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翰林学士与左拾遗
- 白居易的生平与时代(域外诗谭译丛)
- (英)阿瑟·韦利
- 9701字
- 2025-03-18 17:08:52
分裂
从808年到810年,白居易沉浸在公务之中。他的作品,无论是散文还是诗歌,在很大程度上都指向当时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因此用一章的篇幅来讨论他所面临的公务是合适的。我的主要材料除了当时的一些历史文献,将是他作为拾遗写给皇帝的奏状、五十首《新乐府》和十首《秦中吟》。我还将偶尔利用百篇“判”(802年)和七十五份“策”(806)。所有材料加起来超过两百份,要全面涵盖它们显然是不可能的,我将主要讨论白居易关注的比较重大的问题。
前文我已经一两次提到安禄山[1]的叛乱,虽然它发生在755年,差不多是白居易出生前二十年,但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标志性事件,一直缠绕在白居易和他同时代人的头脑中,所以应该再做一些叙述。进一步来看,白居易时代的动荡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此前叛乱的延续。
在中国历史学家的眼中,安禄山是一个“土匪”“叛国者”“罪犯”,他挑动中国人反对合法的统治者。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还常常可以看到这类名称被加在一些领导者头上,但如果换一种同情的态度,他们又可以被看作爱国者、解放者、改革者,以及更一般意义上的被压迫阶级的代表。确实,安禄山正是以这样的姿态展示在他的支持者面前,在他生前以及死后都是如此。唐朝的历史虽然是在它覆灭后正式编纂的,但包含的大部分材料却是它还存在时编写的。我们没有理由(像很多欧洲历史学家所做的那样)站在反对安禄山的一边,重复关于他胆小、狡猾、肥胖等飞短流长,我们也不需要把他当作一个“圣人”(像他的支持者那样)[2]。我们确实无法在千年之后的今天重构他的个人品格和行为。但无论如何,我认为可以指出一些大的社会和政治原因,其结果导致了发生在范阳的分裂活动。
安禄山发动叛乱的基地是范阳,临近今天的北京,他的势力范围延伸至河北中部到渤海湾。从七世纪开始,生活在这一区域的人,无论是上层还是农民,都心怀不满。为了理解上层人士的不满,有必要知道谁是这段时期传统意义上和社会上接受的贵族,而不是法律上强迫认可的。唐朝从建立(618年)起,北方就一直存在着两股势力的分歧,一是帮助唐王朝建立而大富大贵的家族,另外则是六世纪以来在北魏统治下日趋显赫的家族。后者是“合作者”,但属于特别的类型。北魏鲜卑希望自己不被认为是野蛮的征服者,而是中国的合法继承者,为此需要尽快地学习中国文化。“五大家族”——崔、李、郑、卢、王[3]——充当了导师的角色。[4]他们因为教授鲜卑人中原农业文明的要义而被给予了高官厚禄。他们特别将家族礼仪和祖先崇拜教给了一直过着游牧生活的征服者,强调认真履行这些原则就可以保证五谷丰登。甚至在九世纪,我们还可以发现非汉族家庭向五大家族的成员寻求礼仪方面的指点。这些鲜卑家族以及他们的分支主要来自东北,也正是在这里,对于唐朝的反对一直持续到王朝结束。为了打破他们抱成一团的势力,他们被禁止通婚。但是我们只要看一下白居易所交往的贵族朋友的母亲和妻子的姓氏,就可以知道,在九世纪时,“五大家族”仍然在大量通婚。他们为自己的血统而非常骄傲,他们的骄傲(就像爱德华时代的英国贵族)体现在只有被大量行贿才会在他们的圈子之外选择婚姻的对象。我们在历史书上读到的卢家、崔家、王家看上去常常居住在长安或者洛阳,但那只是他们各自家族的成功人士。家族的其他人员则居住在河北和山西,但有理由相信,他们构成了东北上层阶级不忠于朝廷的一个很大因素。七世纪末,当契丹[5]头领孙万荣占领了部分河北并且宣称自己是可汗时,不仅农民,而且官员中的不少人士都站在他的一边。孙万荣被镇压之后,严厉的报复措施不仅针对汉族人,也针对支持他的当地人,很多人逃到了山林之中。这是697年和698年的事情。虽然契丹人占据河北最北部地区一直到八世纪,而且不断地南侵,但是当地的汉人一直没有给中央政府造成什么麻烦,直到755年情况发生了变化。镇压孙万荣及其此后的一些事情被后来很多代人记忆。
在东北边境的广大地区,汉人和契丹人混居。汉人倾向于放弃农业从事养马和打猎,契丹人习惯了汉人的饮食但并没有采用汉人制作食物的方式。这个地区在食物方面无法自给自足体现在杜甫大约写于755年至756年的一首诗中。他说安禄山保留有一支船队往来于长江三角洲和辽东湾之间,主要是运送优质大米(“云帆转辽海,粳稻来东吴”),因此他和首都之间形成了直接的竞争,首都也是通过内陆的河道从同一个地区获取粮食供应。[6]大米供应的竞争可能是安禄山和唐朝政府分裂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我们后面会看到,815年至817年吴元济叛乱的动因是公开明确地争夺连接长江和黄河的水路的控制权,这一水路正是从南方运送粮食到首都的通道。
安禄山叛乱以及后续事件发生之后,东北实际上处于独立的地位。[7]汉人、鞑靼人混居以部落为单位,而不是以官方组织为单位。[8]对于他们来说,首领是可汗,而他们期待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年轻的可汗。这样一来,大部分的边防指挥官变成了世袭,无视中央政府的规定,也不向中央政府缴税。受到轻而易举镇压浙江、四川小规模叛乱的鼓舞,809年秋,中央政府发起了大规模的对于王承宗的征讨,王来自契丹部落,刚刚从父亲那里继承了河北西部的控制权。战争拖拖拉拉持续了一年,最终也无胜败可言。810年夏,白居易在一系列奏状中,敦促政府和王承宗和解。他指出,将军们虽然偶尔报告胜利的消息,但反叛者还是不断扩大地盘,所以有理由相信战报是并不可靠的。在最后一份奏状(写于王承宗同意谈判之后)中,他申述道,这场战争已经不再关乎王朝荣誉和花费的问题。从中亚雇佣来的政府士兵已经出现不忠于朝廷的迹象,全面崩溃就在眼前,唐王朝的前景堪忧,危在旦夕,用武力解决问题已经没有希望了。“终须罢兵,何如早罢?”[9]
白居易的建议被采纳了。七月,王承宗作为成德节度使的职位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他担任这一职务直到820年去世。白居易建议和谈使用的一个论据是吐蕃和回鹘“皆有细作,中国之事,小大尽知。今聚天下之兵,唯讨承宗一贼,自冬及夏,都未立功,则兵力之强弱,资费之多少,岂宜使西戎、北虏一一知之?”[10]
边境
当755年安禄山叛乱时,唐政府被迫将驻扎在中亚的守军调回来镇压,到763年时,唐朝的边疆不再是龟兹的库车,而是陕西凤翔的西端,离首都大约一百英里。吐蕃征服了今天甘肃省的大部分地区。那里的守备军和长安隔绝,只偶尔有所联系,他们坚持在那里抵抗了很多年。白居易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觉得像拥有十二万居民的凉州这样的重要城市落入吐蕃手中,对于唐王朝来说是一个耻辱。他的新乐府的第二十五首题为《西凉伎》,其中他让一个老兵批判了这样的现实:十万士兵驻扎西部边关,“饱食温衣闲过日”,而凉州的老百姓却因陷入困境而伤心欲绝。根据老兵的说法,收复失地的想法似乎从来没有进入官兵的脑中(“将卒相看无意收”)。
白居易命中注定要以官方的身份给吐蕃高层写三封信。第一封是以皇帝的名义写给吐蕃宰相钵阐布。很有趣的是,此人是一个佛教沙门。808年,回鹘人从北边南下,将吐蕃人驱逐出了包括凉州在内的甘肃部分地区。这次失败后,吐蕃多次试图与唐朝联盟。他们原则上同意将甘肃西部的安乐、秦、原三州[11]归还给唐朝。但是吐蕃宰相的最后一封信在这一点上有意回避,白居易明确地表示,除非三个地区归还唐朝,否则联盟是不可能的。他建议最好与驻扎在甘肃边境的节度使确定细节问题。787年,两位中国使节——郑叔矩、路泌——在吐蕃失踪,而且无法获得有关他们的任何消息。吐蕃人现在说郑叔矩已经死亡,但是路泌还活着,白居易要求将路泌送回唐朝,而郑叔矩的遗骨也应该运回来由他的家人安葬。[12]
这封信的写作时间大约是808年初冬。第二封信则写于那一年的最后几天,是白居易代表朱忠亮写给吐蕃东道节度使论结都离等人的,朱忠亮最近刚刚被任命为甘肃边疆的指挥官。这位吐蕃节度使抱怨唐朝的各种令其不安的举动:燃烧篝火和越过边境,更严重的是,自去年起修建了一条新的防线。白居易回答说,篝火不是战争信号,仅仅是为了“焚宿草”,这样的事情每年都发生,而士兵们越过边境仅仅是为了找回失散的马匹和牛群。至于防线,虽然唐朝与吐蕃的关系有所改善和加强,正常的预防措施还是需要采取的,双方修复各种各样的防御工事是再自然不过的。白居易进一步强调:“况城是汉城,地非蕃地。岂乖通理,何致深疑?”[13]第三封信写于810年秋,以皇帝的名义写给另一位吐蕃宰相。信的主旨是说唐朝所要求的三州是其有权获得的利益的很小一部分。吐蕃宰相在写给唐朝的信中(上面所引是回信)宣称,相关地区“非创侵袭”,因此“不可割属大唐”。白居易反驳说,“此本不属蕃,岂非侵袭所得?今是却归旧管,何引割属为词?”白居易强调,如果要修订盟约,“即须重定封疆,先还三郡”。[14]
吐蕃人现在将郑叔矩、路泌(写上封信时已经去世)的遗体以及其他一些战俘送回唐朝,其中一个年轻人名叫刘成师,关于他的身份显然有些混乱,因为白居易说,“其刘成师元非刘辟子姪,本是成都郡人,已令送还本贯”。[15]但这是一个有问题的说法,刘辟在806年作为叛国者已经被处决。唐政府显然希望抓住并惩罚他逃往吐蕃的侄子。
唐政府的政策是不惜代价维持和回鹘人的良好关系。788年,唐朝将一个公主嫁给了回鹘的可汗。回鹘人是游牧民族,养育的马匹超过他们实际的需要,于是用来与唐朝交换丝绸。回鹘可汗维持了一个豪华的宫廷,有些丝绸无疑成为宫廷女性的用品,但大多数可能被他们再次出口到中亚和伊朗。五十匹丝绸(理论上说五十尺长)[16]用来交换一匹马,由于马匹的数量有时一次就达到一万匹之多,要生产用于交换的丝绸就成为长江和淮河流域丝绸业的沉重负担,即使使用比较粗糙的丝线纺织并把每一匹的长度减少为三十多尺(但还是计算为四十尺),纺织女工们仍然无法满足需求量。回鹘人对他们得到的丝绸感到不满,并且通过他们的可敦(中国公主)传递怨言。807年,皇帝命令购买马匹的费用部分用丝绸、部分用国库中的金币支付,与此同时停止用粗糙的丝线进行纺织。808年,回鹘人送来了比以前多一倍的马匹,让唐朝倍感尴尬。
809年夏,白居易代表皇帝写了一封信给回鹘的可汗爱登里逻。回鹘的六千五百匹马已经到了。如果用近似的整数一万匹来计算,价格(按照五十匹丝绸一匹马)是五十万匹丝绸,由于巨大的军事开销和连续几年的旱灾,这是唐朝政府无法负担的。皇帝建议赊账二十五万匹,同时说明,回鹘送来的马越多,唐朝的债务就会越重,所以双方最好就将来进口到唐朝的马匹数量达成某种谅解。信的其余部分是关于如何采取措施增加摩尼教徒在中国的福祉,摩尼教徒大部分是回鹘人。韩信受胯下之辱的故事在中国家喻户晓。迫于当时的形势,唐朝皇帝需要像韩信一样。这一政策充分证明了其合理性,在此后的三十年中,唐朝的北部边疆没有出现严重的困境,尽管回鹘势力在这段时期不断增长。
白居易还给其他外国政府写过信,包括缅甸、南诏、朝鲜。中国和缅甸(骠王国)的交往的历史可以在G.H.Luce的《古骠王国》(The Ancient Pyu)[17]和G.F.Harvey的《缅甸史》(History of Burma)中找到。802年,骠王国国王雍羌派遣他的儿子出使唐朝,陪同的是骠王国的一个音乐团。809年冬,白居易在代表皇帝写的一封信中宣布,封骠王国国王为检校太常卿,他的儿子及手下高官也被封了类似的官职。皇帝送给国王一些“信物,具如别录”,还祝福他冬寒时节“平安”。[18]白居易对骠王国音乐的认识,我将在后面的章节予以讨论。
宦官
白居易这段时期一个明显的立场是反对宦官。宦官只存在于古代,在现代社会没有对应的阶级。他们主要来自南方的福建和广东,那里的人口大部分是原住民。南方的州县被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阉割男孩。获取他们就像获取其他奴隶一样,要么是通过强迫,要么是通过剿匪(实际上是捕获奴隶)。到了宫廷,这些男孩被交给上了年纪的宦官——称为“父亲”——进行培训。在理论上,宦官的位置相当于家奴,特别是为皇帝的后宫提供服务。但是到八世纪的时候,这个功能已经相对不重要,主要交给了低级别的宦官。此外,还有约五千名高级宦官,很多人掌握军政大权,其活动大致如下:一、他们是朝廷的供应者,他们带领爪牙突袭市场,有时仅象征性地付钱或者强行征用。二、他们指挥两支庞大的“神策军”,[19]驻扎在首都附近。这完全不同于皇帝的护卫队。三、他们监督地方军队的指挥官,直接向皇帝报告指挥官的工作效率和政治可靠性,而地方指挥官的报告必须通过枢密院上报,该院由宦官控制。四、他们充当朝廷的密探,监视官员们的活动,常常带有如“慰抚使”这类荣誉头衔。五、他们充当“功德使”,也就是说,管理长安及其附近的道教、佛教寺庙以及礼仪事务。这意味着他们管理着众多的僧侣,包括经常来到首都长安的印度、中亚、日本、朝鲜僧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成为佛教的保护者,我们将看到,842年唐政府对于佛教的弹压被推迟,因为一个宦官“功德使”表示了反对。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发挥类似功能的人物。皇宫附近的商店店主会抱怨宫廷买东西不付钱。在很多国家的军队中存在这样那样的政委。维多利亚时代的Stockmar男爵和John Brown,我们这个时代的“私人顾问”和听话的科学家,都扮演过唐朝宦官的角色。九世纪所谓的政党只是官僚派别,存在一些宿怨,而不代表经济或社会利益的分歧。真正的政治斗争存在于宫廷和官僚机构之间,用中国人的术语,就是内外之间。这段时期的历史在此后的几个世纪(同样的斗争依然存在)被书写,而书写者无疑是“外”,而不是“内”。所以,总体来说,历史告诉我们的关于宦官的情况都是负面的,当然个别的宦官还是得到了表扬。据我所知,唐朝没有一个人建议取消宦官制度,只有两次比较大的行动来限制宦官的权力:一次暴力而短促,发生在835年,另外一次谨慎而和缓,在845年,但都没有成功。
与白居易产生矛盾的宦官主要是吐突承璀。809年十月他被任命为征讨河北西部王承宗叛乱大军的最高首领(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这是史无前例、相当出格的。宦官最近担任了多支军队的都监,但还没有一个宦官担任总指挥的职务。白居易给皇帝写道,“臣恐四方闻之,必轻朝廷;四夷闻之,必笑中国;王承宗闻之,必增其气”。[20]白居易同时质疑,那些专业的军队领袖是否愿意听从宦官的指挥。他的抗议最初被忽略了,但在一大批资深官员的支持下,皇帝最终被迫让步。吐突被任命为“宣慰使”,主要负责反对分裂的宣传。
吐突在新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就和他关系亲密,在拥立他为皇帝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806年末他出任神策军左军指挥官,很可能就是白居易下面这首诗中所谓的“中尉”: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见予喜,为予开一樽。
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
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
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
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
“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21]
前文我提到,强行征用物品不是为了朝廷卫队,而是供宫女使用。这是由一个头衔为“宫市使”的宦官来组织实施的,最初任命是在797年。用于强行征用的毫无说服力的理由是让几百个没有工作的人得以就业。白居易反对“宫市”的观点体现在一首诗(《新乐府》第三十二首)中,该诗描述了一个卖炭的老翁将他的产品运到市场上,被宫市使的手下看上,为他的一千斤炭(半吨多重)只付了“半匹红纱一丈绫”。[22]
宫廷道教
在白居易之前和之后的时代有很多关于道士的故事,说他们如何劝说皇帝相信可以获得长生不老的药物。白居易时代的文人阶层对于早期道家经典普遍持一种尊崇的态度,就像对于儒家著作一样。但他们大部分人不相信道教的奇迹,当时一些著名的作家在诗歌以及给皇帝的奏状中嘲笑了鼓励这套愚蠢的鬼把戏。有一个故事是关于宰相李藩的,810年时他被宪宗皇帝问及是否相信神灵、仙人、长命这类事情。李藩知道皇帝对此感兴趣,于是用犀利的言辞谴责了此类信仰的荒诞和完全错误。但没有产生什么效果,几年后宪宗被一个叫柳泌的“来自山中”的道士完全控制住了。有一种说法是,柳泌的“长命丸”导致了宪宗的死亡,年仅四十二岁。
几年之后白居易自己也做了这方面的尝试,他大约在809年写了一首长诗和一篇歌行嘲讽寻找长命草药的行为。这些我在《170首中国诗》(170 Chinese Poems 132页以下)已经予以翻译。前一首《梦仙》[23]可以看作一个警告,警告普通民众不要浪费时间用于炼丹;后一首《海漫漫》特别指向了皇帝本人:
秦皇汉武信此语,方士年年采药去。
蓬莱今古但闻名,烟水茫茫无觅处。
海漫漫,风浩浩,眼穿不见蓬莱岛。
不见蓬莱不敢归,童男丱女舟中老。[24]
土地与税收
前文我已经谈到废除各种劳役和建立一种在货币基础上的总的税收制度,这一制度在780年公布出来,某种程度上于788年开始实施,此时由于三十年内战引起了通货膨胀。九世纪初,主要商品如谷物、织物等的价格严重下降,由于政府没有制造足够的钱币造成通货紧缩日益严重,因此788年制定的税务法则变得沉重而让人无法承受,农民必须用比以往多两到三倍的谷物和织物(丝绸、麻布等)来完成缴税任务。从白居易806年的一篇文章可以清楚地看出,向农民征税的形式是货币和实物并用。白居易坚持认为,账簿记录应该都是以货币为单位,就实物来说,农民也只用他生产的东西来缴税——谷物和织物。一年征税两次(这是征税的标准制度)虽然很重,但还是无法满足政府开支的需求。在诸多提高财政收入的方法中,有一种被称为谷价调整法(和籴法)。八世纪时为了平抑谷物价格,政府在年成好的时候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谷物,而在歉收的年份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谷物。这逐渐发展为按照任意价格被迫卖给政府谷物,而付给卖方的货币或物品没有太多价值,如品质不佳、难以处置的丝绸和布匹。大致是808年在给皇帝的奏状中,白居易说自己从两个渠道知道这个制度:“臣久处村闾,曾为和籴之户。亲被迫蹙,实不堪命。臣近为畿尉,曾领和籴之司。亲自鞭挞,所不忍睹。”[25]白居易建议,如果政府需要谷物,应该允许用谷物代替钱币来缴纳。这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免除了政府用于平准的花费。
政府对于这一建议的回答很可能是,除非白居易可以保证用这种方法不会减少财政收入,否则他的建议中应该包括如何解决政府赤字的方案。白居易的意见似乎说明,政府是强迫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入谷物,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他的建议显然会减少财政收入。
在《策林》的一篇文章中,白居易讨论了钱币的缺乏。他说,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制造一文钱的费用超过了一文钱,这限制了政府能够铸造钱币的数量,而由于对金属的巨大需求,将一文钱熔铸后一个人能得到超过一文钱的价值。唯一补救的措施是“国家行挟铜之律,执铸器之禁”,这样“铜无利也,则钱不复销矣”[26]。但这样的措施没有被采纳,钱币短缺的问题在此后的二十年中持续存在。
809年时白居易给一位没有具名的朋友写了一组(五首)诗歌,他认为此人极有可能很快掌握权力。其中一首关注到了农产品价值日益降低,以及不根据实际情况强求用货币来缴税的不合理规定:
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
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27]
白居易得出的教训是,老百姓应该只被要求缴纳他们耕作的土地上能够生产的东西。
淘金热
从理论上讲,这段时期每个人都有国家分配的土地,在他去世时可以将部分土地传给子女,部分则交还给国家。但实际上,只有国家还有土地时老百姓才能分到,但很少能得到他们应该获得的。官员根据他们的官职获得相应的土地,寺庙和高级宦官更是获取了大量土地,剩下不多的土地被分配给普通老百姓。那些获得土地的农民发现很难缴纳繁重的赋税后,他们越来越多地离开土地涌向金银矿山,尤其是在南方。在同一系列的另一首诗中白居易写道:
……
银生楚山曲,金生鄱溪滨。
南人弃农业,求之多苦辛。
披砂复凿石,矻矻无冬春。
手足尽皴胝,爱利不爱身。
畬田既慵斫,稻田亦懒耘。
相携作游手,皆道求金银。
毕竟金与银,何殊泥与尘。
且非衣食物,不济饥寒人。
……[28]
牢狱
白居易809年的另外一份奏状涉及的是十多个囚犯,他们被监禁在河南最西部的阌乡、湖城的牢狱中。许多年前,他们被发现挪用公款,被财务部门交给地方官员处理。“其妻儿皆乞于道路,以供狱粮。其中有身禁多年,妻已改嫁者;身死狱中,取其男收禁者。……前后两遇恩赦,今春又降德音。皆云节文不该,至今依旧囚禁。……古者一妇怀冤,三年大旱;一夫结愤,五月降霜。以类言之,臣恐此囚等忧怨之气,必能伤陛下阴阳之和也。”[29]白居易接着要求案件交由宰相进一步调查,如果大赦不适合这些人,那么应该宣布一个特殊的保释条令,立即释放这批囚犯。虽然他们的罪行是很严重的,但还没有达到无限期拘禁的程度。白居易同时指出,财政和盐铁官员可能把相似的罪犯交给了地方官员处理。所有这些案件都应该重新审查和汇报。
至于其他案件,白居易没有写奏状。他还试图引起民众对于牢狱问题的关注,为此写了一首乐府诗。这个在唐代的行为就相当于我们给《泰晤士报》写一封信,或者更像在大众媒体上写篇文章,因为乐府诗一旦流行起来,会在长安到处传唱。这首乐府诗是《秦中吟》的第九首,题为《歌舞》:[30]
秦中岁云暮,大雪满皇州。
雪中退朝者,朱紫尽公侯。
贵有风云兴,富无饥寒忧。
所营唯第宅,所务在追游。
朱轮车马客,红烛歌舞楼。
欢酣促密坐,醉暖脱重裘。
秋官为主人,廷尉居上头。
日中为一乐,夜半不能休。
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
以上的例子足以说明白居易当时需要面对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以及他对此的态度。我不打算全面描绘当时唐朝社会的全貌,因为那样做需要的不只是一个章节,而是整整一本书了。
注释
[1]关于安禄山的家族背景,参看我即将出版的《李白的诗歌与生平》(The Poetry and Career of Li Po)。根据《旧唐书·安禄山传》(卷二百上),他原来的名字是“轧荦山”,是突厥语“斗战”的意思。——韦利原注。《李白的诗歌与生平》于1950年出版。
[2]“圣人”在这个上下文中可能只意味着“皇帝”。——韦利原注。
[3]李氏家族来自西北边境而不是东北边境。郑氏家族来自河南。卢氏家族来自范阳——叛乱的源头。崔氏家族的两个分支来自更南边的河北,王氏家族则来自山西的太原。在不少情况下这些家族与郡望之间只有历史性的联系。白居易的朋友李建来自“龙溪李氏”,但这不意味着他在龙溪拥有土地或者甚至去过那里。李建出生(764年)前龙溪已经被吐蕃占领,并且一直在吐蕃人手中。白居易来自“太原白氏”,但他似乎从来没有去过太原。——韦利原注。
[4]除了李氏家族,其他四家被统一称为山东集团,“山东”是指华山以东的广大地区,和今天“山东省”完全没有关系。——韦利原注。
[5]契丹十世纪时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个王朝,从这个王朝产生了Cathay这个长期以来西方指称中国的词语。——韦利原注。
[6]杜甫《后出塞五首·其四》。杜甫接着说到了一些奢侈品(越罗与楚练),这些和稻米都是被安禄山和他的手下消费的。一切取决于是否可以把“云帆”理解为船队。其他材料(比如《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五《逆臣列传》)泛泛地提到了安禄山的购买物,但我没有看到海路运输在其他资料中出现过。——韦利原注。
[7]在807年,范阳、魏博等十五个道七十一个州“不申户口”,中央政府“每岁赋税倚办”只靠着浙江东西、淮南等八个道四十九个州,参见《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十七当年条目以及胡三省注。——韦利原注。
[8]我这里使用“鞑靼”包含突厥、蒙古和通古斯人。
[9]《请罢兵第二状》。
[10]《请罢兵第二状》。
[11]这些地区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同心、固原和天水。——韦利原注。
[12]《与吐蕃宰相钵阐布敕书》。
[13]《代忠亮答吐蕃东道节度使论结都离等书》。
[14]《与吐蕃宰相尚绮心儿等书》。
[15]《与吐蕃宰相尚绮心儿等书》。
[16]所使用的术语chien大致意味着双线丝绸,比普通丝绸花费更多时间。“匹”大约四十尺长。
[17]G.H.Luce,“The Ancient Pyu”,Burma Research Society's Journal,XXVII,Part 3,1937.——韦利原注。
[18]《与骠国王雍羌书》。
[19]宫廷的军队被称为“神策军”,我倾向于认为“神策”意思是“Holy Plan”,虽然有些材料显示与此相反。——韦利原注。
[20]《论承璀职名状》。
[21]《宿紫阁山北村》。
[22]关于《卖炭翁》,可以比较170 Chinese Poems的第137页。韩愈在《顺宗实录》卷一中也讲了同样的故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韦利原注。
[23]《梦仙》(170 Chinese Poems第132页)的第15行提到的安期生、羡门等都是仙人。——韦利原注。
[24]《海漫漫》为《新乐府》第四首。
[25]《论和籴状》。
[26]《策林》第二十篇《平百货之价》。
[27]《赠友五首》之三。
[28]《赠友五首》之二。
[29]《奏阌乡县禁囚状》。阴阳组成了自然界。仇恨可以杀人一直是东亚的一种强烈的思想信仰。——韦利原注。
[30]一作《伤阌乡县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