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中世纪哲学十五讲
- 吴天岳
- 1696字
- 2025-03-28 14:24:24
3.习俗与自然之争
提到智者,自然绕不过著名的“习俗与自然之争”。这里涉及两个希腊哲学的核心概念,一是我们已经有所了解的“physis”,另一个则是“nomos”,它同样含义丰富,可以指不成文的习俗,也可以指法律,还可以泛指一切约定而成的规则。 这里的争论涉及人的社会实践所遵循的规则的起源:它们究竟是纯粹人为的、约定俗成的产物,还是扎根于人的自然本性?它并不仅仅涉及对某种实践制度起源的描述,而是涉及该制度或规则的合法性争议。在参与争论者看来,如果一个事物有自然的起源,它同时也就获得了某种自然的合法性,反之则不然。
习俗与自然之争首先出现在语言层面,因为对事物的命名,显然因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语言而异,甚至在同一个文化中,对同一个事物的命名也可能有差异,例如“秋裤”和“棉毛裤”,它看起来是众多偶然因素作用的结果。那么,我们对事物的命名,甚至我们的语言本身就只是一个纯粹约定俗成的东西,没有额外的合法性来源吗?
并不是所有希腊哲学家都这么想!在流传至今的《希波克拉底文献》中,有一篇《论技艺》,它的作者很可能是一位智者。他在为医疗作为一门技艺的价值辩护时,强调尽管事物的名称是人们在习俗实践中赋予事物的,但不同门类的专门技艺可以把握的事物的内在特征或形式(eidos),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基于技艺或专门知识的名称看作“自然的后裔”。1这意味着,当我们给事物的名称同事物的内在特征建立起一种稳定的关系时,人们就会乐于接受它,并根据相关知识纠正错误的用法。例如,在不同的语言中,火和热会有不同的名称,但在所有语言中,“火”都会蕴涵着“它是热的”,所以我们就会用“热”去谓述“火”。不过,在其他智者如高尔吉亚看来,我们的命名却纯粹是约定俗成的,因为语言根本就没有办法去表达外在于我们的事实,我们也对于心灵之外的世界没有恰当的知识。因此,事物的本性和与之相关的知识,并不能够成为约束我们语言的规范,这也是智者们常见的立场。2
当然,习俗与自然之争更多出现在道德层面。正如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图2.8)的主人公面临的两难处境:究竟是遵循现有的法律将背叛城邦的兄弟的尸骨弃置一旁,还是遵循某种人们可以认识到的高于法律的自然正义的要求让他入土为安?似乎任何一个选择都会冒犯道德和正义的要求。这里的核心议题在于,究竟有没有所谓自然正义,是不是所有的正义都是约定俗成的结果?在正义的自然主义者看来,(1)在人类不同的社会政治体系之上,存在着自然的正义和不义,它对于所有民族、所有文化都是有效的。与此同时,他们往往也接受(2)习俗正义的自然起源论,认为自然正义就是我们传统道德的起源,自然正义的合法性解释了人类习俗和道德实践的规范性来源。不过,这两个立场之间可以有张力,它们可以是分离的。

图2.8 塞涅卡《悲剧作品集(附特利维特评注)》抄本(约1460年),维也纳奥地利国家图书馆。中世纪艺术家想象的忒拜城与安提戈涅。
智者们通常两种立场都不接受,尤其拒绝认为传统道德习俗来源于某种天然合法的自然正义。例如柏拉图对话中提到的两个著名智者,卡里克勒斯和色拉叙马科,他们就认为即使存在着自然正义,它也不是希腊人所接受的那套传统道德价值。色拉叙马科就曾将自然正义说成强者的利益,通过剥削弱者为强者服务,是一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3今天,我们这片土地上仍然有很多人接受这样的法则,而且和色拉叙马科一样认为普罗大众接受的传统道德没有自然合法性,反而是在压制自然正义的要求。因此,他们尽管也接受某种自然正义的存在,但是将它和现实的道德法则截然割裂,认为现实的道德完全是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结果,与真正的正义无关。
智者们对传统道德合法性的质疑,对语言本性的反思,对知识可能性的拷问,对世界的实在性的否认,对真理相对性的辩护等,几乎涉及诞生不久的哲学的所有分支领域,对人们广泛接受的命题和价值都提出了难以应对的质疑。无论智者是否哲学家,他们都现实地推动了当时的哲学思考,而他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和论证也成为苏格拉底以降的哲学家必须严肃对待的挑战。
1 (伪)希波克拉底:《论技艺》2,见William. H. J. Jones (ed.), Hippocrates, vol. 2,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23, p. 192。
2 本段参考Broadie, “The Sophistes and Socrates,” pp. 84-86。
3 柏拉图:《理想国》338c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