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流外入流与杂色入流

流外入流是唐代入仕的又一个途径。流外指流外官,即《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员外郎”条所云“凡未入仕而吏京司者”。流外官亦分为九品,“其应选之人,以其未入九流,故谓之流外铨”。流外官具体包括哪些人,在《通典》卷四〇《大唐官品》“流外勋品”条有详细记载,概括地说就是“诸台省寺监军卫坊府之胥吏”,[64]即三省六部、九寺三监、御史台、左右羽林军、十六卫、亲王府、太子左右春坊等中央有关部门的录事、令史、楷书手、谒者、典书,以及诸仓、关津的录事、府史、史、计史等胥吏。此外,还有专门从事技术性工作和其他杂务的胥吏。

流外官中,尚书都省和六部以及各司的令史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令史自汉至南北朝,历朝皆有,职主文簿,行文书,皆有品秩。“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不参官品”,[65]由官逐步演变为胥吏。

至唐,令史等的胥吏身份最后确定下来,并形成了流外官制度。《通典》卷二二《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大唐武德中,天下初定,京师谷籴贵,远人不相愿仕流外,始于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典充选,不获已而为之,遂促年限,优以叙次,六七年有至本司主事及上县尉者。自此之后,遂为官途。

【noindent】此后,流外入流便成为中下级官吏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中书都事、主书、主事等,比来选补,皆取旧任流外有刀笔之人。纵欲参用士流,皆以俦类为耻,前后相承,遂成故事”。[66]尚书省都事、门下省录事和中书省主书皆从七品上阶,虽然在中级官吏中品阶较低,但他们在三省中均为主典官,其地位仅次于左右司郎中、给事中和中书舍人。尚书二十四司的主事,皆为从九品上阶,在六部也都是主典官,其地位仅次于郎中、员外郎。[67]他们对于政务的及时而正确的处理和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任用流外出身者担任这些品阶低而地位重要的官职,说明流外入流在唐代选官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流外官亦分为九品,从勋品、二品到九品。流外官由尚书吏部的吏部司选补,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子及州县佐史和庶民皆可参流外选。录取的条件是工书、工计、晓时务,三事中有一优长,即可录用。担任流外官后,每经三考,可到吏部应选,量其才能升迁。考满,即升至流外勋品,又经三考,经过考试合格,可到吏部参加铨选,授予职事官或散官,进入流内。

流外官与州县胥吏不同。州县胥吏不是由尚书吏部补授,也不能入流。故王梵志诗云:“佐使非台补,任官州县上,未是好出身,丁儿避征防。”[68]但流外官与州县胥吏也并非全无关系,州县佐史和担任其他州县吏的品子,“本州量其所堪,送尚书省”,参流外选,是有可能补为流外官而从流外入流的。

流外入流与杂色入流也有区别。

杂色入流,就唐朝令式而言,并没有这一项目。“杂色入流”这个提法,首见于高宗显庆二年(657)黄门侍郎知吏部选事刘祥道的奏疏:“杂色入流,不加铨简,是伤滥也。”[69]《通鉴》卷二〇〇也记载了此事,胡三省注云:“杂色补官者,谓之流外官;入流内叙品,谓之入流。”把杂色入流和流外入流完全等同起来。多少年来,不少人即按此注理解杂色入流。而对杜佑在《通典》卷一七《选举五·杂论议》中对刘祥道奏疏中“不简杂色人即注官是伤滥”所作之注,未加注意。

杜佑注云:“杂色解文:三卫、内外行署、内外番官、亲事、帐内、品子任杂掌、伎术、进司、书手、兵部品子、兵部散官勋官、记室及功曹参军、检校官、屯副、驿长、校尉、牧长。”杜佑所注,内外行署为流外官,亲事帐内、品子勋官均非流外官,三卫且为卫官。杂色的范围大大超出了胡三省所说的流外官。

至于杜佑把三卫列入杂色,与刘祥道的原意也并无矛盾,刘祥道云:“杂色人请与明经、进士通充入流之数,以三分论,每二分取明经、进士,一分取杂色人。”[70]把明经、进士以外的,都列入杂色一类。《新唐书·刘祥道传》在略叙刘祥道上疏所陈六事后记云:“会中书令杜正伦亦言入流者众,为官人敝。乃诏与祥道参议,而执政惮改作,又以勋戚子进取无他门,遂格。”意思是如果按刘祥道所奏,多取明经、进士,少取杂色人,是会影响勋戚子弟的进取门路的。因此,刘祥道所谓杂色,是没有把三卫排斥在外的。

垂拱(685-688)中,魏玄同在所上之疏中,更是明确把“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类”贵戚子弟和其他由三卫出身的五品以上官子弟加以区分,把“勋官、三卫、流外之徒”列入了一类。[71]大历(766-779)中洋州刺史赵匡在《举选议》中议道:“举人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其事难,其路隘也如此。而杂色之流,广通其路也。此一彼十,此百彼千,揆其秩序,无所差降。”[72]举人乃应科举者的泛称。赵匡也是把科举以外的都列入杂色一类。

根据上述情况可知:

1.从刘祥道、魏玄同到赵匡和杜佑,时间虽然前后相距达一个半世纪,但他们在使用杂色入流这个提法时,目的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突出科举,因而把科举和其他入仕之途区别开来。

2.杂色入流并非专指流外官,而是包括以下三类人:一是三卫,即五品以上子孙以门荫入仕,先授亲、勋、翊卫者;二是流外入流者;三是斋郎、品子、勋官、五等封爵、屯官之属。他们“亦有番第,许同拣选”,[73]番上或纳资课期满,考试合格后,分别到吏部或兵部应选。

3.尽管以上三类人均被称之为杂色,但第一类作为卫官的三卫和二、三类仍然有着严格的区分。神功元年(697)制:“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出身,不得任清资要官。应入三品,不得进阶。”[74]不能担任高级官吏和其他清官。

4.不论是三卫、斋郎,还是勋官、品子、流外,他们每年入流的人数都大大超过科举入仕者。开元十七年(729)国子祭酒杨瑒上言:“自数年以来,省司定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75]唐前期大体在此数上下浮动。而诸色入流者,显庆(656-661)时“每年入流数过一千四百人”,垂拱前后“诸色入流,年以千计”。[76]开元十七年,“诸色出身每岁尚二千余人,方于明经、进士,多十余倍”。[77]即使到唐朝后期,“进士、明经,岁大抵百人,吏部得官至千人”,[78]也仍然保持着一比十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