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旷野

克雷洛夫寓言中有一则《乌鸦与狐狸》。三十多年前,父亲买来这本彩色小画册,我不知翻阅多少遍。所以我对乌鸦的最初印象是:愚蠢。
之后上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乌鸦喝水》一文,又推翻了我幼时对它的不良印象。
我所见到距离最近的乌鸦,在三楼阳台。对面树枝上偶有乌鸦停留,眼睛清晰地与我短暂交流,彼此却并不懂得。
我谈不上喜欢乌鸦,但也不讨厌。它做它的鸟,我做我的人。上天生我们,似有意隔开来,免得在一起产生争执。
莫赤匪狐,莫黑匪乌。
惠而好我,携手同车。
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邶风·北风》)
乌鸦的叫声败坏了它的形象,很早就被人归为不吉祥的鸟类,甚至给它起了个难听的名字曰“老鸹”。从以貌取人到以声取鸟,都是一种情感好恶,没有道理可言。

乌鸦不在乎。它们的生存能力直追喜鹊、麻雀,对人并无太高要求。而且在乌鸦的世界里,有些举动不亚于人的高尚,比如反哺。这一点与羊跪乳并称,出现在李密的《陈情表》中,使李先生找到一个脱离政治漩涡的借口。
后来的动物行为学家说,乌鸦是智商很高的动物,不但能模仿人说话,还能计数到7。在我的猜测中,这个智商大约可以诞生非常原始、简单的文化了吧?
“乌鸦的叫却是承认腐败的表示。使人仿佛听到了坟墓打破寂静的声音。乌鸦的叫声有黑夜的味道。”
(雨果《笑面人》)
——作为一种普世存在的鸟儿,乌鸦被大大小小的人物都骂过。以雨果的分量,会加重乌鸦的自卑心理吧?好在更多的中国诗人不像雨果那么怀有偏见,在他们的诗中,即便没有很多赞美,却也不那么否定它。
梁园日暮乱飞鸦,极目萧条三两家。
庭树不知人去尽,春来还发旧时花。
(岑参《山房春事》)
——这里的乌鸦没什么罪恶感,它们只是带来一点萧飒意象,但不必为此负责任。而在文学审美的层面,它们价值挺不错。现代作家鲁迅先生也写过乌鸦,且不怀恶意——
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发春华。
英雄多故谋夫病,泪洒崇陵噪暮鸦。
——咱不必因为乌鸦常常出现在气氛消沉低落的诗词中,就否定了它。因为在乌鸦看来,断垣残壁、坟墓荒野,是安全美丽的地方。以它们的聪明才智,选择生活场地肯定是有慎重考虑的,只要不是为了找到熟的米饭,还是离人群远点为妙。而人对人的一些思想感情,又何尝不接近乌鸦呢?有人就说,自己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
《自然杂志》说我国有30种乌鸦,而全世界总共117种。它们在鼎盛时期,可以形成万只齐聚的壮观景象。但常见的还是冬天光秃秃的树枝上,站满乌鸦,仅这个阵势就让人惊叹了。它们的群居性格,也常常表现在古诗词中——
寒鸦散乱知多少,飞向江头一树栖。
(刘子翚《天迥》)
群鸦争晚噪,一意送斜阳。
(戴复古《访杨伯子监丞自白沙问路而去》)
——意象真的很美。文学审美又不是赏花,靠的不仅仅是视觉、嗅觉,更有精神层面的各种细微感受。这是理论不能陈述的东西,只能认定为伟大直觉吧?
乌鸦给我们祖先的直觉感受,除了文学,还颇有些哲学意境呢!或者说,在我们祖先那里,文学与哲学是一体的。这一点与西方人区别很大,他们喜欢搞理论体系,硬邦邦坚不可摧似的。在我看来,还是自己祖先弄的哲学最有文学味道,很亲民,一首好诗词,就能让人品啧一生。
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人们引用太多,今另拿元代曲作家白朴同题作品赏玩——
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
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大约12个名词,将一片辽阔的世界勾勒成形。这是在讨论构建世界的本质问题吗?如果是,那么,这个世界原本简单。我就得为本文的标题,向读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