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途中拾遗

春光正好,回到山野中反而更觉安乐。

齐双喜光着身子从溪水中爬出,坐在石头上,任由暖阳晒着,晒出了黝黑的光泽,晒出了漂亮的肌肉线条。

这可不是练气所至。

是经年累月的劳动最光荣。

阿元也坐着,象征性拉回裙摆,以免湿了。

和齐双喜极细微的元神共通之后,她也稍稍感受到日头暖意,感受到溪水轻拍双脚,感受到青草腥气,小兽偷窥,还有一丝丝,所谓对目的地的好奇。

她知道目的地。

但她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好奇。

因为那里有什么她很清楚,也确信自己肯定会得到。

她的目的地,从来只是两个点,对了,齐双喜跟他说过,两点之间,直线最短,深合她意。

习惯了一步千里,习惯了死关一瞬三十年,这短短百里,半日路程,走走停停,如今倒是新鲜。

几条虾米大的小鱼聚过来,吮起了脚趾。

齐双喜没有躲,还十指张开。

又不顾体面的呻吟几下。

她悄悄打量自己的玉足。

可不比那阿缘姑娘好看多了。

怪不得百年前那北海龙子提亲,上来就是我要喝你的洗澡水,要给你舔脚趾,当初还怪人粗鄙,一把火烧去他十年修为,倒是自己鲁莽了。

待得齐双喜将气海里几道灰气消化,她开口道:

——就这么把气运之女送出去了?

“我有她妈就够了啊。”

——什么意思。

“哈哈,没什么,阿元姐姐,你说侯牡丹那小子为什么不问?”

这句话没头没脑,但阿元知道他在想什么。

昨日校场一战,齐双喜虽然暴露了战力浅薄,却一眼看穿那道童,一把破了晋云道人的法术,侯牡丹如此八卦之人,却一直摒着不问,想必也是藏了小心思。

而齐双喜问这个问题,却又不是关心那侯牡丹的心思,而是想要嘚瑟一下。

憋一天了。

毕竟是修行生涯第一战。

放在以前,昨日那种猴子打斗似的场面,她是连奚落两句的兴趣都欠奉,但当下泡脚泡得舒服,也想再多坐一会,便好笑问道:

——他没有你的本事,自是看不出来那小孩会冒灰气。

“嗯,我也是看了一阵才确认,那小孩每次显出灰气之时,恰好就是晋云道人刀阵遇阻的时候,所以我猜那小孩其实就是阵眼。”

——不错。

“但还不够啊阿元姐姐,还不够。”

——还有什么?

“如果阵眼也可以是个人呢,我一下打死岂不罪过?”

——为什么?

“……呃,略过这个话题,我跟你说说吧。”

齐双喜摸起手边一块鹅卵石,刚想要打个水漂,忽然想到脚底有鱼,尴尬放下,但脸上得意不改。

“我赌那个小孩不是人,因为对晋云道人来说,那是好大一笔钱。”

——晋云门修行资源贫瘠,一贯寒酸。

“不是,是对于昨天那晋云道人来说,那是好大一笔钱,如果是我,肯定不会让第二个人一起去拿的,再亲信都不行。”

阿元不懂,又沉默了。

齐双喜好生没趣,又知道跟这仙子解释不清,转而好奇道:

“阿元姐姐,你以前除了修行,还有别的事情可以做吗?”

——打架啊。

“还有呢?”

阿元想了一阵,确实没有了,她甚至不好意思说,今早见齐双喜给阿缘姑娘换女子衣物,她居然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小时候是侍女伺候,长大后则是心念一动的事情。

更让她困扰的是,自己居然会产生那两种情绪。

不好意思。

津津有味。

齐双喜脚趾一颤,笑骂两声吃饱了皮便吃肉,起身穿上侯牡丹送的新衣裳,继续最后一小段路程。

终于赶在太阳开始落山之前,到达吕平镇。

寻思着这时候去拜访不好,便找了个客栈住下,虽然和侯公子的手笔没法比,但齐双喜过惯了简朴日子,阿元更是不在乎。

在客栈里做了一个时辰功课,齐双喜便坐不住了,要到外头找吃的,说来这也是前世的一个习惯,到一个新地方,总要尝尝当地美食,哪能几个馒头、或者客栈里所谓的改良菜糊弄过去。

但他显然犯了一个经验主义错误:

这个时代的晚上,尤其一个小镇,去哪里找夜宵店去?

——你在找什么?

在乌漆嘛黑的房舍间走了快半个时辰后,阿元忍不住问道。

“找人。”

——姑娘?

“咳咳……阿元姐姐,有道是风尘之中,必有性情中人,能出宁道长这样人物的地方,能遇到机缘也说不定。

——有道理。

虽然阿元完全不觉得宁生平是什么人物,最多是一个注定要死在自己手上的小家伙,但齐双喜说得也有几分道理,能出修士的地方,再如何低微也总有其不凡,何况这家伙难得花心思修行,该鼓励。

砰砰——砰砰——

又走了一阵,就在齐双喜觉得装得差不多的时候,宁静中突然响起两声木头敲击。

隔了几秒,又是两声。

重点是,有香味。

他循味而去,跳过几个院子,看到了那香味的来处。

一片还算开阔的地方,是小镇里的戏台,戏台旁有一辆木头推车,推车里三个木桶腾腾冒气,还很香。

十几个人捧着碗,在推车前排队,等待一个老人给他们碗里舀东西。

陆陆续续又有人来,默默排在队尾。

施粥么?

——果然有机缘。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齐双喜在阴影中又看了仔细,那三个木桶里装的,确实都是粥,但绝不是施舍救济那种,有肉,有骨头,有蔬菜,有打碎的鱼肉,甚至还有香料的气味。

再看那些领粥的人,老人为主,也有几个病恹恹的中青年,衣着虽然朴素,但还算干净,连头发显然都已尽力整齐了,绝不是乞丐。

想要去看推车后那个老人,但热气腾腾的,始终不辨面貌。

来都来了。

他走出阴影,刚刚准备好“那么热闹啊”的表情,便见排队的人们几乎齐齐向旁退了一步,看清他的样子后,都甚为局促不安,原本还轻声交谈的,都闭了嘴。

如此一来,他倒真像是戏台上的小丑了,站了一阵,小跑向路的另一头,众人松了一口气。

他站到了队尾。

得,像是去到了芬兰。

还好排得不算久,雾气之前,他终于看到那老人一身棉衣,系着洗得发白的围裙,袖子撸到臂弯,双臂粗壮,黝黑中更显出细白汗毛。

但还是看不清脸。

“老人家,我也来一碗,谢了。”

老人不答,手上也没有动作。

他想了想,摸出两枚铜钱,赧笑道:“我没带碗,不知老人家备有没?”

老人还是不答,他捧着钱的手穿过雾气。

雾气微分。

然后就晕了过去。