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化的社会想象:乌尔里希·贝克思想中的生活、政治与道德
- 杨君
- 16769字
- 2025-04-08 14:53:52
二 文献综述
(一)贝克的个人学术阶段和著作介绍
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是当今德国最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之一,是世界上著作被引用最多的社会科学家之一。他的作品已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他开启了一个独特新颖的研究视角来反观当代全球风险社会的崭新景观,并对此做出了较为全面、深刻的分析。贝克于1944年5月15日出生于普斯克市的波美拉尼亚镇。1966年,贝克进入弗赖堡大学(Freiburg)学习法律,但在第二学期,他就转到慕尼黑大学(Universität München)主修社会学、哲学、心理学和政治学。1972年,贝克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PhD),并留校任职。1979年,晋升为讲师,先后担任明斯特大学(Münster)教授(1979~1981)和班贝格大学(Bamberg)教授(1981~1992)。自1992年起,贝克长期在慕尼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任教,并担任慕尼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97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聘请贝克为英国社会学杂志百年访问教授[4]。
1980年以来,贝克一直担任《社会世界》(Soziale Welt)杂志的编辑,发表文章150多篇,著有多本著作。1995~1997年,贝克曾担任德国未来委员会委员。[5]1999~2009年,贝克担任德国研究协会(DFG)自反性现代化研究中心“536”项目的负责人。在此期间,贝克在慕尼黑地区开展了四所大学的跨学科合作研究,在广泛研究的基础上,贝克对跨学科的自反性现代化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在他看来,自反性现代化理论不仅是现代工业社会产生的“副作用”,同时也为协调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后果,解决现代民族国家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提供了基本思路。2010年9月15日,在欧洲议会讨论中,贝克积极支持“斯皮内利集团”(The Spinelli Group)所主张的振兴欧洲联盟(EU)。60多年来,欧洲联邦主义者联盟(UEF)及其青年组织欧洲青年联邦主义者组织(JEF)基于多国经验性的考察,认为只有坚持一个欧洲联邦的想法,才可克服欧洲大陆的分裂,走向积极合作,以促进欧洲联邦制的构想。
20多年来,贝克获得众多国际奖项和荣誉,如1996年,荣获慕尼黑市文化荣誉奖;1999年,荣获西塞罗演讲奖;1999年,荣获德英关系突出贡献奖(与安东尼·吉登斯一起获得)。除此之外,2004年,为表彰贝克在社会公共活动中的突出贡献,授予他德国社会学协会(DGS)奖,并在次年授予贝克德国社会科学家“Schader”奖(德国社会科学界最高奖项)。到目前为止,他先后被授予5个名誉博士学位,分别是于韦斯屈莱大学(芬兰,1996),马切拉塔大学(意大利,2006),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西班牙,2007),洛桑大学(瑞士,2011),瓦尔纳自由大学(2011,保加利亚)。
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社会的传统产业发生危机,诸如放射性、污染甚至失业等问题,引起了来自全球不同阶层人士的担忧。在此背景之下,贝克和吉登斯共同创造表达这一现象的世界性术语“风险社会”。贝克试图对以下问题进行诊断:激进的现代性导致了家庭和民族国家迈向全球化,打破了以前方法论的民族主义思想,进而也削弱了民族国家存在的根基。如何才能将社会政治思想与激进的全球变化(环境破坏、金融危机、全球气候变暖、民主和民族国家机构的危机)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现代性方案,成为贝克学术思想的核心议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1986年,贝克出版了首部著作《风险社会》,试图对现代社会的转型做出新的诊断和解释,此书一出,广受好评。与此同时,他提出的“自反性现代化”已经对传统的社会学理论形成重要挑战,并对当前社会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正是因为他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他也被誉为实证(zietgeist)社会学家。正如斯科特·拉什在《风险社会》英文版的引言(Introduction)中所说的,贝克在德国还被人们称为“评论家”或“实证主义作家”(Beck,1992:1)。这位评论家以其独特的视角、犀利的语言分析社会——现代社会是一个世界风险社会。虽然《风险社会》1986年在德国出版并未引起多少重视,但其英文版引起了欧洲社会学者的普遍关注,正是因为如此,贝克也就自然跻身世界社会学家的前列。风险社会理论取得学术界和跨学科解释的信任,成为理解当代社会变迁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如今,贝克的研究方向包括风险社会、自反性现代化、生态问题、个体化、全球化、世界主义等。在贝克学术观点形成的过程中,其思想观点和概念框架也出现了阶段性的变化,从而成就了他著作等身的美誉。根据研究主题的侧重点不同,我们可以把他的著作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风险社会理论研究(20世纪80~90年代末期的十本著作),包括《风险社会:新型现代的未来出路》(1986)、《戒毒剂:有组织的不负责任》(1988)、《自反性现代化:在现代社会秩序下的政治、传统和美学》(1994)、《有风险的自由》(1994)、《正常性混乱的爱情》(1995)、《风险时代的生态政治》(1995)、《重塑政治:全球社会秩序下的自反性现代化》(1996)、《民主的敌人》(1998)、《世界风险社会》(1998)、《什么是全球化?——全球化的曲解:应对全球化》(1999)。在此期间,贝克在批判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一种新的现代性:第二现代性或自反现代性。贝克认为此种现代性是发生于现代性内部的一种断裂或解构现象,现代性正在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形成一种崭新的形式——“风险社会”(Beck,1992:2)。1986年,贝克提出“风险社会”之后,几乎与此同时,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人为原因发生爆炸,酿成世界性的大灾难。之后,疯牛病危机的爆发与全球性蔓延,使得风险社会理论成了西方学者研究的焦点(杨君,2013a)。随后,贝克进一步论证了风险带给人类生活的影响——有风险的生活。由于现代社会的多元性以及不确定性,人们日益进入一个世界性的风险社会,这跨越了民族国家的控制范围,人人感受风险,却找不到承担责任的主体。与阶级社会向往平等的思想不同,风险社会追求的目标是“安全”,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贝克、格兰德,2008)。在这个时代里,人们由于恐惧的心理不断走向联合,形成一种焦虑的共同体代替需求的共同体(Beck,1992:2)。在这种意义上,风险社会的形成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由焦虑转化而来的联合行动。
第二阶段:个体化理论研究(2000~2005年的五本著作),包括《勇敢的新型工作世界》(2000)、《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批判性议题》(2000)、《个体化:制度化的个人主义及其社会的和政治的后果》(2002)、《自由与资本主义——与贝克对话》(2003)、《全球时代的权利》(2005)。面对全球化的深入和扩散,民族国家“集装箱”的观点遭到挑战,全球化被认为不是民族国家的补充性视角,也不是一种外在性的关系……而是获得一种新的性质,使得我们形成有关跨国性的流动、生活方式、交流关系的新观念,使得在各民族国家、各组织内部、各地区,即在社会的所有层面上,在经济领域、劳动领域、社会网络、政治组织内产生各种机制。在高度依赖福利国家、市场经济等社会制度背景之下,形成一种“个体化”的文化观念。这种观念既不是新自由主义所强调的利己主义,也不是市场利己主义,更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自治乃至自给自足的个体观念,而是一种在依赖各种制度的条件下实践着的新的“自我文化”,它发展了对社会联系的感受能力,把个体化当作重新创造和调整社会性的一种强制、需要、任务和历险来理解(贝克、威尔姆斯,2002:76)。
第三阶段:世界主义理论研究(2005~2012年的七本著作),包括《全球时代的权力与反权力》(2005)、《世界主义观点:战争即和平》(2006)、《世界主义的欧洲:第二次现代性的社会与政治》(2007)、《风险中的世界》(2009)、《自己的上帝》(2010)、《德国人在欧洲》(2012)、《全球的美国?——全球化的文化后果》(2012)。贝克的一生目睹了现代社会的风险化、不确定性,以及福利国家危机,欧洲社会陷入一种迷茫和混乱状态。欧洲社会之所以出现危机,不是因为“全球化”或“恐怖威胁”,也不是因为“欧盟的扩展”或“欧洲人口的萎缩”,而是因为人口无节制增长,宗教改革所产生的世界性秩序的崩溃,迫使贝克思考国家与欧洲的关系,并尝试一种世界主义欧洲的构想。在此种意义上,世界主义欧洲的构想是三卷本中的最后一卷。在第一卷《全球时代的权力与反权力》一书中,贝克提出了在全球相互依赖共存的条件下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在第二卷《世界主义观点:战争即和平》一书中,讨论了世界主义进程的基本问题,为世界主义的构想奠定了基础;而在三卷本中的最后一卷《世界主义的欧洲:第二次现代性的社会与政治》一书中,对生活于其中,但未被人们认识的欧洲社会做出了解释。与此同时,贝克去世前又撰写了最后一本关于宗教的书——《自己的上帝》,他试图从人们的内心深处寻找一种共有的“人性”,为联结人们的生活世界提供精神支撑。
在对贝克的个体经历和学术生涯的梳理过程中,笔者发现,在从事学术研究的早期,贝克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大学教授,因对风险社会的预测而闻名于世。之后的十年,贝克更加关注理论建构与社会经验的结合、修正以及再发现,特别是关于自反性理论研究项目和个体化理论的反思,使得贝克成为一个更有社会关怀和思想张力的社会学家。进入21世纪之后的前几年,在全球化扩散、福利国家危机等背景之下,贝克开始参加一些国际社会活动,尤其是一些关于欧洲共同体建设的项目,试图创建一个欧洲共同体,他将此称为“世界主义”或“世界化”。不难看出,贝克近三十年的学术思想对社会变迁,尤其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结构变迁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风险社会、个体化、全球化、世界主义、自反性等概念的提出,对欧洲甚至欧洲之外的国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二)国外对贝克思想的研究现状
基于对贝克的个人学术阶段的叙述和著作介绍,研究贝克的学术思想对透视欧洲社会的现实变迁和探究中国社会的变迁显得非常重要,那么,目前国际和国内学界对他给予了何种关注,对他的思想理论研究到何种程度,给本书留下什么研究空间和意义呢?笔者希望通过文献综述梳理已有的研究成果来解答这些相互联结的问题。
(1)风险、风险社会与风险社会理论研究[6]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风险社会悄然而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严重威胁,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以及对社会发展目标和方式的质疑,20世纪80年代后期风险社会研究应运而生。1986年,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使用了“风险社会”概念并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几乎与此同时,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由于人为原因发生爆炸,酿成世界性的大灾难,为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提供了有力的佐证。1992年,《风险社会》一书被英国学者里特(Mark Ritter)译成英文后,并没有一下子为英国人所接受。后来,随着疯牛病危机的爆发与全球性蔓延,风险社会理论才成了西方学者研究的焦点。斯科特·拉什(Scott Lash)、吉登斯(Giddens)、沃特·阿赫特贝格(Wouter Achterberg)、莫里·科恩(Maurie Cohen)、约瑟夫·休伯(Joseph Huber)、莱恩·威尔金森(Lain Wilkinson)、马克·海恩斯·丹尼尔(Mark Haynes Daniell)等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现代风险社会。
什么是风险社会?贝克在《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使用“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来描述当今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贝克和吉登斯都把风险社会视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他们指出风险社会是现代性内部的一种变异,形成了一种新的现代性——“自反性现代化”。工业社会对应的是“简单现代化”,而风险社会对应的是“自反性现代化”。贝克和吉登斯都认为风险社会不是现代性失败产生的结果,而是现代性高度发达产生的意外结果或“副产品”,但在当代社会已经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巴巴拉·亚当斯(Barbara Adams)分析指出,认知和冲突之间的区别直接导致了风险社会两个阶段之间的不同。在第一阶段,即“残余风险社会”(residual risk society),其冲突是系统产生的,不是公众认知和辩论的主题,并且不是政治冲突的中心。在第二阶段,当工业社会的风险主导公共和私人辩论时,一种完全不同的形势就会出现。现在工业社会的制度产生风险并且使它们不能控制的风险合法化。在此转型期间,财产和权力的关系仍然保持不变,工业社会指责自己为风险社会,并具有反思性(贝克,2005)。风险社会理论成为西方学者研究的焦点,他们从不同角度建构风险社会理论,总体来看,主要包括现实主义视角、文化主义视角和制度主义视角三种研究视角。
现实主义视角,以劳(Lau)的“新风险”理论为代表。他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杨雪冬,2006:27)。
文化主义视角,以凡·普里特威茨(Von Prittwitz)的“灾难悖论”理论最为著名。他认为,我们在风险社会中认识到,本来用来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杨雪冬,2005)。在此基础上,玛丽·道格拉斯与威尔德韦斯在《风险与文化》中把社会结构变革分别归结为以下三种不同的风险文化所酿成的结果:①倾向于把社会政治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等级制度主义文化:②倾向于把经济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市场个人主义文化;③倾向于把自然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社团群落之边缘文化。玛丽·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集中讨论了第三种文化类型,并且认为正是第三种文化类型导致了社会结构走向混乱不堪的无组织状态(拉什,2002)。最后,拉什批判了贝克等人的风险社会理论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贝克和吉登斯仍然属于制度主义者,他们将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社会中。这个风险社会是规范有序的,而且呈现一种垂直结构,有一定的等级秩序,以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为基础。与风险社会相反,风险文化是混乱无序的,呈现一种横向的水平分布的无结构状态,并且是以关注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础的。
制度主义视角,以贝克和吉登斯为代表。二者都把风险社会与现代制度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探讨资本主义社会面临的问题,但是贝克更强调技术性风险(尤其在早期著作中),而吉登斯侧重于制度性风险;贝克的理论带有明显的生态主义色彩,而吉登斯的话语则侧重于社会政治理论叙述(杨雪冬,2004a)。风险环境呈现明显变化,进而导致了对风险理解的变化。而变化了的风险环境又带来了风险的个人化。一方面,每个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产生风险,并且选择的数量不断增加,包括对自己的身体和后代(比如美容、试管婴儿等技术的利用)都可以选择;另一方面,每个人所遇到的风险又因自己的选择而不同。因此,对于个人来说,风险既是普遍的,也是独特的(吉登斯,2000:109~110)。正如贝克所说,当代风险实质上是一种“文明的风险”,当代人类“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刘岩,2009),而面对这种“文明风险的全球化”,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已经结成一个“非自愿的风险共同体”。因此,“风险社会的形成标示着一个新的社会时代,在其中产生了由焦虑转化而来的联合”(章国锋,2006)。也如吉登斯所描述的那样,整个世界已演变成一个“失控的世界”(Giddens,1991),各种新风险犹如悬在人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代社会发展模式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自杀装置。
针对风险社会的研究,尽管外国学者之间存在分歧,但表达出一个共同的观念:建立全新的社会认识论。“在风险社会中,对由技术工业发展所引起的威胁的不可预测性的认识需要对社会凝聚之基础的自我反思和理性的普遍准则和基础加以审查。”(贝克、吉登斯、拉什,2001:11~13)建立这种具有反思性的社会认识论需要再进行一次全新的启蒙(贝克、威尔姆斯,2002:13),这种想法曾导致了一场关于自身的启蒙运动,并引起了反思(贝克、威尔姆斯,2002:164)。“从根本上说,风险社会从本质上表明自己是个自我批评的社会,不仅是针对个别情况进行批评,而且还在原则上进行自我批评。”(贝克、威尔姆斯,2002:161)因此,当代的启蒙运动不同于强调理性至上的启蒙,贝克将之称为“第二次启蒙”。第二次启蒙的本质是彻底民主化,建立生态民主,让民主原则进入原先属于非政治的科学技术研究领域,打破由极个别科学技术专家垄断技术特权的局面。除此之外,玛丽·道格拉斯、威尔德韦斯提倡用诸如环境保护运动、绿色运动之类的“亚政治”运动去防范和化解风险,拉什反对主观主义立场,但同时主张用风险文化来解读风险社会。鲍曼在对社会风险全球化的回应中,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也许需要伦理与政治的双重策略,在伦理学领域里,需要将“为了他者”的道德延展为对正义的追求;在政治领域里,则通过公共领域的培育和公民权的恢复来建构一个自治与民主的社会。与此不同,哈贝马斯对于像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政治或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抱信心,对于哈贝马斯来说,唯一能与世界经济体系相抗衡的是建立类似欧盟的“超民族国家”(谢立中、阮新邦,2006:566)。
(2)个体化理论与世界主义思想
《风险社会》一书包含两个思想主题:风险主题和个体化主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学术界也主要是通过这两个主题来理解贝克的学术思想。令人不解的是,贝克的个体化思想在德国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反之,风险社会理论在英语学术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前面已经讲到)。与此相反的是,个体化理论的传播和影响仅仅局限于德国学术圈。
《风险社会》第二部分的标题为“社会不平等的个体化——工业社会生活形式的去传统化”,贝克的个体化论题牵涉的范围不只是社会不平等的研究,实际上,个体化刻画的是高度工业化的福利社会的主要特征,它标识着大团体社会的终结(Beck,1992:184),亦即团体不再是联结社会与个人的中介物,个人与社会开始形塑一种新的关系纽带(Beck,1992:186)。个人自身成了社会在生活世界中的再生产单位(Beck,1992:209)。面对个人主体性对社会影响的增加,社会学家开始把更多的关注点投向主体。[7]在贝克笔下,主张建立“个人/主体社会学”(Beck and Beck-Gernsheim,1994:10-39)(soziologie des individuums)就是对个体化含义最鲜明的表达和最新的诠释。
1998年,第一本批评贝克个体化论题的论文集问世,主编系科隆大学(Uni zu Köln)社会学教授佛列德利斯(Jürgen Friedrichs),书名为《个体化论题》(Die Individualisierungsthese,Opladen),共收录13篇论文。该论文集一方面尝试诠释个体化论题,并指出此论题的模糊之处;另一方面则对此论题从理论和经验研究的角度提出了许多批评(Junge,1998:49-64)。13篇论文中有4篇是理论性的,其中除了不来梅大学讲师卢茨·莱泽林(Lutz Leisering)认为社会福利制度确实有导致个体化的效应外,其余3篇则对贝克的个体化论题提出了较多的质疑。其中,佛列德利斯毫无保留地批评贝克的个体化论题既未被充分地解释,也未经充分的经验研究检验。事实上,个体化论题只有部分是可以解释的,原因则是其定义的含混不清(Friedrichs,1998)。
1999年,佛列德利斯及其同事雅格钦斯基(Wolfgang Jago-dzinski)又共同主编了《社会整合》(Soziale Integration,Opladen)一书,此书主要是针对贝克个体化论题中提出的社会整合如何可能这一命题(Friedrichs & Jagodzinski,1999:9-43)。两本论文集对厘清及反思个体化主体都有很大的助益。
在个体化的定义上,前面已经说过,贝克所谓的个体化包含社会解体与社会再整合两个面向。然而还存在一个疑惑:个体化指涉的究竟是社会结构的客观现象,还是指个人主观的价值认同。如果两者皆是,二者的关系是如何呈现的。
对此,贝克曾表示,个体化不仅有上述所谓的三重意义(亦可视为个体化的三个阶段),还同时牵涉以下两个面向:客观的生活位置(Lebeslage)和主观的意识/认同。但是贝克认为,主观层面的相关研究比较少,而其本身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客观层面(Beck,1992:10)。贝克的《风险社会》和吉登斯的《现代性的后果》两本书体现了结构的现代性,而贝克的《正常性混乱的爱情》与吉登斯的《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亲密关系的转变》体现了“自我的自反性”。这产生了一个矛盾:贝克的个体化理论到底是结构性的变迁还是主观性的自反意识。
对于贝克个体化理论的研究,雅格钦斯基、佛列德利斯等学者认为当代社会有异质性、多元化增强的现象,但其原因是机会结构的改变,而非人的性质改变。而只要其原因并非人的性质的改变(即人变得较个体化),就不必以个体化来形容这些现象。佛列德利斯进一步认为,所谓的个体化论题,从宏观层面而言,涉及社会变迁理论;从微观层面(即个人的行为层面)而言,则涉及行动理论。因此,佛列德利斯及雅格钦斯基等人批判贝克并未深入地探讨个人自由与个人所承担的责任之间的关系,而是直接将个人重新整合进新的社会制度之中。
为了回应以上诸多学者的批评,2001年,贝克出版了《个体化》一书,明确提出了“制度化的个人主义”这一概念。他认为,个体化不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精神分析家使用的一个术语,用来描述变成自主个体的过程,而个体化是描述社会机制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在结构上和社会意义上转变的一个重要概念(贝克,2011a)。斯科特·拉什在该书的序言中进一步将个体化解释为“非线性模型中的个体化”;而鲍曼在《个体化》一书的序言中更是看到了个体积极结合起来的社会图景。无疑,在这本书里,贝克将个体化论题放在“自反现代性”背景下加以理解和阐释,我们看到了这一概念的内在丰富性与持续张力。
在研究贝克个体化理论的基础上,霍华德(Cosmo Howard)认为,个体化理论的主要代表者是鲍曼、吉登斯和贝克(Howard,2007),这三位有关个体化论题的阐述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差异性。对鲍曼来说,个体化指的是人们的身份从“承受者”到“责任者”的转型,使行动者承担完成任务的责任,并对他们行为的后果(也就是说副作用)负责(鲍曼,2002:49)。吉登斯所讲的个体化更像是一种可以灵活变动的结构,吉登斯反复提到了解放政治(emancipatory politics)与生活政治(life politics),他认为个体化的进程与生活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选择、自我实现是个体化的核心内容(Giddens,1991)。而贝克则认为个体化本身就是一种结构,就是“自反现代性”的特点,个体化是“制度性的个人主义”(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个体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拥有没确定的集体身份,个体可以“自然地”“不加思考地”嵌入社会,而不是必须通过选择和决定来体现某一身份和“自己的生活”。简言之,个体化正在成为第二现代性社会自身的一个社会架构。不难看出,三者都强调了个体化的共性。阎云翔将以上三位关于个体化论题的讨论归纳为:吉登斯的“去传统化”或贝克所说的脱嵌;鲍曼所说的“强迫的和义务的自主这种矛盾现象”(Bauman,2000);贝克所讲的通过从众创造自己的生活(Beck,2002:151)。其意义是倡导选择、自由与个性并不必然会使个体变得与众不同。
随着社会分化的加剧,社会越来越特殊化,不同的团体是否还有可能建立共识?当限制减少、个人选择的可能性增加,个人层次上的道德行为如何可能?又如前面已经提到的,个人为了减轻自身的负担,选择之一是将成本外部化给国家,然而这只能带来形式上的整合,却无法在个人之间建立起联系。但是,佛列德利斯及雅格钦斯基并不认为新社会整合形式有什么与从前大不相同的内在逻辑,因为根据理性选择理论,为了个人的利益,理性的个人会彼此合作,规范因此而产生。在他们看来,这是社会整合基本的、一贯的逻辑。
(三)国内对贝克思想的研究状况
早在1999年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贝克的著作《全球化危机:全球化的形成、风险与机会》。2000年王学东、柴方国等编著的《全球化与政治》一书收录了贝克的部分文章。自此之后贝克的著作被大量介绍到中国。总体来看,贝克的学术著作在中国的译介情况有以下特点:第一,贝克的学术著作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即全球化、风险社会和现代化研究,其中以风险社会为主要的译介对象;第二,研究贝克理论的学术文章大都发表在中央编译局的《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两个学术杂志上,其中《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发表了贝克的绝大部分著作;第三,在译介的过程中对贝克学术理论的翻译和研究的代表学者如杨雪冬、薛晓源、章国锋等都与贝克有直接或间接接触,他们精通德语或英语,在风险社会的研究方面走在全国学术界的前列,而中央编译局也成为贝克学术研究的重要阵地。
贝克是在全球化背景下针对西方现代化理论、发展道路、问题和弊端及其产生的负面后果的反思而提出了“反思现代化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并就当今世界现代化的现状、目标、所面临的风险和前景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近年来,中国学者通过对贝克学术思想的译介和研究发表了大量对理论和实践皆具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著作。
(1)全球化与风险社会理论研究
中国融入全球化和加快经济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参与世界风险社会与自身风险社会之形塑的过程。2003年大规模的非典型肺炎事件,2005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以及一些省份发生的禽流感事件,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等,都展现了一个事实:风险社会对中国而言并不遥远。在此背景下,一批中国学者开始关注和阐释与中国有关的风险相关研究。在这些研究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共识: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风险社会理论将风险置于社会变迁的宏观考察中,这开辟了从风险转型研究当代社会重大变迁的新视角。风险社会理论将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行动因素和结构因素、微观因素和宏观因素等都纳入研究视野,突破了传统社会学的二元对立的理论框架,将风险视为主观与客观的综合体。因而,风险社会既是一种理论建构的概念范畴,也是一种基于风险的社会建构的主客观综合体的社会。因此,不难看出,这些学者将风险社会与现代化、社会转型放在一起理解当代社会的变迁。何小勇根据对风险与现代性关系的不同理解,将西方社会的风险研究归为四大流派,即风险社会理论、风险文化理论、风险的复杂系统理论和风险的“治理性”理论(何小勇,2010)。在此基础上,刘岩(2007)从社会转型的视角,将风险理论归为风险文化论、风险转型论及自反性现代化论。但是,这些研究缺乏一种对风险社会本身的批判和反思,不可否认,“风险”已经成为理解和解释当今世界的一个关键观念,既要求我们对局限于民族国家框架内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提出挑战,也迫使我们调整思路以理解个体与社会之间新的相互关系;而知识政治重要性的凸显,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当代社会问题建构过程中的复杂性(成伯清,2007)。
伴随当代风险问题的凸显,发展与风险的关系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必须把握的重大问题。多数学者关注的是风险社会对个体生存的消极影响和负面作用(刘岩,2007),而对其积极影响和正面作用则关注不多。也有一些学者特别关注风险社会对当代中国人个体生存的积极意义(田国秀,2007),把风险意识转向人类有效防范风险的技术手段、制度安排及机制实施等方面(毛明芳,2012)。其实,风险社会理论是从风险整体转型的视角审视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维度。它既不是消极的悲观主义,也不是盲目的乐观主义,而是应该把风险意识作为一种具体的反省批判意识,以此确定人类合理的自我意识及风险意识,把自我意识转向人类使自己进步的过程。一方面,要立足于实践存在论的基础之上,形成对风险社会深层理论的把握;另一方面,反思的基本理路之一应指向对全球资本关系的批判(庄友刚,2004)。从而把现代性的具体演化规律视为基础,培养以风险伦理(李建华,2004)、责任伦理(陈忠,2009)或是科技伦理(庄友刚,2005b)为基本的价值理念。
基于前面的论述,以上学者主要从诠释学的视角论述风险社会理论,正如黄承愈指出的那样,风险具有关系性、历史性、过程性等局限性(陈忠,2006)。前面的研究缺乏对中国社会经验的考察、应用以及反思。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必须面对由现代化带来的第二现代性问题,即各种风险问题、风险分配问题、财富分配问题与“亚政治”问题。中国的风险社会既是世界风险社会的一部分,又具有独特的生成与运行逻辑,包括经济发展模式、功利主义意识形态、政府能力和利益追求等因素在风险生成中占据关键位置。面对中国这一独特的风险社会,需要选择独特的研究主题和研究视角以及研究进路。其实,风险社会与中国的讨论,在方法论上仍是一个外来理论和概念如何本土化的课题(肖瑛,2012)。由于现代化和体制转型的双重过程,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风险是叠加的。现代社会的时空延伸特征和中国体制转型所带来的多元化、市场化、非集中化、流动性特征,使得重建共享价值观体系、弹性社会结构、国家与社会的组织化体系、法治及社会信息沟通体系,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控制体系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李路路,2004)。风险社会作为对中国社会结构产生关键性影响的一种力量开始崛起。一方面,风险的弥散性和普遍性使得跨越阶层、职业、性别、信仰和种族而进行全社会动员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具体风险的分布又在一定程度上同阶层分化产生紧密联系。同时,风险的利用还可能成为生产新的社会冲突的动力。财富分配逻辑与风险分配逻辑在中国语境下的互动将使中国社会结构出现一种新的趋势(李友梅等,2008b)。
在理论与现实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社会风险研究是一个从社会风险到公共危机的“连续体”;从学术的国际对话视角来看,社会风险研究是一个从现实主义到建构主义的“连续体”。如果以此为两个基本的维度,社会风险研究可以划分为现实主义社会风险、建构主义社会风险、建构主义公共危机、现实主义公共危机这四种研究范式(张海波,2007)。无论是社会风险研究逻辑的发展,还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走势,都需要对现有的社会风险研究进行整合,弥合现实主义研究与建构主义研究的鸿沟。风险社会的形成,归根结底在于风险从传统性向现代性的过渡。对于当前中国风险社会的应对措施,陈忠认为,反思性的实践观是风险社会的根本文化观念,风险与实践、风险与规律、风险与异化是辩证统一的(陈忠,2007)。因而,他认为面对社会风险的严重性,可以开启启蒙功能(开启各种替代性现代性的空间),通过一种社会沟通理性,建立一种共同的风险共同感或是共同体(贝克、邓正来、沈国麟,2010)。与此相反,张广利认为一种应对现代社会风险的有效制度选择是:坚持以风险责任的承担作为维持和获得权力(权利)的基本原则,以风险分配机制为核心的新的社会政策,其核心就是每一个体、团体、组织和政府都应该为其决策和行为所产生的危及人类生存的现代风险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张广利,2008)。应该说,风险社会是结构性变量失衡而产生的。结构性风险是现代性结构变异过程中的增量,它是现代社会风险的特殊性所在。走出风险社会的结构困境,不仅需要从制度层次上加以规避,即有效治理应采取政治、市场、社会、文化、组织化、机制、法律、信息、科技、国际合作十大战略(楚德江,2010;张成福,2009),而且需要建构合理的风险文化来加以自省风险社会理论的阐释、风险社会理论的批判及其应对机制。
(2)世界主义理论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扩散和社会风险的蔓延,贝克提出的“反思现代化”理论和“世界风险社会”理论为人类的生存前景敲响了警钟。国内学者在解释和批判贝克社会理论的基础上,针对风险的困境与危机寻找新的出路。郭台辉在比较吉登斯、贝克与鲍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分别从解放政治、决策缺陷与秩序追求三个视角达成反思性的共识,即西方现代内蕴的政治悖谬在全球化进程中越发凸显,将代之以新的政治形式出现。他们各自编织生活政治、“亚政治”和共和政治的新图景。三者在共识基础上的差异形成一种彼此互补性的关联,即吉登斯的民族国家立场、贝克的世界主义视角和鲍曼的后民族国家视野(郭台辉,2009)。在这里,我们看到贝克坚持一种世界主义方法论的立场,这对于社会研究而言,是对“方法论国家主义”的局限性的取而代之,从而推动社会科学的世界主义范式转换(贝克、邓正来、沈国麟,2010)。这一新的研究范式坚持了四条基本的原则:克服民族主义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抵制霸权主义行径;承认并平等地对待差异;民族国家的自律;加强国际合作,实现“世界治理”(章国锋,2008)。无疑,世界主义理论坚持以一种平等、多元的对话与合作方式解决社会问题,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更倾向于从政治学以及国际关系的视角,试图寻找到更好的治理方式。陈家刚提出了一种协商政治的替代性政治模式(陈家刚,2006),而肖巍在我国目前风险状况和实际政治进程的基础上,也坚持主张协商民主的政治路径(肖巍,2007)。
无论是对话式的合作还是替代性的政治模式都坚持一种基于共同目的而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理念。显然,随着风险社会以及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社会日益成为一个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另一方面,各民族、各国家之间的矛盾和纷争依然存在。于是,丁宏从全球治理的视角入手,充分论证了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多重治理价值,认为其有利于实现全球治理的有效性、规范性、广泛性和民主性(丁宏,2006)。而这些非政府组织正以“亚政治”的形态活跃于世界舞台。具体表现在,“新社会运动”作为“亚政治”的实践活动的兴起,暗示政治在变迁中继续转型和成长,政治变迁不仅体现在政治体系内外政治资源与政治信息交往频繁而导致政治体系边界模糊,而且体现为政治制度、政治结构的缓慢变革和位移(李瑞昌,2006)。对中国社会而言,全球化进程是与社会经济转型同步进行的,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面临的社会安全问题与许多国家并不相同。2003年突然而至的SARS危机凸显了在全球化时代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性及传统的国家中心治理结构的根本缺陷。因此,如何改革传统的高度集中的治理结构,在维持国家治理能力的同时,培育和发展更多的治理主体,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从而构建互补性的增强治理网络,就成为中国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杨雪冬,2004b)。所以,与西方社会环境不同的是,中国社会的市场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而社会福利与民主制度并非如西方社会所描述的那样已开始进一步瓦解。与此相反,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发展阶段,使得中国社会不再局限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而是围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治理等问题展开行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既要寻求一种发展公私伙伴关系和合作性自助的新途径,又要进行社会福利改革;在多层治理结构中积极创新国家主权和国家自主性的形式,加强合作机制以解决大量跨边界的协调和控制问题;在全球治理与地方治理之间取得平衡,既体现差异性又重视互补性,实现全球、国家与地方之间的共生联动,构建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郁建兴,2004)。也就是说,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开始扮演新的公共角色。
(3)个体化理论研究
个体化是社会制度以及个体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学的转变。在《个体化》一书中,贝克一再强调,对个体化的理解切忌限制在个体的、主观的角度,这是因为“个体化是宏观的历史和社会学现象……并不是出自有意识的选择或个人倾向的一种过程”(贝克,2011a:28)。从结构和价值的角度来看,个体化意味着“抽离”(从旧的社会结构中脱离)和“再嵌入”(新的整合形式和控制形式出现)。也就是说,贝克主要从结构变迁的视角来理解生活世界的变化,个体化正在塑造新的社会结构,同时个体行动也必须在其生命历程中去解决系统矛盾。从而在个体化进程中,结构变迁与文化价值就形成了一种流动的、动态的关系。
就个体化理论而言,阎云翔令人信服地指出,贝克个体化论题有两个前提:在理论层面上,它声称与新自由主义对立,并暗地里反对自由主义和古典个体主义;在社会层面上,它是在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和古典个体主义背景下来理解个体化的。但是,这些前提主要涉及西欧的历史和现实。对这两个前提的强调,实际上使个体化论题局限于具有特殊性的欧洲第二现代性,或者说局限于西欧社会。倘若我们把这两个前提和这四项基本特征分离开来,那么就能看到,个体化实际上是我们时代的一种全球趋势。考虑到这个问题,阎云翔区分了制度化的个体化(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基本权利、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和主观个体化(个体取向、意识、想象的共同体)。针对这一重要区分,一些研究者(Ong and Zhang,2008)认为,中国正在形成一种独特的新自由主义形态,其特征在于:经济自由主义欣欣向荣,市场个体化茁壮成长,但政治自由主义和政治个体主义并未呈现这种态势。
在此基础上,阎云翔(2012)进一步反思了这种区分,他在个体化论题和尼古拉斯·罗斯的“事业自我”(enterprising self)概念之间做了一个有趣的比较(贝克,2011a:202)。阎云翔着重关注个体化进程的主观领域,他分析了中国的“奋斗个体化”形成的过程,认为与“事业自我”是对立的。表面上看来,当代中国的奋斗个体类似于罗斯的事业自我,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在经历类似于西欧个体化进程的社会变迁模式。与事业自我类似,中国的奋斗个体也是自我驱动的、深谋远虑的、坚定的主体,他们希望遵照个人计划改善生活,想方设法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或者追求“自主的人生”(Beck,2002)。主观领域的这种相似性使得许多研究中国的学者借助事业自我这个概念来检视自我调控的主观性(subjectivity)的形成过程。这些研究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职业发展(Hanser,2001),白领专业人士(Hoffman,2001),公共文化和个体欲望(Rofel,2007),以及包含一整套自我技术在内的中国式新自由主义统治(Ong and Zhang,2008)。客观领域的相似性,即不断变迁的生活情境和人生模式,促使其他学者根据个体化论题来理解个体和个体化在中国社会的兴起(Hanser,2001;阎云翔,2009,2012)。按照罗斯的论述,事业自我的产生乃是基于个体自然权利的前提,这些自然权利包括自主、自由(freedom)、选择、自由权(liberty)和身份。事业自我“支撑着政治活动并赋予政治活动以合法性,感染了现代西方的政治心态”(Beck,1992)。同样,个体化理论也在第二现代性下的个体化浪潮中鉴别出三个先决条件: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和古典个体主义(Bauman,2001;Giddens,1991)。
由此可见,贝克的个体化论题为理解中国社会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更加有力的理论解释框架。该论题侧重个体—社会—国家关系中的结构变迁,然而,贝克的这一理论忽视了新型自我形成的主观领域。阎云翔试图通过对东北下岬村三十年生活世界的变化描绘普通人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巨大社会变迁。研究表明,个体都经历了松绑型的制度变迁和西方价值观、生活方式和全球化的影响。在新的经济条件下,人们从旧传统、旧结构中解脱;在获得更多经济自主性的同时,亦能获得经济之外的自主,能向着更加自由的方向发展。阎云翔将此现象表述为个体的崛起和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阎云翔,2009,2012)。
在阎云翔研究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同时,贺雪峰(2008)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在他的笔下,江汉平原和华北地区的农村呈现高度原子化的状态;华北地区的农村则是碎片化的状态。仔细阅读他们的文章会发现,他们都试图与贝克的个体化理论对话。阎云翔注重从国家的力量这一角度阐释社会制度对农民生活的影响,进而提出中国社会个体化的产生。贺雪峰更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对于原有农村共同体的摧毁,包括家庭、公社、单位等,进而认为农村呈现一片萧寂的图景。在他们看来,个体化已经在中国社会产生,并且正在产生影响。在阎云翔、贺雪峰等人笔下呈现感伤的个体化现状,在李友梅等(2008a,2012)的笔下却是“自主性的伟大复苏”。与此不同的是,熊万胜(2012)基于江南地区的调查,以自主性与社会活力为切入视角,提出了中国式个体化的悖论及其出路。在他看来,正是个体横向关系的淡漠和纵向关系的发达,导致了该地区科层式的集权或是行政式管理的集中。这形成了一种自主创业危机、倒转的土客关系、组织凝聚力衰落的个体化悖论现状。在该地区缺乏贝克笔下描述的个体的生动而活泼的迹象,从而产生了一种缺乏自主性个体的怪异现象。面对这一困境,熊万胜认为可以以“关系”为本位出发,建构新型社会生活图景,尤其要强调从“自我”出发,塑造一种如梁漱溟所说的具有中国民族精神的“我”,这种“我”具备伦理情谊和积极向上的特点。
这的确是一个悖论:正因为“个体化”的过程在中国社会缺乏长时间的积累,同时,人们的渴望又等待得太久,原本应该顺理成章作为结果出现的现象或个人,反而作为原因的佐证被人们“发掘”,而这类证据又被渴望的期求在不经意间放大,甚至成为承载希望的象征符号。正是这种倒置的因果关系,构成了中国个体化研究的现实基础。阎云翔也坦然承认,“中国的个体化是由国家掌控的,同时也缺乏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古典个人主义等西欧个体化产生的前提性条件”(阎云翔,2012),但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和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又恰逢其时地提供了高度流动的劳动力市场,灵活的职业选择,上升到风险、亲密和自我表达的文化,以及强调个人责任和自我依赖的世界。
不难看出,无论是从国家、社会、市场等宏观层面阐释个体化现象,还是从主观的自我意识层面分析个体化现象,我们都看到了中国社会个体化的诸多面向(贺美德、鲁纳,2011)。对中国社会的研究,更加丰富了贝克个体化理论的框架,也让我们明白,个体化理论是一种多维的分析框架,而不仅仅是局限于来自欧洲社会的狭隘经验。在此,我们面临一个尚未论述的问题:个体化的后果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是否意味着个人的私有化,形成一种封闭式的自我?它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具有一种公共性,或者说具有一种类似于共同体的情感联系?
(四)一个简短的总结与评论
基于以上国内外文献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贝克思想的关注程度差异明显。在英语学术界,贝克的主要学术思想得到了广泛学习和介绍,这包括风险社会理论、个体化理论、自反性现代化理论以及世界主义理论。应该说,贝克的学术思想是丰富而庞杂的,著作也比较多。在这些著作中,关于风险社会以及全球风险社会的论述占据了核心位置,特别是在中国学术界,这一研究现象就表现得更加明显。与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同时提出的个体化理论,一方面由于德文翻译较少,另一方面受到了英美等自由主义学者的排斥,使得整个学术界对贝克这一理论研究较少。贝克的个体化理论的研究主要局限在德国学术圈。随着《风险社会》、《自反性现代化》、《个体化》以及相关的“世界主义”论题的书籍不断被翻译、介绍和论述,关于贝克个体化研究的思想丰富起来。个体化作为贝克早期学术思想之一,它在贝克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换句话说,我们运用另一种分析工具和研究视角,在理论和经验、微观和宏观、结构和价值之间,重新阐释贝克社会理论的内在关联和辩证统一。正是因为如此,本书以个体生命体的阐释为切入点,试图勾勒出贝克社会理论的内在脉络。这一视角转换的意义在于:在“上帝已死,大道已隐”的背景下,我们如何理解现代人的命运。对此问题的追问试图回答如何重建个体化时代的生活世界。这也为理解个体生命进程的意义和目的提供了重要的路向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