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一 研究范式的反思
语用学是研究语言运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诞生于现代西方,自20世纪70年代建立以来,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从预设到言语行为理论,从会话含义理论到礼貌原则,从新格赖斯原则到语言综观论、博弈论,理论不断推陈出新,成为当代语言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其研究内容包括:从说写者和听读者的不同角度以及相互关系上,研究人们的语用行为(语言表达和理解);研究特定语境的特定话语,并探求语境的种种功能;研究话语的种种言内之意和言外之意及其相应条件;等等。我国的语用学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从语用学理论的引介到结合汉语实际开展汉语语用学理论和应用的过程,30年来同样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相关著作和论文的大量涌现,语用学作为新兴学科也日益成为中国语言学界引人注目的“显学”(王建华,2009:305—328)。
不过,相比西方语用学领域日新月异的理论研究,国内语用学的研究范式却较为单一,即侧重于对西方语用学理论的引进、验证修补和应用(钱冠连,1997:15)。这一范式会给汉语研究带来一些新的发现,也有利于西方语用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但如果只进行一维度的工作,而忽视相对独立的、植根于本土的理论开发(钱冠连,1990:237—257),也会产生弊端。最大的问题是,这样的研究范式使普通语用学——以研究人类一般语言使用现象为任务的科学,和西方语用学几乎成了同义词。而西方语用学的理论几乎都是以英语为对象而建立的。即便在后期的验证过程中发现了其他语言的不同语用特征,也只是将其视作某种特定条件下的变体,无损于原有理论的基本格局。这种情况很像韩礼德(Halliday,2006:12)批评哲学语言学时所说的:“现代哲学语言学是以人种论为中心的,这一点令人苦恼。它把所有语言看成是英语的特殊变体。”
语言使用是高度复杂的人类行为现象,语用学研究是盲人摸象,没有哪一种理论敢保证自己是唯一正确的。而仅靠西方语用学家生产的某几种理论显然难以解决所有问题。中国学者寻求更多的理论范式能为语用学研究带来新的视角和动力,有助于解决更多的问题。何况语用学的发展历史不长,至今连学科的定义都未能统一(参见列文森,1983:6—27;梅,2001:6)。梅(2001:6)就说:“如何进行语用学研究,语用学应该研究什么,如何定义语用学是什么不是什么,就连语用学研究者之间也缺乏共识。”这也暴露了这门学科的不成熟性。面对这样的现状,中国学者应当具有对人类一般语用现象提出自己见解乃至完整理论的权利、责任和气魄,而不能满足于对西方语用学理论的亦步亦趋。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追求人类大同的理想。而大同乃是“和而不同”,绝非一家独大(庞朴,1997:1)。在对人类一般语用现象规律的探索过程中,也只有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研究主体相互对话后才能形成最大的共识和了解彼此的差异。由是观之,对语用学进行相对独立的理论探索,有利于消除不利于“大同”的因素:谨防语用学变成西方的“一言堂”,营造语用学多元对话的氛围,在平等、理性的双向阐发中寻求共鸣和发现自身。
但是,“假如遗忘了自己的文化传统,只是从外来理论中讨生活,即使是理论天才,也无法取得创造性成果。离开了自己的文化传统,任何学术研究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李清良,2001:14)。语用学的理论大厦也并非建立在一片荒漠之上,而是要扎根于传统哲学、文化的厚实土壤。从已有的理论来看,西方语用学主要是从西方哲学文化传统中脱胎而来。而中国哲学文化传统中同样包含丰富的相关资源。尽管语用学的界定有这样那样的分歧,但我们不妨回到莫里斯(Morris,1938:30)对语用学所做的原初定义上:
语用学是研究符号与解释者之间的关系的科学。……由于大多数(即使不是全部)符号的解释者都是生物体,因而对语用学的一个足够准确的定性就是,它研究符号的生物学特征,即符号产生功能中出现的心理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
简言之,语用学就是研究语言和一般意义上的人类生活之间的联系。按照这样的定义,是没有理由不将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语言使用和人关系的思想纳入语用学研究的版图中的。
事实上已有学者持有这样的看法。如姜望琪(2003:1)就认为“语用学是研究‘言外之意’的学科。而‘言外之意’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是最早研究语用学的国家”。而美国学者陈汉森(1998:71—72)更是多次提到类似观点:
已经证明,以语言为中心的观点特别适于用来解释中国哲学理论。要想在中国思想中找出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的、明显的相应理论,众所周知这是很难的。不过,整个古典时期却以其有关语言和它的语义的问题,特别是有关语用(语言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而显露出一种魅力。
把语言分成语形(语言实体的相互关系)、语义(语言和语言之外的现实之间的关系)和语用(语言跟语言使用者的目的之间的关系)三部分,我们就可以认为中国思想集中于语用的研究。因此比较而言,中国思想较少关注语义上的真假,而较多地关心语用上的可接受性。但这并不是说,他们的语言在某个基本方面是不同的,使判别真假的准则不能适用——对他们的语言是能适用的。不过,在他们自己陈述哲学问题和处理争端时,表达恰当性或“可接受性”(“可”)的广泛语用检验,比类似语义真假概念的任一种观念较常受到注意。因而中国哲学家不问哲学断言是否为真,而代之以问它是否可断定,即“可”。
如果我们认为道就是一种行为之道(way),那么名称、区别和评价的全部就相应于一个道。一个道是相应于一个话语系统的具体的行为集——它的行为的体现(对儒家而言是人的社会行为,对道家来说是所有事物的自然“行为”。这显然是用语用学的言语行为理论来理解儒家和道家的“道”。——笔者注)
一位西方学者在探索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语言和逻辑问题时,居然也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语用学特色,这无疑是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另外,我国学者陈宗明(1997)《中国语用学思想》一书不仅认定中国传统哲学文化中包含着语用思想,而且已经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了大量宝贵的整理工作。尽管内容还稍显零散单薄,但已为我们更深入地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只要有语言表达和理解行为的发生,就有关于这种行为的理论,尽管其理论形态可以有多种多样的面貌。而在中国卷帙浩繁的经典中蕴藏的有关中国文化对语用问题的阐发和思索,不仅可能发现与西方相通的见解,更有可能发现超越西方的见解,从而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发展的理论资源,其研究意义是不可忽视的。
二 研究范围的框定
如上所说,以中华民族主体的身份,进行语用学理论的探索,是一项极富重要意义的工作。而唯有接续中国传统哲学文化的语用学理论,才能为语用学研究展现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眼光。因此我们的研究将从整理传统文化的语用思想资源起步。
面对丰富的传统资源,该如何着手?我们很自然地首先将目光投向儒家。儒家是对中国文化最有影响并且自成体系的思想流派,其学说中留存着大量有关语用的真知灼见。这一点,无论是从孔门四科包含“言语”,孟子的自称“知言”,都可以证明。而且儒家思想几乎渗透在一切传统学术当中,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华民族的内在灵魂和外在的言说模式。因此研究儒家的语用思想,能起到纲举目张的效果。
不过,儒家思想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若干阶段和支脉。如果不分先后主次地统而论之,一则可能会掩盖本真、核心的精神,二则也是一部书稿难以完成的任务。因此我们不得不再次缩小范围,首先把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原始儒家作为研究对象。先秦,主要指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前221年)。这一时期,隶属于人类思想大解放的时代,即雅斯贝尔斯(Karl Theodor Jaspers,1988:68)所说的“轴心时代”:
发生在公元前八百至两百年间的这种精神的历程似乎构成了这样一个轴心,正是在那个年代,才形成今天我们与之共同生活的这个“人”。我们就把这个时期称为“轴心时代”吧……中国出现了孔子与老子,中国哲学中的全部流派都产生于此,接着是墨子、庄子以及诸子百家。
近人康有为(刘梦溪,1996:350)则称这一时期为“诸子并起创教”的时代:
……人类之生,皆在洪水之后,故大地民众,皆蓲萌于夏禹之时。积人积智,二千年而事理咸备。于是才智之尤秀杰者,蜂出挺立,不可遏靡,各因其受天之质,生人之遇,树论语,聚徒众,改制立度,思易天下。惟其质毗于阴阳,故其说亦多偏蔽,各明一义,如耳目鼻口不能相通,然皆坚苦独行之力,精深奥玮之论,毅然自行其志,思立教以范围天下者也。外国诸教,亦不能外是矣。当是时,印度则有佛、婆罗门及九十六外道,并创术学;波斯则有祚乐阿士对,创开新教;泰西则希腊文教极盛,彼国号称同时七贤并出,而索格底集其成。故大地诸教之出,尤盛于春秋、战国时哉!
可见,人类各大主要文明,无不诞生于这一时期,儒家文明亦不例外。雅斯贝尔斯认为今天意义上的“人”是在这段时间所形成和发现的。这对于语用思想是极其重要的一个观点。以此作为我们研究的起点,是无可争议的不二选择。
而之所以选择孔孟二圣,则是因为他们代表了先秦儒学的最高水平,是超越文化时空的思想巨擘。[1]正是他们把儒学提升为显学,使其在整个中华文明历史上长期处于轴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