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社会保障的根本原则是保障社会公平,使所有社会成员效用最大化。经济学家庇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社会保障政策可以扩大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穷人得到效用的增加要大于富人效用的损失,使社会总效用增加。”
一 保障公民基本生活
我们常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生最大的悲欢离合莫过于生老病死,最大的风险不外乎幼无所长、壮无所用、老无新养、病无所护。没有社会保障,所有依赖于自然界和社会关系而存在的人,在遇到天灾人祸的时候就缺少自保的能力和手段,面对生老病死时显得无能为力。宋朝著名诗人陆游在《听雨》中“老态龙钟疾未平,更堪俗事败幽情”的描写,正是无数老年人生活困境的写照。任何社会都有因先天性疾病、残障或各种原因导致的无依无靠者需要社会救助。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既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也是国家和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今,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 稳定社会公共秩序
19世纪末德国之所以最早建立社会保险体系,除了工业革命形成的经济基础和新历史主义学派带来的理论支撑外,也是维持德意志统一、缓和工人阶层斗争的必然选择。20世纪初,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纷纷效仿德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政权,缓和阶级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危机中受到重创的资本主义没有就此崩塌,也是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行。“二战”后,资本主义国家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充保险项目并提高待遇水平,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为战后恢复重建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都是通过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以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进入21世纪,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国家保护主义并存,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形势,各国都需要以稳定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社会保障制度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维护社会稳定、缓和阶级矛盾的“稳定器”。
三 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是充满竞争的经济,在推动企业规模发展和技术革新的过程中也滋生了市场的周期性风险和劳动者失业。当经济发展势头高涨时,社会保障可以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费(税)率、待遇支付标准、保障水平等手段主动地调节社会总需求水平,减少经济波动。国家还可以通过生育、抚育子女和教育津贴等形式对劳动力再生产给予资助,以提高劳动力资源的整体素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失业保险几乎都包含了职业培训、在职教育等内容,是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技能,稳定就业的重要手段。即便市场经济状况良好,失业保险补偿和再就业培训都可以为产业结构调整或技术优胜劣汰提供支持,有效地缓解企业压力,维护经济稳定。当经济衰退失业率上升、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时,或者因为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陷入贫困时,失业保险、社会救助能维持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效提高社会购买力,推动经济复苏。此外,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丹麦、芬兰等国的养老基金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加拿大比重已经上升到83.439%、智利为69.645%、丹麦为44.858%。这意味着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带来的繁荣与养老基金投入到资本市场紧密相关。[16]
四 维护社会公平
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有关“福利条款”对这一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第22条提出:“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国家和社会有责任公平地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目标。为此,各国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都属于制度的保障对象,对公民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时都能给予公平公正的补偿或赔付;规定公民都有平等的享受教育、健康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明确了公平的医保、教育、失业等的参保、报销和救助标准。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全体制度覆盖人群本着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参保缴费,不仅能扩大基金规模,应保尽保,而且也能发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使社会成员风险共担,减少差别,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当然,社会保障是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制度,对于补充性保险保障较少的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有倾斜性的保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的内容在不断扩充,功能也越来越强大。为全体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福利设施和公共服务,也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