥夺”是联结家务劳动/母职中“公”与“私”议题的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现有的研究主要从劳动、性别、阶级的视角,围绕劳动过程、与“父权”的讨价还价以及阶级形成与再生产等理论点展开,积累了大量的研究,在本辑中难以系统地涵盖,故暂不作为收录重点。

(二)主体体验与自我赋权

上述研究提供了一个宏观的、结构的视角,展现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种外部要素是如何透过家庭来建构亲职和抚育的,从总体上呈现一种抚育私人化、母职精细化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力量日益渗透的当下,这种私领域的实践到最后又不可避免地与公领域再次勾连在一起,无论是“经纪人妈妈”,还是“跨国妈妈”,都为母职实践提出了更复杂的要求。那么,面对这些在不同历史阶段被赋予的、正延续或是变形的、内在富有冲突的母职规范,母亲们自身的体验是什么?她们是如何应对的?有没有给自己赋权的力量?

在个人体验上,“工作母亲”是常常陷入“天人交战”的群体,在工作之外,还需要陷入家中“第二轮班”(霍希尔德,2017)的艰辛。比起单纯的辛劳,她们常常感到工作和家庭之间的拉扯更让人心力交瘁。在台湾地区的研究中,洪惠芬(2015)注意到这种拉扯背后深层的文化矛盾:“理想的工作者”和“理想的照顾者”是当代资本主义制度设定的最有利于其运行的两套角色标准,遵循“利己”和“利他”两种基本原则,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两套角色原本被分隔在两个空间与不同性别个体身上,却需要在工作母亲身上整合起来,这成为她们内在焦虑的文化根源。为摆脱这种不适,母亲们会尝试采取一种不同于男人对“理想工作者”的标准来投入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母亲普遍将照顾者的身份置于优先,但很少完全放弃工作。哪怕选择离职以符合社会对“密集母职”的期待,但还是要以兼职工作或参与志工的方式,来逃避社会对“传统家庭主妇”的负面标签,以建立自我的正向认同(唐文慧,2011)。

在中国大陆,男女平等就业的文化更为突出,钟晓慧、郭巍青(2018)的研究认为,这种情况下更有可能出现“超级妈妈”策略,即视工作与家庭皆为必选项,且双重任务在当前国家/市场、传统/现代意识形态交织的局面下皆被强化。为此,妈妈们需要以扩大的家庭为单位,通过居住安排、育儿网络以及时间分配策略,形成家庭内部的协作育儿机制,以缓解密集育儿需求所产生的冲突。肖索未(2014)的研究聚焦于代际权力关系,发现在协作育儿时,家庭内部形成了“严母慈祖”的分工和权力格局,以共同承担“密集母职”。

若将焦点稍扩散一些,我们还能看到,除工作与家庭冲突之外,母亲还面临当前由消费、父权、科技等种种力量形成的“多元母职”对其主体的挤压。面对主流媒体的强势话语,陈婷玉(2018)收录于本辑中的研究,以亲职网站中的论坛与blog中的母职经验书写为文本,检视了其中所展演的母职形象如何维系或颠覆传统母职论述(或母职迷思)。研究发现,不同于主流媒体,母亲们凭借自身在网络平台上的书写取得诠释意义的权力,网络所提供的社群性交互式讨论机制形成支持网络,使母亲们得以互助、共同成长、思考与对话,从而使其能摆脱专家话语,获得智慧和力量,并找到反抗传统母职加诸她们身上的规训与压迫的意识与力量。

可见,面对冲突和挤压,母亲们的应对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通过改变对工作或对母职的期待进行自我调节;二是通过引入家庭及亲属网络,激活微观支持机制;三是通过网络平台或社区内非正式的妈妈群体等,求诸社会的力量。当前较为普遍的是前两种模式,仍局限于私领域;后一种诉诸公领域的尝试还很少。在中国的母职实践中,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地区,都存在对“家”“国”想象缺乏的问题,这与西方女性母职实践大为不同。在西方,母职实践更多地受性别意识与相关的配套措施左右,而在中国女性中,潘淑满(2005)指出,对国家与社会的集体责任的普遍忽视,使得“家庭结构”与“家庭支持系统”成为左右其实践的关键因素。但这种私领域内的尝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构两性在母职实践中的角色分工和“家”“国”在母职实践中的责任分工。

三 抚育选择:路在何方

讨论亲职和抚育时必不可缺的另一个环节是孩子。作为人类再生产之“产品”,无论抚育是公共性的还是私人化的,孩子走出家庭后都需要重新回到社会,具有不可回避的公共属性。帕特南(2017)在《我们的孩子》一书中,着眼于美国近五十年来的阶层分化,提出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回顾往昔,照顾下一代曾是共同体分担的集体责任,但在眼下的世界,“我们的孩子”意识全面枯萎,为孩子提供机会成了一家一户的私人责任,成长于这样的时代意味着什么?

从阶层视角来看,抚育被视为阶层再生产机制,而当前的抚育私人化趋势则使阶层固化加剧。拉鲁(2018)在《不平等的童年》一书中,以横切面的方式展现了中产阶级和工人/贫困阶级不同的儿童教养方式,拉鲁将其分别称为“协作培养”(concerted cultivation)和“自然成就的成长”(accomplishment of natural growth),具体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组织安排、语言应用能力和学校与教育机构协作这三个方面。其隐秘之处在于,中产阶级采用的教养方式,更能与主流的意识形态交织在一起,由于家庭中的文化技能库和组织机构采用的那些标准有很高的相似度,中产阶级孩子在进入成人世界时拥有更多甚至连自己都觉察不到的优势。换言之,拉鲁揭示了,当不同阶级在培养孩子上的“不同之处”(differences)被渐渐定义为“不足之处”(deficits)时,这些机构制度上的偏好如何变成制度化的不平等,从而成为主导阶级再生产的深层文化机制。帕特南(2017)为上述图景增添了历史的维度,展现了这两种抚育模式之间的区隔在过去的数十年间日益扩大。阶级之间难以逾越的屏障正通过家庭结构、养育方式、学校、社区各方面的微观机制再生产出来。这意味着,哪怕在美国这样一个以社会流动机会平等、底层向上流动为梦想的社会里,阶层固化亦正在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抚育私人化的背景下,日益扩大的阶层差距为穷孩子和富孩子带来迥然不同的生活机会,使他们面临两极分化加剧的困境。

延续这一视角,蓝佩嘉(2014)关注到了阶层内部的异质性以及阶层边界的协商流动性。她通过对台湾中产阶级与劳工阶级父母的深度访谈与家庭观察,分析了亲职叙事与教养实作的阶级差异,她反对将阶级化约为给定的结构位置,或默认阶级惯习的跨代延续。她将亲职视为一个协商阶级界限的社会场域,透过父母资本总量高低(含经济、文化、社会与象征资本)以及追求益品倾向(偏重竞争流动或自然发展)两条轴线,这个“亲职场域”可以用来分析做父母又做阶级的划界过程。

肖索未、蔡永芳(2014)同样关注到阶层内部对抚育方式选择的差异,针对当前在中产阶层主流育儿文化下常被“问题化”的流动家庭育儿问题,提出了一个社会文化调试的视角。研究将儿童抚养行为视为进城务工农民对城市生活的社会文化调试的一种表现,指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家庭所面临的不同的“城市化机会”和随之发展而来的“城市化取向”,深刻影响到父母是采取融入成人生活自然成长的方式还是采取以儿童为中心、精细化培养的教养实践。

除阶层视角外,当前的抚育文化与社会状况的联系以及其中的内在张力也是透视儿童抚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伴随着现代性而来的新的文化观念里,孩子不再是二元对立模式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而是理应受到尊重的“小大人”,“如何养育孩子”上升为一个具有道德意义的问题,父母的权威不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成为被反思、被质疑的对象,由此,抚育中蕴含的张力凸显。尚文鹏(2017)以世界前沿的美国波士顿在家教育家庭为田野,展现了处于现代性下的父母当前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抚育问题,即如何在亲子平等的话语中实施抚育所要求的权威,如何在运用权威的同时又掩盖这一事实。她提出了“分而不离”的抚育逻辑,即在奉行“以好奇心为导向”的学习理念和尊重孩子自由平等理念的前提下,致力于建构“影子权威”及民主化的亲子关系,从而保障在家教育的顺利进行。而这种策略,需要父母(尤其是母亲)付出大量“爱的劳动”,以在规范与自由、权威与天性的内在张力之中拿捏分寸,这为更进阶版的“密集母职”提供了注解。

陶艳兰(2018)通过对流行育儿杂志的话语分析,探究了专业知识话语和消费文化话语对当前理想儿童的建构。杂志文本围绕养育快乐的孩子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养育快乐的孩子,再现了儿童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童话世界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建议父母对孩子进行“爱的教育”,包括情感投入、时间投入、金钱投入和以孩子为中心、养育快乐的孩子。话语分析的结果显示,养育快乐的孩子不过是一种话语修辞。它承载和传播的是专业主义、“密集亲职”和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支持了当前的政府治理模式,参与促成儿童教育的“亲职转向”,对母亲身份和角色的建构以及儿童照顾安排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可见,养育怎样的孩子和怎样养育孩子折射出时代变迁的烙印。伴随着工业社会向消费社会的转型,主导的育儿理念也从强调秩序的规训向强调消费的快乐儿童转变。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当前养育快乐儿童的话语中,存在国家话语缺位的问题,这与转型后整个抚育体系的私人化息息相关,由此也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阶层固化,在市场化、专业化支撑的抚育分层下,底层可用的资源愈来愈少;二是片面的个体主义,当前主流话语受消费主义的影响,再现的“自主的个体”是一种私人化私领域的主体,而缺少对公领域道德主体的培养;三是不对称的个体主义,倡导儿童作为独立个体、以儿童为中心的抚育价值观对照料者(尤其是母亲)作为独立个体的挤压等。这些问题显示了在转型之后,国家、市场、社会、家庭四者在抚育责任分配上极度不平衡的局面,需要重新呼唤抚育的公共化、社会化。那么,该如何重建国家、社会的责任?

在本辑中,特意收录了翟菁(2017)和徐明强、宋少鹏(2018)的两个研究,他们分别以集体化时期的农村幼儿园和城市街道托幼机构为案例,呈现了新中国早期实践中“儿童抚育的社会化”的尝试,旨在为应对当前的现实提供一些想象力。这两种尝试都以集体化时期国家为实现“高积累-低消费”的国家发展战略为背景,在此目标下,妇女需要进入社会劳动当中,因此,实现婴幼儿照料的社会化,以平衡劳动妇女参加社会劳动与家务劳动之间的冲突,成为迫切的需要。这两个研究不仅关注到农村和城市的不同状况,而且侧重于话语和实践这两个不同角度,回溯了国家统合社会力量建构社会化抚育体系的尝试。

翟菁(2017)的研究从日常生活史的角度重新认识“大跃进”时期的农村幼儿园,呈现了国家如何参与乡村生活以及普通妇女、儿童在国家推行社会主义集体化过程中的体验。通过对妇女解放的重新论述,国家对女性自身的价值、母爱的职责和范畴以及儿童的属性都进行了再定义,使儿童抚育从再生产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变成光荣的生产任务以及国家和集体的责任。抚育公共化提升了农村妇女的政治、社会参与水平,丰富了其精神生活,并给儿童留下了不同寻常的集体化记忆。

徐明强、宋少鹏(2018)分析了1954~1957年北京地区街道托幼机构的兴起及运行实践,展现了国家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如何通过集体福利的方式解决群众的托幼问题。较之公立市政、单位附属幼儿园,街道幼儿园有着更深刻的“社会”属性,其性质是一种集体福利事业,依托邻里互助的传统人情伦理,结合新培育的集体主义互助精神,由街道群众自办、自管、自用。这样一个办街道幼儿园的过程,虽然是出于解放妇女生产力的目的,但在自筹自建的同时,也是一个“集体”的建构过程。这种模式既不是国家主导,也不是社会主导,而是联结国家与社会,以基层政权负领导责任、依托社区积极分子、组织动员社区群众、集合本社区内普通居民的人力和物力、集体互助合作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需求。在此,国家与社会不是一种对抗性的、分离式的存在。从社区认同到国家认同的建构中,集体福利事业兼具团结社会的凝结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乃至一些道德功能,给予当下重要的启示。

行文至此,很难说这是一个规范的文献综述,我希望就“亲职与育儿”主题整理出一条可以在宏观与微观之间游走的线索,以本刊收录的近几年来的优秀研究,为其中的不同节点提供一些不同角度的放大镜,以便我们从历史脉络下追溯,看到女性在再生产中的独特分工是如何被裹挟在家庭之中、国家之中、市场之中或社会之中的,看到我们当前关于理想的抚育、理想的孩子的迷思是如何生成与演变的。私以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理解当前处境中的局限和可能,于自身之私,以期探求更好的应对策略;于身外之公,以期扩展在此实践中对国家、社会的想象力,推动抚育公共化的进程。

本集刊编辑过程中得到了诸位作者的支持,在此,特别感谢台湾华南大学传播学系陈婷玉老师,她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赐予本书;感谢香港浸会大学社会学系彭铟旎、黄何明雄两位老师将原先发表的英文版论文翻译增补后赐予本书,丰富了本专辑中收录文章的多样性;除这两篇文章以外,其余皆为近年来已在境内外优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感谢诸位作者及首发期刊的支持,允许我们以此种形式再次发表这些优秀作品,积累本领域研究成果。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目录的编排不代表文章的重要性,权衡再三,选取了文篇代序呈现的顺序,希望能便于读者阅读,梳理还有很多不当之处,恳请诸位读者指正。

参考文献

〔美〕阿利·拉塞尔·霍克希尔德,2014,《我们如何捍卫私人生活:外包、便捷背后的破坏》,朱钦芦译,中信出版社。

〔美〕安妮特·拉鲁,2018,《不平等的童年:阶级、种族与家庭生活》,宋爽、张旭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陈婷玉,2010,《当妈妈真好?流行妇幼杂志的母职再现》,《女学学志:妇女与性别研究》第26期。

陈婷玉,2018,《从在线母职书写看台湾母亲的认同建构与母职展演》,本辑收录。

洪惠芬,2015,《新世代台湾母亲的处境与挑战:就业母亲在照顾与工作之间的文化矛盾》,《台湾社会福利学刊》第十三卷第一期。

金一虹,2013,《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工作母亲》,《学海》第2期。

金一虹、杨笛,2015,《教育“拼妈”:“家长主义”的盛行与母职再造》,《南京社会科学》第2期。

蓝佩嘉,2014,《做父母、做阶级:亲职叙事、教养实作与阶级不平等》,《台湾社会学》第27期。

〔美〕罗伯特·帕特南,2017,《我们的孩子》,田雷、宋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潘淑满,2005,《台湾母职图像》,《女学学志:妇女与性别研究》第20期。

彭铟旎、黄何明雄,2012,《信息沟通技术与母职:一项关于香港菲佣的实证研究》[英文稿]《社会》第2期。

尚文鹏,2017,《“分而不离”:波士顿在家教育家庭的抚育逻辑与策略》,《开放时代》第1期。

宋少鹏,2011,《公中之私——关于家庭劳动的国家话语(1949-1966)》,《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19期。

唐文慧,2011,《为何职业妇女决定离职?结构限制下的母职认同与实践》,《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85期。

陶艳兰,2016,《塑造理想母亲:变迁社会中育儿知识的建构》,《妇女研究论丛》第5期。

陶艳兰,2018,《养育快乐的孩子——流行育儿杂志中亲职话语的爱与迷思》,《妇女研究论丛》第2期。

王向贤,2017,《承前启后:1929~1933年间劳动法对现代母职和父职的建构》,《社会学研究》第6期。

〔美〕维维安娜·泽利泽,2018,《给无价的孩子定价:变迁中的儿童社会价值》,王水雄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肖索未,2014,《“严母慈祖”:儿童抚育中的代际合作与权力关系》,《社会学研究》第6期。

肖索未、蔡永芳,2014,《儿童抚养与进城务工农民的城市社会文化调试》,《开放时代》第4期。

徐明强、宋少鹏,2018,《集体互助与妇女解放——北京地区街道托幼机构的兴起(1954-1957)》,《妇女研究论丛》第3期。

〔美〕亚莉·霍希尔德,2017,《第二轮班:那些性别革命未完成的事》,张正霖译,群学出版有限公司。

阎云翔,2017,《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杨可,2018,《母职的经纪人化——教育市场化背景下的母职变迁》,《妇女研究论丛》第2期。

翟菁,2017,《集体化下的童年:“大跃进”时期农村幼儿园研究》,《妇女研究论丛》第2期。

钟晓慧、郭巍青,2018,《新社会风险视角下的中国超级妈妈——基于广州市家庭儿童照顾的实证研究》,《妇女研究论丛》第2期。

Hays,S.,1996,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Motherhood,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