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幸福与人生目的

1.1 人生与行动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一部实践哲学(practical philosophy)著作。这意味着,它承诺去回答人生如何才能实现幸福的问题(我随后会解释为何如此)。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想到的肯定是幸福(eudaimonia)都包括些什么?如果我们暂时接受亚里士多德的立场,认为恰当的人类生活在于有目的行动,我们就能理解《尼各马可伦理学》为什么在一开始(I.11)问的是我们要从事哪些种类的活动。

一个如此宽泛又如此模糊的问题听起来可能会有些奇怪。我们先把所有的行动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我们称它为“制作”(production, poiêsis),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盖房子,只要我还在盖房子,这个房子就还不存在,当建造过程完成时,再去盖它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我们用“产品”(work, ergon)来指行动的结果,那么只要制作过程还在进行,它的产品就尚未存在;从产品存在的那一刻起,这个行动就已经停止了。在某种意义上,这样的过程是“自杀性的”,为了产品能够实现出来,过程必然要停止。

我们的人生中充满了这样的活动,我们建造房屋、写诗、制琴、治病等等。某些活动是彼此伴随的,某些活动是等级序列中的一部分。比如,我们制作砖头、建造房屋、规划社区和城市。在这里第一个过程服务于后两个,第二个服务于第三个,我们制作砖头是为了满足建房者的需要,等等。亚里士多德称最后的行动为“主导性的”(architectonic),因为虽然它不能替代前面那些行动,但是给它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比如,城市规划师本人不需要同时是一个建筑师。这里重要的是价值的序列:主导性的活动在价值上更高,因为它定义了服务于它的其他活动和产品的形态和价值。事实上,如果我们问自己为什么要制作砖头,我们的回答肯定是,因为砖头有价值所以制作它们也有价值。它们有价值因为建房子的人需要它们,等等。

这样看来,制作性的活动并没有内在的价值。它们的价值是由某些外在的东西决定的,也就是产品的价值,而这些产品的价值又来自那个它们在其中发挥作用的主导性过程。但是在我们这个例子里,即便是那个主导性的过程也还是一种制作,城市规划师知道如何构造城市,然而他需要其他人来解释人们为什么要生活在城市里,城市规划中政治性和社会性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假如还有一个更具有主导性的制作过程制作了进一步的产品,我们就会有一个无穷的序列,而说不出为什么这些事情有内在的价值。

我们还会面对另一个障碍,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它们的价值关系是双向的。我们可以考虑一个医生和一个将军的产品。有时候,医生会要求将军保护医院免受敌人的攻击,另一些时候,将军会要求医生给敌人下毒。这时,我们不清楚哪种技艺是服务性的,哪种是主导性的。还有一些情况,不同的制作过程不可能彼此协调。比如,在大学教书这个制作过程和照顾花园的过程,看起来仅凭它们本身,无法进行任何评价性的比较。

因此,假如我们的生活仅仅是由制作构成的,它们之间就没有内在的一致性或者内在的价值。

幸运的是,我们还会做第二种亚里士多德称为“行动”(action)或“实现活动”(activity)(praxis或energeia)的事情。2实现活动与制作活动不同,它们的价值来自它们自身,而非产品。我们考虑一个例子:一个勇敢的行动是这样一个实现活动,它的价值在于雅典士兵判断他们在打的这场战争是正义的,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获得了信心。我们不是根据他们是否打赢了这场战争,也就是根据行动的结果来判断他们是否勇敢;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就会把他们看作胜利的生产者。我们根据他们行动的理由和行动的方式来做出判断,这些都在行动中体现出来。

然而,即便我们接受一些行动的价值在于它们自身,我们依然不清楚这为什么会导致一种带有等级的关系。我们有两个明显的困难。第一,我们还没有表明勇敢本身是一种价值。怯懦的士兵也做了同种行动:他们也是根据是否克服了恐惧来加以评判的。为什么一个怯懦的行动就是坏的呢?第二,在亚里士多德实现活动的例子里,不仅有道德行动,而且还有像观看这样的事情。也就是说,观看的价值就在于这个行动本身。在观看的时候,我们在持续地做相同的事情(而当我们建房子的时候,我们可以定义出距离最终产品远近不同的阶段),并不产生这个行动之外的结果,当这个实现活动停止时依然有一些东西保持在那里。如果我们离得越来越近、从很多不同的角度观看,我们可能会看得越来越清楚,也可能或多或少变得模糊。但是当我们持续做这个实现活动,我们总是在做着相同的事情:观看。然而,用相同的价值天平来称量勇敢的行动和观看的行动还是有些奇怪。

虽然我们把人类的所作所为划分成两个范畴,虽然行动看起来更适合回答关于人生价值的问题,但是我们还不知道哪些行动是真正有价值的。《尼各马可伦理学》就是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开始的。

1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被分成10卷(我们今天可能会称之为10章,用拉丁数字标识),每一卷又被分成章或节(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为了更确切地定位要讨论的文本,我们使用亚里士多德著作的标准版(Immanuel Bekker在1831年编辑的《亚里士多德全集》[ Aristotelis Opera ])。《尼各马可伦理学》始于1 0 9 4页,每一页有两栏(用a和b标识),每栏有大约35行。因此我们在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时会使用卷-章-页-栏-行的标识,比如I.1.1094a4。本书使用的英文版为C. D. C. Reeve & P. Kontos eds., Aristotle: Complete Works, Indianapolis: Hackett(尚未正式出版)中收录的《尼各马可伦理学》。

2 阅读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时我们遇到的困难之一是,他经常用同一个词表示两个不同的含义,一个广义一个狭义。比如,他虽然把人的所作所为区分成制作或者过程(kinêsis)和行动或实现活动(energeia),但是有时候也把人们所有的所作所为都称为“行动”或“过程”。对于我们的讨论而言,重要的是知道亚里士多德如何界定“潜能/能力”(dunamis)和“实现活动”(energeia)这两个基本概念。在《形而上学》IX.8里,亚里士多德论证,实现活动“在论述上(in account)和实体上(in substance)都是在先的(prior),而时间上它在一个意义上在先,在另一个意义上不是这样”。“在论述上在先”:为了解释“能够建造”是什么意思,我们需要知道建造实际上包括什么。“在实体上在先”:为了某个潜在是人的东西能够实际成为人,也就是被生出来,必须要有一个现实的人,也就是一个父亲;或者为了获得演奏里拉琴的能力,必然要有一个现实的里拉琴师教我们,我们也需要实际进行演奏。“在时间上在先”:在一个意义上,没有之前的建造能力,我们就不可能实际建造,但是也必然有一个实际的建造者教我们,或者实际存在建造的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