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同、文化与地方历史:人类学的理论探讨与经验研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人类学文萃·名家文选)
- 范可
- 1651字
- 2020-08-29 07:44:35
结语
通过讨论人类学关于文明、文化这些重要概念,笔者试图说明,早先的文明与文化区分具有一种“地方”与“普世”的互动。文明被认为是外在或者外显的物质与精神成就,包括技术上和文化上的成就。文化则有所不同。按照康德的理解,文化是内在的教养与熏陶。而文明是一个社会里高级文化的外在体现。因此,唯有内在高度的教养方能有外在的高贵成就,文化与文明才能表里如一地体现出来。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当然与常人所理解的有所不同。一个没有接受过学校教育的人,常人会认为他没有文化。但从人类学的视角来看不是这样的。这个人本身就是文化的产品。可是,教育所限,他的创造力可能无法与受过学校教育者相提并论;他自然无法体现所在社会的高级文化。因此,与文明无缘。
启蒙运动以降,一直到19世纪下半叶,文明与文化的话语体现了两者之间的权力关系。文明似乎与所有的无文字社会无缘,而且它总是与“城市”(city)这类意象联系在一起。因此,人类学家们出于悲天悯人的情怀,总是希望平等对待不同的人类文化。他们虽然在当时的条件下,都持文化、社会进化的立场,但相信所有人类心理一致。泰勒对文化的定义就是把文化与文明等量齐观。他那有名的文化定义的开头是“文化或者文明”,但由于后来学者运用这段话多是在讨论文化或者重新界定,因而都把“或者文明”给省略掉。如果我们分析文明、文化这类概念的界定与援用,可以很明确地说,概念提出之后都起了范畴性的作用。换言之,人们会根据这些范畴(categories)——也就是类别——来进行归类。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会限制我们的思考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一些有所关联的类别又会使我们喜欢在排序上做文章,从而把我们一些主观裁断武断地加之于社会事实。因此,提出任何一个概念都必须慎重,不要使其成为屏蔽其他可能性的工具。
山地和平地居民之间存在差别是不争的事实。在平地生活者看来,山居者总有些令人难以捉摸,并对其有许多刻板印象。在我国,这一现象的产生盖源于中国在传统上大部分地区都是经营密集农业的社会,人与土地的关系趋于稳定、长久。人们对适于耕植的土地有着很强依附性与情感。而不靠土地维生者往往被视为另类。同时,适于耕作的平原最为人们所青睐。山居之人由于生活在不宜密集农业的山区,这绝非常规意义上适合农作的地貌。加之,山民与平坝的“熟人社会”的往来往往都是发生在必要之时,例如需要用山货来换取日常其他所需之时。而在熟人社会里,陌生人总是不被信任,山民们被视为与世隔绝的另类也是自然之事。总之,平地对于密集农业社会而言是“本位”的,山居不是。故而,山地与平地(平坝)的区分体现了权力关系与不平等。因而,我们不希望看到,山地文明概念导致这样一种后果:试图从发展的维度上与其他文明进行比较,而建构出一种另类的文明。
不独密集农业社会民众对山民易于产生误解。如同大部分国家对待游牧民族的态度那样,权力总是不太喜欢那些不易追踪的群体。山居之民,在前现代的条件下,难以被权力的触角触及。统治者因此极为不悦。我们看到,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总是用一种二元对立的语词来描述山民与平地居民。对于非汉民族而言,几乎所有山居者都被诬蔑为“生”、“野”,“如同野兽”这类字眼,其中的歧视自不待言。这样的分类看似因为不理解而带来的歧视,其实在骨子里却有着政治经济学的原因。税收对任何国家权力而言都是头等大事,居住在山地者多以游耕和狩猎采集为生,要他们按时纳税实为统治者力所不逮之事。许多游牧群体和山居者大概从不交税,所以才成为统治者所不悦者。所以,如果站在权力的立场上来看,山居或者山地文明也不属于常态。此亦可见权力对于“非常态”的恶劣态度,并得以进一步窥及权力的专横,以及在本质上权力与民间社会的不兼容性。
毫无疑问,司各特所谓的“左米雅”确乎存在。但是我们在研究山地社会或者山地文明时切不可将之作为某种归宿,不可一谈到山区,一谈到山民,一谈到山地文明,就设想为一种“左米雅”的状态。总之,笔者以为,应当尽量避免建构一些可能会引导人们产生新的思维定式的概念。因此,山地文明只是一个话题而不是某种新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