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药描述
(一)卡托普利(captopril)
【主要制剂与规格】
卡托普利片,12.5mg、25mg。
【是否超说明书用药】
是。
【适用疾病类型】
符合用药指征的Alport综合征患者的一线治疗药物。
【用法与用量】
饭前1h服用,剂量个体化。成人常用量为25~50mg/次,每日2~3次口服,最大量不超过 450mg/d。儿童剂量为 0.3~5mg/(kg·d),分 2~3 次口服。
【用药期间的监测指标】
①血压;②血肌酐和肝功能;③血钾;④血常规,尤其注意血白细胞,如是否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
【药物调整】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至最大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注意事项】
①当发现有血管性水肿症状(如面部、眼、舌、喉、四肢肿胀,吞咽或呼吸困难、声音嘶哑),应立即停药;如出现舌、声门或喉部血管性水肿,应立即使用肾上腺素等治疗。②注意监测血钾,警惕高钾血症,尤其肾功能损害、糖尿病或同时使用保钾利尿药、含钾药物及可增加血钾药物的患者。③使用高流量透析膜(如AN69)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用药时警惕发生过敏样反应。
【禁忌证】
①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②肾功能严重减退的患者慎用;③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④有与血管紧张素抑制剂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史的患者禁用;⑤糖尿病患者禁止本品与阿利吉仑共服。
【不良反应】
①低血压;②中性粒细胞减少;③血管性水肿;④干咳;⑤皮疹,如斑丘疹等瘙痒性皮疹,或无皮疹性瘙痒;⑥高血钾;⑦蛋白尿。
(二)雷米普利(ramipril)
【主要制剂与规格】
雷米普利片,1.25mg、2.5mg、5mg。
【是否超说明书用药】
是。
【适用疾病类型】
符合用药指征的Alport综合征患者的一线治疗药物。
【用法与用量】
在饭前、饭中或者饭后用足量液体送服。成人一般为1.25mg或2.5mg起始,如能耐受,2周后可调整为维持量5mg,每日1次口服。儿童起始剂量为1~2mg/(m2·d),每3个月增加1~2mg/(m2·d),直到达到目标尿蛋白肌酐比或对药物不能耐受,最大剂量为6mg/(m2·d)。
【用药期间的监测指标】
①血压;②血肌酐和肝功能;③血电解质,特别是血钾;④血常规,注意血白细胞。
【药物调整】
用药前及用药中检测肾功能。如肌酐清除率估计>40ml/(1.73m2·min)者可遵循常规方案。如肾功能明显损害者,通常予常规剂量的25%。
【注意事项】
①国内药物说明书目前提示儿童禁用,需注意。②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在临床监测情况下可使用:电解质代谢紊乱、免疫反应紊乱、结缔组织疾病或需要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别嘌醇、普鲁卡因胺或锂时。③在服用本品前及用药期间须监测肾功能,尤其在开始治疗的前几周。④如发现有血管性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如出现舌、声门或喉部血管性水肿,应立即使用肾上腺素等治疗。⑤注意监测血钾,警惕高钾血症。⑥必须进行透析、血液过滤或低密度脂蛋白(LDL)分离清除者,治疗必须换用非ACE抑制剂或使用其他的透析膜。⑦禁止本品与脑啡肽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禁忌证】
①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②有与血管紧张素抑制剂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史的患者禁用;③肾动脉狭窄(双侧或单肾患者单侧);④肾移植后;⑤血流动力学相关的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或肥厚型心肌病;⑥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⑦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⑧当雷米普利片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轻到中度心力衰竭时,有下列额外的【禁忌证】持续的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严重心衰(NYHA分级Ⅳ级)、不稳定型心绞痛、致命的室性心律失常或肺源性心脏病等。
【不良反应】
①低血压或直立性低血压;②过敏样反应;③咳嗽;④肾损害加重,或蛋白尿;⑤皮疹;⑥头痛、头晕;⑦胃肠道反应。
(三)福辛普利(fosinopril)
【主要制剂与规格】
福辛普利片,10mg。
【是否超说明书用药】
是。
【适用疾病类型】
符合用药指征的Alport综合征患者的一线治疗药物。
【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用量为10~40mg/次,每日1次口服。儿童起始剂量为4~8mg/(m2·d),每 3 个月增加 4~8mg/(m2·d),直到达到目标尿蛋白肌酐比或对药物不能耐受,最大剂量为 24mg/(m2·d)。
【用药期间的监测指标】
①血压;②血肌酐和肝功能;③血钾;④血常规,尤其注意血白细胞;⑤尿常规,注意尿蛋白。
【注意事项】
①肾功能不全者一般不用减量。②下列情况慎用:自身免疫性疾病、骨髓抑制、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血钾过高、肾功能障碍、肝功能障碍、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治疗者。
【禁忌证】
①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②糖尿病或肾功能不全[如血清 GFR<60ml/(1.73m2·min)]患者禁止本品与阿利吉仑共服;③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④有与血管紧张素抑制剂治疗相关的血管性水肿史的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①头晕、头痛;②咳嗽;③偶有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④高血钾;⑤肝功能、肾功能损害;⑥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心悸;⑦胃肠道反应;⑧血管神经性水肿,如出现即应停药;⑨周围性水肿、皮疹等。
(四)氯沙坦(losartan)
【主要制剂与规格】
氯沙坦片,50mg、100mg。
【是否超说明书用药】
是。
【适用疾病类型】
符合用药指征的Alport综合征患者的二线治疗药物。
【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用量为50~100mg/次,每日1次口服。儿童起始剂量为12.5mg/(m2·d),每3个月增加1倍,直到达到目标尿蛋白肌酐比或对药物不能耐受,最大剂量为50mg/(m2·d),不超过成人量。
【用药期间的监测指标】
①血压;②血肌酐;③肝功能;④血常规。
【注意事项】
①ARB类药物不良反应相对较少,但与ACEI联合应用时可增加急性肾损害风险(血肌酐明显升高甚至需要透析),并出现低血压、晕厥、高钾血症等。②不推荐在肾小球滤过率<30ml/(1.73m2·min)的儿童、肝功能受损的儿童和新生儿中使用本品。
【禁忌证】
①对本品或其他ABR类药物过敏者禁用;②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妇女禁用,哺乳期慎用;③糖尿病患者禁止本品与阿利吉仑共服。
【不良反应】
①变态反应:血管性水肿极少见;②胃肠道反应;③贫血;④肌痛;⑤偏头痛;⑥咳嗽;⑦荨麻疹,瘙痒。
(五)螺内酯(spironolactone)
【主要制剂与规格】
螺内酯片,20mg。
【是否超说明书用药】
是。
【适用疾病类型】
符合用药指征的Alport综合征患者的二线治疗药物。螺内酯可以联合ARB类药物或者单独用于二线治疗。
【用法与用量】
10~20岁患者25mg/d口服;10岁以下儿童酌减。
【用药期间的监测指标】
①血肌酐;②血钾;③必要时心电图。
【注意事项】
长期使用螺内酯可能导致高钾血症、男性乳房发育。
【禁忌证】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①高钾血症;②胃肠道反应;③低钠血症;④肾功能不全;⑤血常规,注意有无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等。
(简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