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外交部致北平档案保管处转顾代表电(1932年4月9日)

去文亚字第1867号

北平档案保管处转顾代表勋鉴:随电寄上旅韩侨胞被难记一本。希察收备考。外交部南京办事处。灰。印。

资料来源:《搜集日本违法行为资料提交国联调查团(二)》,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